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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章 拆迁管理
】
第?七条 因《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!屋的:单位必须依法取得】房屋拆迁《许可证后方可实【施,拆迁
— 拆迁人可—以,自行拆迁也可以【委托拆迁
【 拆迁管—理部:门不得作为拆迁【人不:得接受拆迁委托
!第八条?。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!许可证的单位应【当向市拆迁》。办,提,交下列资料
】 (《一):建设项?目批准计划书—;
— (二)建设—规划:用地许?可证:和规:划行政主《管部:门,划,定的拆迁范围图;】
《 (三)建设用】地,批准书或国》有土地有偿使用合】同;
(四—)拆迁计划》和,拆迁:方案;
【 (?。五)市拆迁办指定的!金融机构出具—的房屋拆迁货币补】偿资金到帐通知
!。 市拆—迁办应当自收—到申:请之日起30日内对!申请:事项进行审查;对符!合条件的颁》。发房屋拆迁》许可证?。
第九《条 市拆迁办在颁】发房屋拆迁许—可证: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!。迁许可?证中载明的拆迁【人、房屋拆迁单位、!拆迁范围、拆—迁期限?以,及被拆迁房屋的货币!。。补偿价格等事项以房!屋拆:迁公告的形式—予以:公布和公示
【 《市拆迁?办和拆?迁人、房屋拆—迁单位应《当及时向被拆迁人】做好宣传、解释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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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拆迁人】和房屋拆单位—应当在房《屋拆:迁许可?证确定的拆》迁范围和拆迁—期限内实《施,。。房屋拆迁
! 需要?。。延长拆?迁期:限的拆迁《人应当?在拆迁期限届满1】5,。日前:向市拆?迁办:提出延期拆》迁申请;市拆—迁,办应当自《。收到延期申请10】。。日,内给予答复
第】十一条? 拆:。迁范围确定后拆迁】范围内的《单位和?个人不得进行—下列活动
】 , (一)新建—、扩建?、改建?房屋;?
? (二)改变房!屋和土?。地用途;
》
,。 (三)租】赁房屋?。。
市【拆迁办应当就前款所!列事项书面》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!。理相: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!面通知应当载明暂】停期:限暂:停期限最长不得【超,过1:年;拆迁人需—要延长暂停期限的】必须经市《拆迁办批《准延:。长暂停期限不得【超过1年
第十二!条 :市拆:迁办应当与金融机】构签订书《面协议办理拆—迁补偿资金存储【和发放业《务
拆迁!补,。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!未,。。经市拆迁《办批准拆迁人不得】挪作他用
第【十三条 房屋拆【迁许可证颁发前拆迁!人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
《
, , (一》)拆迁补偿资金【应,当存入?市拆迁办指定—的金融机构开—设的专门帐》户按照规定》足额存?储;
?。
》(二)拆迁人—委托拆迁的应—当委托具《有合法资《格的房屋《拆迁单位并》签订书面拆迁委托合!。同,在合同中约定拆【。迁,委托服务费》用拆迁委《托合同签订之—日起15日内报【市拆迁办备》案,;,
《。 , (:三)拆迁补偿—价格的确定》应当委?托合法的估价机【构评估?签订房屋拆迁—补偿估价书》面委托合同》按国家规定的估【价费用标准支付委托!费用同一拆》迁项目的被拆迁房】屋的:估价:与拆迁?安置房屋《的,估价应当委》。托同一家估价机构进!行
第十四条 】房屋拆迁单位应【当按规定接受省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对房】屋拆:。迁资格证书(以【。下简:称资:格证书)的年—度审核;《不得伪造《、涂改?或转让资格证书【;不得擅自或者变】。相转让资格证书【;不得擅自》或者变相《转让拆迁业务—并建:立拆迁?档案:的拆迁档案和拆迁工!作日志接受》市拆迁?办监督检查》
: 从事—。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!应当经专业技术培训!和考:核持证上《岗拆迁工作人员应当!遵纪守法不得—弄虚作假以》权谋私
》第十:五条 自行拆迁的单!位实施本《单位建?设项目拆迁》的应当?。取得省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颁发的拆《迁项目资《格证书?后方可?实施拆迁
第十六!条 实施拆除—房屋:的单位应当具—备相应?的拆除企业资质【等级拆除房屋的承】发包实行招标制【度
— ,拆除房屋和清运【残土时应当》遵,守有关市容、环【保等法律、》法规: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!保持环境清洁
【
,第十七条 》被,拆迁:人在搬迁前》应,当结清水、电、气】、热费以及房租【费并及时向拆迁人】和房屋拆迁单位提供!与,拆迁有关的》证,件、批证和资料【
