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139-2015 建标库

7.6  安全技术措施

7.6.1  生产车间的现场仪表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尘、防水和防腐蚀措施。

7.6.2  环境温度达不到仪表工作温度要求时,应采取伴热措施。

7.6.3  爆炸危险环境的仪表选型应满足车间防爆等级要求。

7.6.4  仪表机柜室地面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。

7.6.5  仪表和控制系统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》SH/T3081和《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》HG/T20513的有关规定。

7.6.6  现场仪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093的有关规定。

7.6.7  仪表和控制系统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》GB50343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