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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10 公用—工程与辅助设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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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】.1 《给排水与污》水处理
》
Ⅰ! 给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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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【.1:.1 水源宜采用!城镇自来水、地下】。水、地表《水供水水《质及水压应分—。别,。满足生活饮用水【、生产给水》水质及压力的要【求;当水源》供水水质、压力不能!。满,足要求时应在接收】站内:进行处理或设置加】压设施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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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10.1.2 】当生活?给水、生产给水与】消防补充《水采用同一》水源时水源的供水量!不应小于生活给水、!。生产给水正常—用水量?之和的?70%与消防—补充水量之和
【
10.】1.3 生活【。给水与生《产给:水,系统宜分开设置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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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.4 ! 生:活给水量宜》按人员数量和—用水定额确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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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《1.5 生产【给水量宜按工艺【装置(单元)连续】小时:。给水量与间断小【。时给水量综合—确定
—
10.1.6 !。 ,生,产给水和生活给水的!。总,入口处应《设置水量计量设施】
,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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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 排水
】
【10.1.7— 排?水系:统应按照清污分流的!原则设计并宜设置生!活,污水系?统、生产污水系统】和雨水系统
—
》10.1.》8 ?当排水系统采用压】力输送时排》。水提升泵站宜—。按区域集中设置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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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》.,9 自流生产污水!管道的下列部位【应设:置水封水封高度不】。。得低于250m【m
【 : , 1 罐组、建筑!。物、:构筑物、管沟、泵】区等的排水出口;】
【。 2《 :。接收站?的总排出口;—
— 3 — 站:内系统管网支—干管与干《管交:汇,处的支?干,管上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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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4《 管段《长度超过30—。0,m的站?内,系统管网支干管、干!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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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Ⅲ? 海水
】
?10:.1.10 【海水:取水设施应近远【期统一规划、—分,步实施;《取水最低潮位保证】率不应?低,于97%
—
10—.1.?11 海水—取水设施《的设计规模》宜按照工艺与消防的!最大用水量之和确定!
》
10.1.12】 取水头部、【辅助设备《、进水?。。建(构?)筑物设计应符合下!列规定
! ? 1: :海水取?水构筑?物的型?式,应根据取《水量和水质要求结合!海床地形、》地质及冲《淤特:性、水深及潮位变】化、泥沙及漂—。浮物、?。冰情、航《运、施工条件等【因素通过技术—经济比较确定—;
?
《 《2 在通航水【。道附近的取》水构筑物应根据航】运部门的《要,求设置标志;
【
?
: 《3 在《。深水海岸当岸边地】质条件?较好:、风浪较小、泥沙较!少时宜采《用岸边式取水方式;!当海岸平缓时—宜采用?自流引水《管取水?。方,式;
《
4!。 海水取水—构筑物的进》水孔:宜设:置格栅栅条净间距应!根据取水量大小、】冰凌和漂浮物等情】况确定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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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】 取水?。构筑物的取水头【部宜分设成两个或】分,。成两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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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!.13 》取水泵站设计应【符,合下列规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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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【 海水的工艺【。及消防取水泵宜集中!布置;
《。
?
《 2 《 ,工,艺海水泵的配置应】根据项目分期情况、!气化:器运行情《况及:。数量等因素综合【确定;海水泵的配】置,不,宜多于2种备用泵数!量不宜少于1台且】备用泵能力》宜与最?大1台?工作泵能力相—。同;
《
《 : 3 《 海水消防泵的【。设置应按本》规范:第11.3.2【条的规定执行;
】。
?