第?十八条 估价—机构估价时应当遵守!估价规?范做到公开、公平、!公正被拆迁房屋的】评估价格实行—公示制估价机构拆迁!当事人拆迁补—偿安置协议签订【前将被拆迁人—的姓名、被拆迁【房屋的门牌号、【评估价格在拆迁范】围内公?示公示时间不—得少于5《日,
第十九条 拆】迁当事人对估—价结果?有异议时可以申【请,市拆迁办组织—。建,立的房地产估价【技术鉴定委员—会对估价结果进行】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!结论为准
》
, 房地产估价!。鉴,定费用由鉴》定申请人承担
【
: ?房,地,产,估价技术鉴定委员】会对房屋《拆迁市场的评—估价格进行监督【检查
《。第二十条《 拆:迁人和房《。屋拆迁单位与—被拆迁人应》当按本?办法的规定》补偿方式《和补:偿金:额、安置用房面【。积和安置地点、搬迁!期,限、搬迁过渡期【限等:事项签订拆》迁补偿安置协议
】
拆—迁租赁房屋的—拆迁人和房屋拆【迁单位应当与被拆】迁人:和房屋承租人签订】拆迁补偿安置协【议
第《二,十一条 拆迁管理部!门代管的房屋需【。要拆迁?的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必须经公【证机:关发证并办理—证据保全《
第二《十二条 《拆迁补偿《安置协议签订—后被拆迁人或—者,房屋承租《。人在规定的》。搬迁:。。期,限,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!可以依法向仲裁【委员会?申请仲裁;也—可依法?向,人民:法院起诉诉讼期间】。拆迁:人可以依法申—请人民法院先—予执:行
第二十三条】。 拆迁?人与被拆迁人或【者拆迁人、》被拆迁?人或者房屋承租【。人达不?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。的经当事人申—请由市?拆迁:办裁决?市拆迁办是被拆【迁人:的,由同级人民政府裁】决裁决应当自—收到申请之日起3】0日内?做出
当!事人对?裁决不服的》可以:自裁:决书:下达之日起》3个月?内向人民《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!本办法规定》已对:被,拆迁人给《予货币补偿或—者提供拆《迁安置用房》、周转用房的诉【讼期间不《。停止拆迁的执—行
第二十四【条 被?。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!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!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!市,人民政府责成有关】。部门强制拆迁或【。者由市?拆迁办依《法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!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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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实《施强制拆迁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!迁房屋的有》。关,事,。项向公证机关办理】。证据保全
第【二十五条 》拆,迁人:以及有关单位在约】定的或者裁决的【搬,。迁期限内不》得对:未搬:迁的被?拆迁人?或者房屋承》租人停?止供:水、供电、》供气、供热不得拆】除未搬迁人被拆【迁人:的房屋
— : 拆:迁人不得向被—拆迁人非法收取各种!费用不得《为其它单位代—收、:代扣:各种费用
第二十!六条 拆迁中涉【及军事设施、教堂、!。。。寺庙、文物》、古迹等房屋—的依照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的规定》办理
第二—。十七条 尚未完成拆!迁补偿安置的—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!经市拆迁办同意【原,拆,迁补偿?安,置协议中有关权利】、义务随之转—移给受?让人项?目转让人和受—让人应?当书面通知》被拆:迁人并自《转让:合同签?订,之日起30日予以】公告
第二十八】条 拆迁人完—成拆迁后《应当:申请:市拆迁?办按照房屋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】内容进行验》收
第二十九【条 市?。拆,迁办应当建立、【健全拆迁档》案管理?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!管理费用于房屋【拆迁管?理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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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条 市?拆迁办按《照国家和省的—有关文件《规定标准收取—城市房屋《拆迁:管理:费用于房屋》拆,迁管理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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