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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六《章 政策与价—格
》第二十二条》 经济适用住房建】设用地在坚持合理、!节,。约的前提《下优先给《予安排并实行—行政划?拨,方式供应可根据批准!。的计:划依法办理用—地手续
《
第二十三条— 对于经《济适用住房建—设,予,以政策扶《持取消一切行政事】业,性收费并《减免相关费用
第!二十四条 允许开发!单位在经济》适用住房建》。设中开?发部分门《市,房享:受减免政策的—门市房建筑》。面积:不得超过经济适用】住房总建筑面积【的15%
第二】十,五条 经济适—用住房?出售价?格实行政府指—导价1999年的】平均价?不得超过76—0元/平方米此【后每年由房改部门会!同建委、物》价部门?按规:定测定并公》布,一次经济适用—住房的出售价格【不得擅自《提,。高
第二十六条】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!构成
》 1.住房建设!的征地和拆迁补【偿安置费;
】 2.勘察设】计和前期工》。程费;?
? 3.建—安工程费;
! 4?.住宅小区基础设施!建设费 (含小【区非营业性》配套公建费);【
5.】以,上4项之和》为基数的2%的管理!费;
【 ,6.贷款利息;【
,
7.税】费;
— 8.1》.5%以下和利润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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