:。 第:一章 总则
【第一:条 为加强》。城市规划管》。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!施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城乡规?划法、四《川省:城乡规?划条例等有关—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。和规范结合》我市实际制》定,本,规定
【
第二》。条 在第七次—南充:市城市?总体规划城市建成】区范围内从事—与城市规《划有关?的建:。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!守本规定各县(市】)可参照本》规定执行
》
【第三条?。 在第七次南—充市城市总》体规:。划城市建成》区范围内的》各,项,建设工?程的规划管理应当】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!细规划及本规定【执行;修建性详细规!。划应符合控制性详】细规划及本》规定:要求:
】第四条 城市规【划管:理应:符合:批,准,。的控制?性详细?规划尚未《编,制控制?性详:细规:划的区域《应按经批准》的城市总体规—划、分区《规划、专《项规划及《本,规,定,并经城乡《规划委员会审议通】过后报市《政府批准执行—
?
第五条 !。为丰:富城:市景观?提升城市品质在中央!商务区、城》市组团中心区域【、交通枢《纽以:及,规划确定的城市重】要节点等范》围,内的重要建设项目】要求进行多方案【比较:并以方案《的独创性、合—理性为规划》管理的核《心和原则
》
: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