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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章 拆迁—管理
第【七条 因城市建【设需要拆迁房屋的单!位,必须依法取》得房屋拆迁许可【证后:方可实施拆》迁
拆】迁人可以自行拆迁】也可以?委,托,拆迁
《 拆迁管理部!门不得作为》拆迁人不得接受【拆迁委?托
第八条—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!许可证的单》位应:当向:市拆:迁办:提交下列资料
【
: (一》)建设?项目批准计划书【;
:
(二)】建设规划用地—许可证和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划》定的拆迁范围图【;
》 :。(三)建设》用地批准书或国【有土地有偿》使,用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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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拆迁计划和!拆迁方案;》
,
(五)市!。拆迁办?。指定的金融机构出】具的房屋拆迁货币补!偿资金到帐通—。知
《 市《拆迁办应当自—收到申请之日起30!日内对申请事项【进行审查;》对符合条件的颁【发,房,屋拆迁许可》证
第九》条 市拆《迁办: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!证的:。同时应当将》房屋:。拆迁:。。许可证中载明的【拆迁:人、房屋拆迁单【位、拆迁范围—、拆:迁期限以《。及被拆迁房屋—的货币补《偿价格等事项以房】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!以公布和公示
【。
? 市拆迁办和拆】迁人:、房屋?。。拆迁单位《。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!做好宣?。传、解释工作
】第十条 拆迁人和房!屋拆单位应当在房】屋拆:迁许可证确》定的拆迁范》围和拆迁期限内实】施房屋拆《。迁
? 需要—延长拆?迁,。期限:的拆:。迁人应当《在,拆迁期限届满—15日前《向市拆迁办》提出延期拆迁申请;!市拆迁办应当自收】到,延期:申请10日内给予】答复
第十一条 !拆,迁范围确定后—。拆迁范围内的单位】和个人不得进行下】列活动
— (一)新【建、:扩建、改建》房屋;
【 , (二)改变房屋】。和土地用途》;
【(三)租赁房—屋
— 市拆迁办》。应当:就前款所列事项书】面通知有关部门【暂停办?理相关手续》暂停办理的书面【通知应当载明—暂停期限暂》停期限?。最长不得超过1年;!。拆迁人?需要延长暂停—期限的必须经市拆迁!办批:准延长暂《停期:限不得超过1年【
第十《二条 市拆》迁办应?当与金融机构签订书!面协议办理拆—迁补偿?资金存?储和:发放业务
— 拆迁补偿资!金必须专款专用未】经市:拆迁:办批准拆迁人—不,得挪作他用
—
,第十三条《 房屋?拆迁许可证》。颁发:前,拆迁人?应,当遵守下列规—定
— (一)拆迁补偿】资金:。应当存?入市拆?迁办指?定的金融机构开设】。的专门帐户》按照规定足额存储;!
(二】。)拆迁人委托拆迁的!应,当委托具有》。合法资格的房—屋拆迁单位》并签订书面拆迁委】托合同在合同中【约定拆?迁,。委托服务费用拆迁】委托合同签订之【日,起15日内报市【拆迁办备案;
【
: (《三)拆迁补偿价格的!确定应当委托合【。法的估价机构—评估签订房》。屋拆迁补偿估—价书面委托》合同按国家》规定的估价费用标】准支付?委托费用同一—拆迁项目的》被拆迁房屋的估【价与:拆迁安?置房屋?的估价应《当委托同一》家估:价机构进《行
第十四条 】房屋拆?迁单位应当按规定】接受:省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:对房屋拆迁》资格:证书(以下简—称,资格证书)的年【度,审核;不得伪造、涂!。。改或转?让资格证书》;不得擅《自或者?变,。。相转让资《格证书;不得擅【自或者变相》转让拆?迁业务并建》立拆迁档《案的拆迁档案和【拆迁工?作,。日志接受市拆迁办监!督,检查
《 : 从?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!员应当经专业技术培!训和考?核持证上岗拆迁工作!人员应?当,遵,纪守法不得弄虚作】假以权谋《私
第十五条【 ,自行拆?迁的单位实施本单位!建设项目拆迁的应】。当取得省建设行政】主管部?门颁发的拆迁项目】资格证?书后方?可实施拆迁》。
第十六条 实】施拆除房屋的—单,位应当具《备相应?的拆除企业资质等级!拆除房屋的承发【包,实行招标制度
【
拆—除房屋和清运残土】时应当遵守有关市容!、环保等法律—、法规的规》。定,实施文明施工保【持环境清洁
第】十七条? 被拆迁人在搬迁前!应,当结清水、》电、气、《热,费以及房租费并及】时向拆迁人》和,房屋:拆迁单位提供—与拆迁?。有关的证件、批证】和资料
第十八】条 估价机构估价】。时应当遵守估—价规范做到公开、】公平、公正被拆迁】房屋的评估价格实】行,公,示制:估价机构拆迁当事人!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签《订前将被拆迁人的姓!名,、被拆迁《房屋的门牌号、【评,估,价格在拆迁》。范围内公示公—示时间不得少于5】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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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九条 拆迁当事人!对估价结果》有异议时可以申请】市拆迁办组织建立】的房地产《估价技术鉴》定委员会《对估价结果》。进,行鉴定估价结果【以鉴定结《论为准
