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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?0 公用》。工程:与辅助设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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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 给排!水与污水处理
】
《
Ⅰ 给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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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10.—1.1 《 水源宜采》用城镇自来》水,、地下?水、地表水》供水水质及水压应】分别满足生》活饮用水、生—产给水?水质:及压力的要求;当】水,源供水水质、压力不!能满足要求时应【在接收站内进行处】理或设置《加压设?施
10!.,1.2 《 当:生活给水、》生产给水与消防【补充水采用同—一水源时水源的供水!量不:。应小于生活给水【、生产给《水正:常用水?量之:。和,的70%与》消防补充水量—之和:
10】.1.3 生【活给水与生产—给水系统《宜分开设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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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!.4: 生活给水量宜按!人员数量和用水【定额:。确定
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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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。0.1.5 生】产给水量《宜按工艺《装置:(单元)连续小时】给水量与间断小时】给水:。量综合确定
】
10》。.1.6 生产】给水:和生:活,给水的总入》口处:应设置水《。量计量设施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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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 排水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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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》0.1.7 【排水系统应按—。照,清污分?流的原则设计并宜设!置生活污水系统、生!产污水系统和雨水系!统
》
10.1.【8 当排水系【统采用压《力输送时《排水提升泵站宜按】区域集中设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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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—1.9 自流生】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!。位应设置水封水封】高度:不得低于2》50mm
【
【1, 罐组《、建筑物、构—。筑,物、管?沟、泵区等的—排,水,出口:;
! 2 》接收站的总排—出,口;
】 3 【站内系统《管网支干《。管与干管交汇处【的支干管上;—
?
《 : 4 管段长【度超过300—m,的站内系统管—网支干管、干—管
】
Ⅲ 海水
【
》
10.1》.1:0 海水取水【设施应近《远期统一规划、分】步实施;取水最【低潮位保证率—。不应低于97%
】
10【.1.11》。 , 海水取水》。设施的设计规—。模宜按?照工艺?与消防的最大用水】量之和确《。定,
10】。.1.?12 ? 取水头《部、:。辅助设备《、进:水建(构《)筑物?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!
?
《 1《 海水取水构筑】物的型式应根据【取水量和水质要【。求结合海床地形、】地质及冲淤特性、水!深及潮位变化、【泥沙及?。漂,浮物、冰情、—航运、施《工条件等因素—通过技?术经济比《较确定;
!
, 《2, 在通航水道附近!的取水构《筑物应根《据航运部《门的:要求设置标志;【
】 3? :在深水海岸当—岸边地质条件较好】、风浪较小》、泥沙较少时宜【采用:岸边式取水方—式;当海《岸平缓时宜采—。用自流引《水,管,。取水方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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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】海水取水构筑物的】进水孔?。宜设置格栅栅条净】间距应根《据取:水量大小、》冰凌:和漂浮物《等情况确定;
!
? : 5 》取水:。构筑物的取水—头部宜分设》成两个或分成两【格
:
》10.1.13 !取,。水泵站设计应符合】下列规定
】
1 】 海水的工艺—及消:防取水泵宜集中布置!;
】 2 工艺】海,水泵:的配置应《根据项目分期情况、!气化器运《行情:况及数量《等,因素综合确定—。;海水泵《的配置不宜多于【2种备用泵数—量,不宜少?于1台且备》用泵:。能力宜与最》大1台工作》泵能力相同;
】。
— 3 海水消】防泵的设置应—按本规?范,。第11.3》.2条的规》定执:行;:
—。 ,。 , :4 海水泵—宜采用?。立式泵设计》工况下泵效》率不宜低《于85%《;每台?立式泵?吸入口应设置单【独的吸水《导流板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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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5 水泵进水流道!。应通过水工模—型验证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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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6 》。泵站设计宜进行停】泵,水,锤计算当停》泵水锤压力值超过管!道试验?压力值时《应采取消除水锤的措!施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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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7 海水》泵,及海水系《统应设?。置防超?压设施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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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】岸边:。。式取水?泵站进口室》内地坪的设计标高应!为设计最高》水位:加浪高再加0—.5m并应设置防止!海浪爬高的》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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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: 9 当【海水泵采用室内布】。置时泵房高度应满足!海水泵抽《芯检修的要求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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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10 海水【泵站应设置》电动起重设》。备;
!。 11 【宜在海水拦污设施】前后及?海水泵吸入口前等】位置设置检修闸【门并:应设置检修起重设】备;
《
】。12 海水泵过】。流部件材质应耐海】水腐蚀宜选用双相不!锈钢、超级双相不】锈钢等?耐海水腐蚀的材质;!当露天布《置,。时海:水泵外部材》质应耐盐雾》腐蚀:;
】 : 13 海水【泵进出水《管道应?采用耐海《水腐蚀的材质当采】用金属管《道时宜同时采取阴极!保护措施;》
《
1【4 泵站》的其他设计要求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】。泵站设?计规:范GB 50265!。。的有关?规定执行
!
1:。0.1?.14 海—。水输水主管的数量不!宜少于2条可根据】工程的具体情况【分期:建设;?。。当其中1《条管道故障》时其余管《。道应能?通,过70?。%的:设计水量
》。
10【.1:.15 》海,水管道系统应进【。行瞬态流分》析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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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《1.1?6 海《水排放?。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
【 1 》。宜采用自流排放【并对:排放的海《水进行余《氯监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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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《 2 排水管、】渠,的材质应耐》海水腐蚀
】
10.1.【17 ? 海水水质处—理应符合下列—规定
! 1 —海水泵?前应根据海》水泥沙含量、漂浮】物,、海洋生物生长【等情况设置拦—污栅、旋转滤网【、清污机等拦污设施!;拦污栅和旋—转,。。。滤网的过栅》(网)流《速和阻塞面积应符】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!给水设计《规范:GB 500—13:的有关规定》;,
— 2 应】根据气化器对海水】。水质要求设置—必要的海《。水处理设施;—
【 3《 防?止和清除《海生:物宜采用加氯法【也可采用加碱法、机!。械刮除、电极—保护等方法;—
》。
: 4《 加氯点宜选择】。。在取水头《部、进水流道、取】水前池、《海,水泵吸水《口处投?加可根据《海生物繁殖情况【采用多?点,加氯:或单点加氯;
】
—。 5 《 加氯设施型—式的选择《应根:据海水水质、—杀菌剂的来源通【。过技:术,经济比较确定;宜采!用电解?海水现场制备—次氯酸钠的形式;
!
— 6 》 次氯酸钠宜采用连!续投:。加也可采用冲击投】加;次氯酸钠的投加!量宜:通过试验或相—似运行经验》按最大用《量确定?。;连续投加时排放口!前管渠内的海—水余氯宜为0.3】mg/l~》0.5mg/—l冲:。击投加时宜》每,天投加1《次~3次排放口【前,宜控:制水中?余氯0.3mg/l!~,1.0mg/l【保持2h~》3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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Ⅳ 污水处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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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】1.:18 《接收站的污水宜依托!市政:。污水处理设施—进行处理当不具备】依托条件时可在【。。站内设置污水处理设!施;污水处》理的设计水量宜按】工艺(?单元)?连续小时排》水量:与,间断小时排》水量综?合确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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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.】19 《污水处理工艺可选用!。图10.1.19】。所示的处理工—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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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《10.?1.19 》 污水处《理工: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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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【1.20《 当?处理后污水进行【再生:利用时应按现—行国家标准》污水再生利用—工程设计规范GB】 ,50:335的有关—规定:。执行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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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.!21 《污水总排放》口处应设置水—质监测和水量计【量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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