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】
第一章 总则!
,
第一条 为】了加强?全市重点《。建,设项目的管理增【大稽察力度规范【。招投标活动》及行政监《督执法行为》保证工程质》量和建设资金的安全!运作及合理使—用提:高,。投资效益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招—投标法(以下简称】招投标?法,),、国务院重点—建,设项目管《理办:法、关于国务院有关!部门:实施招?投标活动《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!意见、国家财政【部财政基《本,建设支?出预算管理办—法、国家和省重【大建设项目稽察办】法等有?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!制定:本规定
《。
第二?条 本规《。定适用?于市本级重》点,建设:项目:管理:。本规定所称市本级】重点建设项目—是指:利用国债、国家【融资及中央、省、】预算内专项资—金规模在3》000万元以下【、100万元以【上非:经营性项目和100!00万元以》下、300万元以】上的经营《性项目或对》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有重大》影响的?。其他:建设项目
第三】。条 全市重点—。建设项?目的确定要坚—持符合?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!市经济?发,。展,战略符合国内外【市场需求突出重【点量力而行尽—力而为依《。法运作科学决策保】证投资落实和资金】供,应的原则
第四】条 :市发展计划》行政:。部门负责全市重点】建设项目的管—理工作
— (一)会同】市政府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》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!目立:项计划报市政府批准!;
:
(二)】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市!重,点建设项《目,的稽察?工作;
》 《(三)负责组—织,全市重点建设项【目稽察特派员对【。全市重点建设项目】。建设过程中的工程】招投标进行监督【检查;
《
(四)】会同市?财政行政主管—部门管理投》在市本级《重点建设项目的国债!国家融资及》中央、省、市预算内!专项资金;
【。 (五)【法律、法规》、,规章赋予地市级发展!计划行政部门管【理本级重《点建设项目的其【他职责
》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