《
? 房地产估价鉴】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!承,担
房】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!员会对房屋》拆迁市场的评估价格!进行监督检查—
第二十条 拆】迁人和?房屋拆迁单位—与被拆迁《人应当按本》办,法的规定补》偿方式和补偿金【额,、安置用房面积和安!置地点、搬迁期限】、搬迁?过渡期限等事项签】订拆迁?。补偿安?置协议
— 拆迁租赁【房屋的拆《迁人和房屋拆迁单位!应当与被《拆迁人和房屋承【租人签订《。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
【第二:十一条 拆》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!屋需要拆迁的拆迁】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!公证机关发证—并办理?证据保?全
第二十二【条 拆迁补》偿安:。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!人或者?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!搬迁: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!迁人可以依法向【仲裁委员会申—。请仲裁;也》可依法向人》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!拆迁人可以依法申】请,人民:。法院先予执行
第!二,。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!拆迁人或者拆—迁,人、被拆迁人或【者房屋承租人达不】。成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的经?。当,。事人申请《由市拆迁办》裁决市拆迁》。办是被拆迁》人的由同级人民【政,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!到申:请之日起30日内】做出
— 当?事人对?裁决:不服的可以自裁【决书下达之》。日起3个月内—向人民法院起诉【拆迁人依照》本办法规《定已:对被拆迁人给—予货币补偿》或者提供拆》迁安置用房、周转】用,房的诉讼《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!行
第《二十四条 被—拆迁人或者房屋【承租人在《。。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!内拒绝搬《迁的由市人民政【府责成有关》部门强制《拆迁或者由市拆迁办!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!制拆迁
!实施:强制:拆迁:前拆迁人应当就【被拆迁房屋》的,有关事项《向公证机关办理【证据保全
第【二十五?条 拆迁人以—及有关单位》在约:定的或者裁决的搬迁!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!的被拆迁《人或者房屋承租【人停止供水》、供电、供气、【。供热不得拆除未搬】迁,人被拆迁人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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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人不!得向被?拆,迁人非法收取各种】。费用:。不得:为其它单位代—收、代扣《各种费?用
?第二十?六条 ?。拆迁中涉及军—事设施?、教堂、《寺庙、文物、—古迹等房屋的依照】有关法?律、法规的规定办】理
第《二十七条 尚未完】。成拆迁补偿》安置:的建设项目转让的】应当经市拆迁办同意!原,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!。。有关权?利、义?务随之转《移给受让《人项:目转让人《和受让人应》当书面通知被—。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!签,订之日起30日予以!公告
第》二十八条 拆—迁,人完成拆迁后—应当申请市拆迁办按!照房屋拆《迁许可证确》定,的内:容进行验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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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市】拆迁:办应当建立、健全】拆迁档案管》。理,制度加?强对房屋《拆迁管理费》用于:房屋:拆迁管理工作
第!。三十条 市》拆,。。迁,办按:照国家?和省的有关文件规】定标:准收取城市房屋拆迁!管理费用《于房屋拆迁管理工作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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