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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章:。。。 城市规划的制【定
第五条】 佳:。木斯市城市》总体规划《由佳木斯市人民政】。府负责组《织编制报省》。人民政府审批—县(市)人民政府所!在地镇?的城市?规划:由县:(市)人民政府负责!组,织编制报省人—民政府?技术鉴定后由市【。人民:政府审?。批,
《 :。 其他建制镇—的城市规划由所【在地县(市)、【郊区规划《行,政主管部门》协助镇?人民政府编》制报市人民》政府:技术鉴定后由县(市!)人民政府审批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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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市《、,县(市)人民政府在!。向,上,一级人民政府—报请审?批城市总体规划前】须经本?级人民代表大会【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!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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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条 编》制城:市规划?要坚持高标准、高】起点立?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!兼顾:综合布局促进经济】、社会、《环,境的协调发展科学】预测城市远景发展需!要使城市的发—展规模?、建设标准、定额】指标既要与本地【的经济技术》发展水?平相适?应又要有相应的【超,前,。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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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城!市规划?分为总体规划、【分,区规划、详细规【划和:专项规划各项规划】。。必须与总体》规划相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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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八条 编制分【区,规划要?明确土地《使用性质、环境功】能、:居,住人口分布、容量控!制指标、公共设施分!布、主次干道红线位!置及标高、停—车,场、广场位置—和控制范《围、:绿地等特殊》地段用?地,。界限、地下设施【位置、管路走向、管!径等同时要充—分考虑?区际间道路》、管线等埋设标【。。高的互相协调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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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编】制,详细规划要明—确作出?建筑、道路》和绿地的空》间布局及竖向规划】和景观设计;明【确功:能,分区、配套设施建设!位置、经《济定额?指标、工程管线等和!满足特殊要求—的有关规划》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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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:对于城市规划—特别需要的地段及由!于特殊原因》暂,。时,无法实施的规划项】目要编制规划预【留用地确定性—质实施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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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【 ,编制城市《规划要确定》城市:中心区控制建设区】和一般地区的—建筑容量逐步减【少旧城区的人—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改!善城市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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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二条》 编:制城市?规划要对历史文物】、,古迹和体现》城市风貌的保护【性建筑、街道—、街坊、广场—和其他建筑》物的改造和保护提出!规划要求并规—定保护范《围重要?地段要?由人民政府制定【。。具体改?造和保护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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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 经批准的城市规】划,。任何:单位和个《人不得?擅自变更确》需变更的须报原批准!机关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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