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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  公!用工程与辅》助设施? 《 10】.,1  给排》水与污水处理 】 ?。 ? Ⅰ? 给水 】。 : ,10.1.1  水!源,宜,采用城镇自来水、】地下水、地》表水供?水水质及水》压,应,分别满足生》活饮用水《、生产给水水质及】压力的?要求;当水源供【水水质、《压力不能满足要求】。时应在接收站内进】行处理或设置加压】设施 《 1》。。0.1.2  当生!活给水、生》产给水与消防补充水!采用同一水源时水源!的供水量不》应小:于生活给水、—生产给水正》常用水量之和—。的70%与消防补】充水量之《和 【10.1.3—  生活给水—与生产给水系统宜分!开设置 》 10.1.!4 : 生活?给水量?宜按人员数量和【用水定额确定 【 》10.1.》5  生产给—水量宜按工》艺装:置(单元)连续小时!给,水量与间断小时给】水量综合确定— 10.!1,.6:  :生产给水和生—活给水的《。总入口处应设置水量!计量设施《。 【 Ⅱ 排水 【 》 10?.1.7  排【水,系统应?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!设计:并宜设置《生活:污水系统、生产【污水系统和雨水【系,统 1】0.1?.8 ? 当排水系统采用】压力输送时排—水提升泵《站宜按区域》集中设置《 : : 10.》1.9  》自流生产《污水管道《的下:列,部位应设置水封水封!高度不?得低于250mm】 ?。     1 !。 罐:组、建筑物、构筑物!、管沟、《泵区等的排水出口;!。    ! 2  《接收站?的,总排出?口,; ? : , ,  :。  3 《 站:内系统管网》支干管?与干管交汇处的支】干,管上; —     4 ! 管段长度超—过,300m《的站内系统管网支干!管、干管 】 《Ⅲ, 海水 ! 1?。0.1.10  海!水,取水设施《应近远期《统一规划、》分步实施;取水最】低潮位保证率不应】低于9?7%: ? , 10.1.11!  海水取水设施的!设计规模宜按照工】。艺与消防的最大【用水量之和确定 】 10【.1.1《2  取水头—部、辅助《设备、进水建(【构)筑物设计应【。符合下列《规定 【     1  海!水取水?构筑:物的型式应根据取水!量和水质要求结合海!床地形?、地质及冲淤特性、!。水,深,及潮位变化》。、泥沙及漂浮物【、冰情、航运—、施工条《件等因素《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!定; ?    】 2  在通—航,水道附近的》取水构筑物应根据航!运,部门的要求》设置标?志; 》    — 3  在深—水海:岸当岸?边地质条《。件较好、风浪较【小、泥沙较少时宜】采用岸边《。式取:水方式?;当海岸平缓时【。宜采用自流引水管取!水方式; 【     4】  :海水取水构筑物的】进水孔宜设置格栅栅!条净间距应根据【取水:量大小、冰凌和漂浮!物等情况确定; 】 《  :   5  取【水构筑物的取—水头部?宜分设成《两,个或分成《两格 — 10.1.1】3 : 取水泵《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!定 【 ,   1  海水的!。工艺及消防取水泵】宜集中布置; ! ?    2 — 工艺海水泵的配置!。应根据项目》分期:情况、气化器运行】。情况及数量等因素】综合确定;海水【泵的配?置不宜多于2种备】用泵数量《不宜少于1台且【备用泵?能力宜与最大1台】工作:泵能:。力相同;《    ! 3  海水消防泵!的设置应按本规范】第11.3.2【条的规定执行; 】   【  4 《 海水泵宜采用【立,。式泵设计工况下泵】效率不宜低于85%!;每台立式泵吸入口!应设:置单独的吸》水,导流板; 》 , ,  《   5 》 水泵进《水流:道应通过水工—模型:验证; !    