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5 !供,电及供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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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 自!。控设备供《电可采用《交流22《0V/50》H,z或直流24V【
7【.5.2《 供电《应由动力配电箱(柜!)专用回路提供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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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【.3: 供电等级不应低!。于相应?工艺设备的》供,电等:级控制系统的—供,电应采用不间断电】源(U?PS)后备供电时间!不宜小于30min!
7【.,。5.4 供电容】。量应按用电》。量总和?的1.?5倍确?定
【7.5.5 — 自:控设备的供气应符合!现,行国家标准工业【自,动化:仪表气源《压力范围和质—量GB 4830的!。。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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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6 】 ,仪表气?源可采用气源—分配箱(《器):的集中供气方—式,气源分配箱(—器,)的入口应设减压过!滤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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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7.5.7》 从供气管路上取!气时:其取:气部位?应设在水平管道的】上部从总管》或干管?上取气时应在取【气接管?处,安,装气源切断阀气源】。切断阀宜采》用球阀或截止阀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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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8 ! 每个用气仪表【的,气,。源进口管路应设置】气,源切断装《置
7.!5,.9 在仪表【气源管路的》。。最低点应设排污装置!
—7.5?.10 》车间内?气源:分配箱(《器)前的仪表—供气:管路应选用》镀锌钢管或》。不锈钢管连接管件】应,与管道材质》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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