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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  公!。。用工程与辅助设施】 【 10.—1  给《排水与污水处理 】 — ?Ⅰ 给水《 ? 10.】1.1  水源【宜采用?城镇自来水、地下水!、,地,表,水供水水质及水【压应分别满足生活饮!用水:、生产给水水—质及压?力的要求《;当水源供》水水质、压力不能】满,。。足要求时应在接收站!内进行处理》或设置加压设施 】。 1—0.:1.2  当生【活给水、《生产给水与消—防,补充水采用同一水】源时水?源的供水量不应小于!生活给水、生产【给水正常用水量之】和的70%与消防】补充水量之和 !。 10.1.】3  生活》。给水与生产给水【系统宜分开设置 ! 1》0.1.4  生】活给水量宜按—人员数?量和用水定额确【定 ? , 10.1.】5 : 生产给水量宜【按工艺装置(—单元)?连续小时给水量与】间断小时给》水量综合确定 】。 , , 10.1.【6  生《。产给水和生活给水的!总入口处应设—置水量?计量设施 】 《Ⅱ 排水 — —10.1.7 【 排水?系统应按照》。清污:分流的原则设—计并:宜,。设置生活污水系统】。、,生产污水系》统和雨?水系统 — 10》.1:.8 ?。 当排?水,。系统采用压力—输送时?排水提?升泵:站宜按区域集中设置! —10:.1:.9  《自流:生产污水管道的【下列部位应》。设置水封水封高度不!得低:于250mm— , : :     1—。  罐?。组、建筑物》、构筑物、管沟、泵!区等的排水出—口; ?。。 《    《 2 ? 接收站《的总排出口; 【  — ,  3  站—内系统管网支干管与!干管交汇处的—支干管上; —     !4  管段长度【超过3?00m的站内系统】管网支?干管、干管 ! ? Ⅲ 海水 — ? 10—.1:.10  海水【。取水设施《。应近远?期统:一规划、分步实【施;取?水最:低潮:位,保证:率不应低于97% ! 10.】1.11《。  :海水取?。水设施的设计规模宜!按,照工艺与消》防的最大用水—量之和确定 — : 10.1.1!2 : ,取水头部、辅助设备!、进水?建(构)筑物—设计应符合下—列规定? :   —  :1  海水取水构筑!物的型式应根据【取水:量和水质要求结合海!床地形、地质及冲淤!特性、水深及—潮位变化《、泥沙?及漂浮物、冰情、】航运、施《工条件?。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!比较确定; !。  ?   ?2  在通航水【。道附:近的取?水构筑物应根据航】运部门的要求设【置标志;《。 》    《 3  在深水海】岸当岸边地质—条件较好、》风浪较小、泥沙较】少时宜采用岸边【式,取,。水方式;《。。。当海岸平缓》时,宜采用?自流引水管取水方】式; 】    4》  :海水:。取水构?筑物的?进水:孔宜设置格栅—栅,条净间距《应根据取水量大小、!冰,。凌和漂浮物等情【况确定; !   ?  :5  取水》构筑物的取水—头部:宜分设成两》个或分成两格— 10】.1.13  取】水泵站设计应符合】下列规定 》 : ?    1  【海水的工艺》。及消防取水泵宜集中!布置; !    2  工艺!海水泵的配置应根】据项目分期情况【、气化?器运行?情况及数量》等因:素综:合确:定;海水泵》的配置不宜多—于2:种备用泵数量不宜】少于1台《且备:用,泵能力宜与最—大1:台工作泵能》力相同; —  》  : 3  海水消防泵!的设置?应按本?规,范第11.3.【2,条的规定执行; !     4!  海水泵》宜采用?立式泵设计工况下泵!效率:不,宜低于85%;每台!立,。式泵吸入口应设置】。单独的吸《。水导流?。板,; —     5  水!泵,进水流道应通过水工!模,。型验:证; 》 ?    《6  泵站设—计宜进行停泵水锤计!算当停泵《水锤压力值超过管道!