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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城市规划的》制定
第【。五条: 佳木斯市城市总体!规划:由佳木斯《市,。人,民政府负责组织【编制:报省人民政府—审批:县(:市)人民政》。府所在地镇的—城市规划由县(市】)人民政府负—责组织编《制报省人民政—府,技术鉴定后》由市人民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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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其他建制镇的【城市规划由所在地】县,(市:)、:郊,区规划行政主—管部:门协助镇人》民,政府编制报》市人:民政:府,技,术鉴定后由县(市】),人民政府《审,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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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市?、县(市)》人,民政府在向上—一级人民政府报【。请审批?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!本级人民代表—大会或其常》务委员?会审查?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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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编制城市规划要坚】持高标准、》高起点立足》当前面?向未来统筹兼—。。顾综合布局促进经】济、社?会、环境的协调【发展科学预》测城市远景发—展需要使《城市的发展规模【、建设?标准:、定额指《标既:要与本地的》经济技术发》展,水平相适应又—要有相?应的超前性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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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城市规划》分为总体规划、分区!规划、详细规划和专!项规划各项规划必须!与总体规划》相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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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八条 编》制分区规划》。要明确土地使用【性质、环境功能、】居住:人口分布《、容量?控制:。指标、公共》设施分布、主次【干道红线《位置及标高、停车】场、:。广场位置和控制范】围、绿?。地等特殊《地段用地界限、【地下:设施:位置、管路走向、管!径等同时《。要充分考虑》。区际间道路、管线等!埋设标?高,的互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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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第九条 编制详【细规:划要明确作出建【筑、道路《和绿地?的,空间布局及竖向【规划和?景观设?计,;明:确,功能分区、配—套设施建设位—置、经济定额指标】。、工:程管线等和》满足特?殊要求的有关—规划:设计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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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—对于城市《规划特别《需要的地段及由于】特殊原因暂时无法】实施的规划》项目要编制规划预留!用地确?定性质实施控—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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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十一条 编制城】市规划要确定城【市中心?区控制建设区和一般!地区的建筑容量逐步!减少旧城区的人口密!度和建筑密度改善】城市: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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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二条?。 编制?城市规划要对历史文!物、古迹《和体现?城市风貌《。的保护?性,建筑、街《道、街坊、广—场和其他建筑—物的改造和保—护提出?规划要求《并规定保《护范围重要》地段:要由人民政府制定】。具,体改造和保护办法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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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三条 经批准的城】。市规划任何单位【和个人?不得擅自《变更确?。需变更的须报原批准!机关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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