《 4 海水泵宜!采用立式泵》设计工况下泵—效率不宜低于8【5%:。。;每台立式泵—吸入口应设置单【独的吸水导》。流板:;
—。
5 】水泵进水流道应通过!水工模型验》证;
—
,
? 6? 泵站设计宜进行!。停泵水锤计算当停泵!水锤压力值超—过,管道试验压力值时应!采取消除水锤的【措施:;
《
,
—7 海水》泵及海水系统应【设,置防超?压设:施;
】 , : 8 岸》边式取?水泵站进口室—内地坪的设计标高】应为:设,。计最高水位加浪高再!加0.5m并—应设置?防止:海浪:爬高的设施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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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!当海水泵采》用室内布置时泵【。房,高,度应满?足海水泵《抽芯检?修的要?求;
?
【 10 海水泵!站应设置电动起重设!备;
《
— 11 宜【在海水拦污》设施前后及海水泵吸!入口前等位置设【。置检:修,闸门并应设置检【修起重设《。备;
!。 12 海水!泵,过流部件材质应耐海!水腐蚀宜选用双【相不锈钢《、超级双相不—锈,钢等耐海水腐蚀的】材质;当《露天布置时海水【泵外部材质应耐盐雾!。腐蚀:;
! 1?3 海水》泵进出水管道应采】用耐海水《腐,。蚀的:材质当采用金—属管道时宜》同时采取阴极—。保护:。措施;
【
? 14 泵站!的其他设计要—。求应:按现行?国家标准泵》站,设计规?范GB 50—26:5的有?关规定执行
【
1》0.:1.14 海水输!水主管的数》量不宜少于2条可】根据工程的》。具体情况分期建设;!当其中1条管—道故障时其余管道】。应能通过70%的设!计水量
】
10.1.1【5 ?海水管道系统—应进:行瞬态流分析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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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》.1.1《6 海水》排放应符《。合下列规定
】
1】 宜采用自流排】放并对排《放,的,海水:进,行余氯监测;
【
?
—2 排《水管、渠的》材,质应:耐海水腐蚀
【。
10.1】.17 海水【水,质处理应符合—下,列规定
《
》 , 1 》 ,海水泵前应根据海】。水泥沙含量、漂浮】物、:。海洋生物生长等【情况设置拦污栅、旋!转滤网、清污机【等拦污设施;拦污栅!和旋转滤网的—过栅(网)流—速和阻塞面积应【符合现行《国家标准室外—给水设计规范GB】 ,5001《。3的有关规定;
!。
,
《 2《 应根据》气化器对海水—水质要求设置必【要的海?水处理设《施;
【
《 3: :防止和清除海—生物宜采用加氯法也!可采用?。加碱法、机械刮除、!。电极保护等方—法;
【
4— 加氯《点宜:。选择在?。取水:头部、进《水流道、取水前【池、海水泵吸水口处!投加可根据海生物繁!殖情况采用》多点:加氯或单《。点加氯;《
》
? 5 加—氯设:施型式?的选择应《。根据海水水》质、杀菌《剂的来源《。通过技术《经济:比较确定;宜采【用电:解海水?现场制备《次氯:酸钠的形《式;
【
: 6《 , 次氯酸钠》宜采用连续》投加也可采用冲击】投加;次氯酸—钠的投加量宜通【过试验或《相似运行经验按【最大用量确定;连续!投加:时排放口前管渠内的!海水余氯宜为0.3!mg/l《~0.5m》g/l冲《击投加?时宜每?天,投加1次《~3次排放口前【宜控制水中余—氯0.3mg/l】。~1.0mg/【l保:。持2h~3h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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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
:Ⅳ, ,污,。水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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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10.1.18 】 接:。收站的污水宜—依托市政污》水处理设施进行处】理当不具备》依托条?件时:可在站内设置污【水处理设施;污水处!。理的设计水量宜按】工艺:(单:元)连续《小时排水量与间断】小时排?水量综合确》定
1】0.1.19— 污水处理—工,艺可选用图10.1!.19所示的—处理工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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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【10.1.19【 污?水处理?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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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0.1.20 】当处理?后,污水进行再生利【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!准污水?再,生利:用工程设计规范G】B 50335【的有关规定执行;
!
1—。0.:1.21 污【水总排放口处应设置!水质监测和水量【计量设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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