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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 防雷!、接地
《。
8】.4.1 浆粕工!厂防雷类《别划分应符》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!。物防:雷设计规范GB【 50?057的有关—规定
】8.4.2 —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!钢结构厂房宜利【用其结构主筋—、钢柱和基础钢筋】等作防雷《接地装置的组成部】分
【8,.4.3 原【料堆场传《送装置应《全程可靠接地其接地!点的间距不应大于】2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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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.4【。 原料堆》场、成品仓库防雷分!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!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!装置设?计规范?GB 50058的!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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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》4.:5 低压配—电系统电源中性点】、电气装置外露【导电部分的保护【接地:等电位?联结的接地等可【与建筑物《的防雷接地共—用,同一:接,地系统?其,接地电?阻应按?其中最?小值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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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8.4.6 — 防:雷与接地保护除【应符合本规》范外还应符合现【行国家标准建筑【物防雷设计规—范GB 5005】7和建筑物电子【信息系统防雷—技术规范《GB 503—。43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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