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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13.4 ! 化学品废》液收:。集回收 【 《13.4.》1 : ,化,学品废?。液,系统:的设置应符》合下:列规定 —    — 1  生》产,工艺产生《的化学品废液应【根据不?同品种分《别设置废液收集系】统,。废液:收,集系统的《形式:应根据?废,液量确?定 :  —  : 2  化》学品的储存、分【配间应设置废—液收集系统 】     【3 : 储罐区域的防护】。堤内应设置》废液:收集系?。统  】  : 4  紧急—淋浴和洗眼器区【域应设置废液—收集系统 — , :     5 【 集:中收集系统的—化学品废《液储:。存罐、外运加压【泵等相关设备应靠外!。墙独立设置在化学】品废液收集间内易】。燃、易爆化学品废】。液,收集间应采用实体墙!与其他房间隔开 】 :    — 6  《集中收集《系统应按《化学:品废液成分和性质】分类收集物理—化学:特性不?相,容的化学品》不得排入同》一种废液《收集系统 【。 1《3.4.《2 :。 化:学品废液收》集后的处理方—式应依据化》学品废液量及节能环!保的要求确定并宜按!下列原则处理 【 《   ? , 1  小排放【。量的化学品废液【宜厂内回收再利用或!分类桶?装收集委托危险废物!经营许可单位处【理; 【  :   2  大排放!量的化学品废液宜】进行分类集中储【。罐收集、厂区内【回收、提纯》再利用?或委托危险》废物经?。营许可单位处理 ! 《13.4.》3  室外槽车停】放区域和桶装化学】品区域应设》置废液收集系统【废液严禁排入室外雨!水系统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