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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— 设计与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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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】经济适用《住房的?设计与施工要—体现:造价不高标准高、】面,积,不大功?能全:切实做到经济、适】用、美观使用功能】满足居民《的基本?生活需要符》合,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!设计规范
第十六!条 对经济适用【住房设计、施—工实行?招投标制择优确【定,规,划,设计方案及》施工队伍《。
:第十七条 》经济适用住》房建:设单位要与施工【单位按有关》规定签订承包合【同合理确定工期和质!量,要求:。确保工程《高质量和按期交【付,使用
第十—八,条 对经济适用住】房建:设,要实施监《。理制无监理能力的建!设,单位:必须委托监理公【司进行工程监理
!第十九条《。 建立?健全:质量保证《制度严格执行—国家工程《施,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!建设部颁布的住宅】小区竣工综合—验收管理办法—工,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!率必须达到9—5%以上优良—。品率要达到25【%以上
第二十条! 经济?适用住房建设全部按!中,。、低标准进行建设以!两室:户型为主平均每套】住宅建筑《。。面积控?制在6?0平:方米以内《也可适当安排少【。量的一室和三—室户型以满足—不同家庭住房的需要!
第二十一条【 经济?。适用住房建设—要广:泛应用新材料、新】工艺、新《技,术,、,新产品努力降低【成本和能《耗提高建设工程的】科技含量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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