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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!罚则
第四十!四条 违《反,本办法?规定:未取得房屋拆—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!。迁,的由市拆迁办责令停!止拆:迁给予警告》并处以拆迁》。房屋建筑面》积每平?方米20元以上5】0元以下《的罚款
第四十】五条 ?拆迁人违反本—。办法的规《定以欺?骗手段取得》房屋:拆迁许?可证的由市拆—迁办吊销房屋拆迁许!可证并处以拆迁补偿!安置资金1%以【上3:%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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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》条 拆迁人》或有关单位违—反本:办法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市—。拆,迁办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限期改《。正,并按照下列》。规定: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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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未【取得房屋拆》迁资格证书从—事拆迁业务的对拆迁!人处:以拆补偿安置资金】1%以上3%以下罚!款;
】(二)拆迁人或【者有关单位在约定或!者裁决?的期:。限,内对:未搬迁的被拆迁人停!止供水、供电、供气!。、供热的或》者拆除未搬迁的被拆!。迁人的房屋对拆迁人!或者责任单位处【以5万元以上1【0,万元以下罚款;【
—(三)未《按,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!的拆:。迁,范围实施房屋拆【迁的:处,以拆迁补偿》安置资金3%以【下的罚?款;
— (四)擅—自延长拆《迁,期限的处以拆迁【补偿安置资金—3%以下的罚款;】
(五】)委:托未经省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审定—。的估价机构估价【的对拆迁人处—以,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1%以上3%以】下罚款;对估价机构!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处以违法《所得:额1倍罚《款;
— (六)估价【机构显失公正或【者的营?私,舞弊、?弄虚作假行为的没收!估,价所得?并,处以估价所得—额1倍罚款;
】 ? 有前款(》五)、(六)项规】。。定的违?法行为的估价无效情!节严重的《由原发证机关吊【销估价机构的资质证!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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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:十七条 《接受委托的》房屋拆迁单》位违:反本办法的规—。定转让拆迁业务的】由市拆迁《办,责令改正没收违法】所得并?。处合同?约定的拆迁委—托服务费《25:%以上50%—以下的罚款
第】四十八条 》当事人?对行政处罚决定不】服的可?以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或者提起行】政诉讼
第四【十九条 罚款使用省!财政部门《统一印制《的票据全额上缴同】级财政
第五【十条 市拆迁办【及其工作《人员玩忽职》。守、滥用职权、【徇私舞弊有下列【行为之一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】有关部门对直接【。责任人员及其主【管人员给《予,行政处分
【 (一》。)违法核发房屋【拆迁许可证以—及其他批准》文,件,的,;
【(二)未按规定履】行监督?管,理职责造成后果以及!恶劣影响的;—
》 (三)违法发【布拆迁公告的—;
《 (四)—自行或?者,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!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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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违法做!出行政裁决的—;
(】六)违法实施强【。制拆迁的《
第五十》一条 违《反,本办法规定给拆迁】当事人?造成损失的应当【依,法承担赔偿责任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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