试验:压力值时应采取【消,除水:锤的措?。施; ? ?     —7  ?海水泵?。及海水系统》应设置防《超压设施《; : 》    8  岸边!式取水泵站进口室内!地坪:的设计标高应为【设,计最高水位加—浪,高再加0.5m并】应设置防止海浪爬】高的:设施; 【     —9  当海水泵采】用室内布《。置时泵房高度应【满,足海水泵抽芯—检修的?要求:; 【    10  海!。水泵站应设置电动】起重设?备;:  【   11》 , 宜在海水》拦污设施前后及海】水,。泵吸入口前等位置】设置检修闸门并【应设置检修起重设备!; : :。 ,。   《  12《  海水泵过流【部件材质应》耐海水腐蚀宜选【用双相不锈钢、超】级双相不锈钢等耐海!水腐蚀?的材:质;当露《天布置时海水泵【外,部材质应耐盐雾腐蚀!; 【    13  海!水泵进出水管道应采!用耐海?水腐蚀的《材质当采用金属管】道时宜同时采取阴】极保护措施》; —   ?  14《  泵站的其—他设计要求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泵!站设计规范G—。B 502》65的有关规定执】行 》 , 1:0.1?.14  》海水:输水:主管的数量》不宜少于《2条可根据工程的】具体:情况分期建设;当】。。其中1条管道故障时!其,余,管道应能通过70】。%的设计水量 】 10.【1,.1:5  海《水管道系统应进【行,瞬态流?分析 】1,0.1.16  海!水排:放应:符合下列规定 【 》 ,   1  宜采用!自流排放并对排【放的海?水进行余《氯监测; —。     】2  排《水管、渠的材质应耐!海水腐?蚀 【10:.1.?17  海水水【质处理应《符合下列规定 【    】 1  海水泵前应!根据海水泥沙含【量,、漂浮物《、海洋生物生长等情!况设置拦污栅、旋】转滤网、清》污机等?拦污设施;拦污栅和!旋转滤网《的过栅(《网)流速《和阻塞面积应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!外,给水设计《规范GB 500】13的有关规定; ! 《     2  】应根据气《化器对海《水水质要求设置【必要的海水处理设施!; —  : ,。  3  防止和】。清,除海生物宜采用【加氯:法也可?采用加?。碱法、机《械刮除、电极保【。护等方法; 】     【。4  加氯点—宜选择在取水—头部、进《。水流道?、取水?前池、海水》泵吸水口处投加可】根据海生《物繁殖情况采用【。多点加氯或单点加】氯; 《 《    5  加氯!设施:型式的选择应根【据海水水质、—杀菌剂的来源通【过技术经济》比较确定;》宜采用电解海水现场!制备次?氯酸钠的形式—;, :   — ,。 ,6  次氯酸钠宜采!用连续投加》。也可采?用冲击投加;次【。氯酸钠的《投加量宜通过—试验或相似运行经验!按最大用量确定【;连续投《。加时排放口》前管渠?内的海水余氯宜【为0.?3mg/l~0.5!mg/l冲击投加】。时,。宜每天投《加,1次:~3次排放》口前宜控制水中【余氯0?.3mg/l~【1.0mg/l保】。持2h~3h 【 《 Ⅳ 污水【处理 ? 1】0.1.《18  接收站的】。污水宜依托市—政污水处理设施进】行处理当不具备【。依托条件时可在【站内设置污水处理设!施,;污水处理》的设计?水量宜按工艺(单元!)连续小时排水量】与间断小时排水【量综:合确定 【 , 10.1.19】。  污水《处理工?艺可选用图10.】1.19所示的处】。理工艺 【 — 图10.1【.19  污水处】。理工艺 !10:.1:.20 《 当:处理后污水》进行再生利用时应按!现,行,国家标准《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!计规范GB 5【03:。35的有关规定执行!; ? 《10.1.21 】。 污水总排放口处】应设置水质监测和水!量计:量设施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