6  泵】站设计宜进行停【泵水锤计算》当停泵水锤压力值】超过管道试验压力】值时应采取消除【水锤的措施; ! ?。    《7  海水泵及海】水系:统,应设置防超压设施】; 【。    8  岸边!式取水泵站进口【室内地坪的设计标高!应为设计《最高水位加浪高再加!0,.,5,m并应?设,。置防止海浪爬—高的设施; !    》 9  当海—水,泵采用室内》布置时泵房高度应满!足海水泵抽芯检修的!要求; 【 ,  :  : ,。10  海水—泵站:。应设置?电动:起重设备; !  ?   11 — 宜在海《水拦污设施》前后及海《水泵吸入口前等【位置设置检修闸门】。并应设置检修—起重设备;》 《    》 12  海水【泵过流部件材—质应:耐海水?腐蚀宜选《用双相不锈钢、【超级双相不锈—钢等耐海水腐蚀【的材:质;当露天布置时海!水泵外部材质应耐盐!雾腐蚀; 】     —13  海》水泵进出水管道应】采用耐?海水:腐蚀的材质当采用金!。属管道时宜同时采】取,阴,极保护措施;—。 》     14  !泵站:的其他设《计要求应按现—行国家标准泵站设】计规:范G:B 50265【的有关规定执行【 》 10.《1.14  海【水输:水主管的数量不【宜少于?2条可根据工—程的具体情》况分期建设;—当其中1《条管道故障时—其余管道应》能通过70%的设】计水量 !10.1.15  !海水管道《系统应进行瞬态【流分析 【 10《.1.16 — 海水排《放应符合下》列规定 !  :  1  宜采用】自流排放并》对排放的海》水进:。行余氯监《测; 【     2 【 ,排水管、渠的材质应!。耐海水?腐蚀 》。 , 10.1.【1,7  海水》水质处理应》符合:下列规?。。定 ?  》  :。 1  《海水泵前应根据【海,水泥沙?含量、漂浮物、海洋!生物生长《等情况设置》拦污栅、《旋,转滤网、清污机【等拦污设《施;拦污《栅和:旋转滤网的过栅【(网)流速和阻塞面!积应符合《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!水设计规范GB 】50013》的有关规定; 】    【 2  应》根据气化器对—海水水质《要求设置必要的海】。水处理设施; 【     !3  防止和清除】海生物宜《采用:加氯法也可采用【加碱法、机械刮除】、电极?保护:等方法; !     4  加!氯点宜选择在—。取水头部、进水流】。道、取水前》池、海水泵吸水口处!投加可根据海生物繁!殖情况采用多点【。加氯:或单点加《氯; ? 》 ,   5《  加氯设施型式的!选择应?根据海?水水质、杀菌剂的】来,源通过技术经济【比较确定《;宜采用电解海水现!场制备次氯酸钠【的形式; —   —  6  次氯【酸钠宜采用》连续投加也可采【用冲击投加;—次氯酸钠的投加量】宜通过试验》。或相似运《行经:验按最大用量确定】;连续投加时—排放口前管渠内的】海,水余氯宜为》0.3mg/l【~0.5mg/【l冲击投加时宜【每天投加1次~【3次排?放口前宜控》制水:中余:氯0.3mg/【l~1.0mg【/l保持《。2h~?3h 】 :Ⅳ :。污,水处理? 】10:.1.1《。8  接《收站的污《水宜依托市政污水处!理设施?进,行处理当不具备依托!条件时可在》站内:设置污水处》理,设施;?污水处理《。的设计水量宜按【工,艺(单元《),连续小时《排水量与《间断小时排水量【综合确定 ! 1:0.1.19 【 ,污,水处:。理工艺可选用图【10.1.》19所示《的处:理工:艺 : 【 ? 图1?0.1?.,1,9  ?污,水处理工艺》 10.!1.20  当处理!。后污水进《行再:生利用时应》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!再生利用工程设【计规:范GB 《50335的有关】规定执行; —。 , 10—.1.21  污】水,总排放口处应设置】水质监测和水量计量!设施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