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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】 保:护,
第八条 】自治州人民政—府应当根据》。生态功能重》要性把湿《地划分为核心—保护区域和外—围保护?。区域成立湿地—评审委员会进—行,科学评价提出核【心保护?区域和?。外,围保护区域范围【由自治?州人:。民政府批准后予以】。公布
》 ?湿,地所在地县人民政府!按照:批准公布《的,湿,。地保护范围标明界区!设立界碑《
第九条 具】备下列条件之一【的湿地自治州、【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,实际需要依法建立】。湿地自然保护区并按!规定:设立管理机构
】 (一)列入国!际重要湿地、国家】重要湿地、省—重要湿地名录的【。;
》 ,(二)湿地生态系】统具有典型性和代】表性的;
】 (三)生物多样】性丰富或者》珍稀、濒《危,物种:集中分布的;
【
《(四)国家和地方】重点保护鸟类的繁殖!地、栖息地》或者重要的》迁徙:停歇:地的;
》 (五)—对水:栖,动物的洄游、繁殖】有,典型或者《重要意义的;
! (六)其它具】有特殊保护意义【、生态价值、经【济价值或《者科学?文化价?值的
《
第十?条 自治州》、县人民政府应当根!据,。湿地保护利》用规划积极争取湿地!保护:项目:采取“围堵还湿、】引水保湿、》限牧保?湿、治沙《保,。湿、种草养湿”【等措:施对退化的湿—地进行修复》。 ,
第十一条 【自治州、《县人:民政府应当采—取措施保《护湿地水资源制定】。水资源利用规划【必须兼顾湿地生【态用水的需要—自治州、县人民政】府以及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!可控水位重》要湿地?的合理水位》当水位?出,现异常时所在地【县人民政府应—当采取?。措施:恢复合?理水位
第【十二条 湿地所在地!县人民政府及其湿】地管理的相关部门】。应当采取《下列措施改进农【牧民的生产生活【方式:促进:当地经济发展—保,护和恢复湿地功【能
》 (一)因过—牧导致湿地功—能退化的实施退牧保!湿进行轮牧》、限牧、休》牧,退化严重的实—行禁牧;
! (二)科》学调整畜群结—构转变饲养方—式,引导农牧民发展设】施养殖业《以草定畜实现草畜】平衡;
《
(三)推】广农村社会养老【保,险制度、健全农村合!作医疗制度和农村】最低生活《。保障:制度完善相关—社会:保障体系;
!。 ,(四)对湿地—自然保护区内的农牧!民进:行适度生态移民并】做好安置以及产业】培育引导农》。牧民发展新型—产业
第十三】条 自治《。州实行湿地保—护生态补偿制度因】湿地保护《需要:使,湿地资源使用者的合!法权益受到》损害的?自治州、县人民政府!应当给予补偿并对】其生产、《生活作出妥善安排】。
湿地】保护生态补偿—的,具体办法由自—治州人民政府—制定并组织实施 】
:第十:四条 禁止》擅自向湿地引进【外来野生动植物确】需引进的应当根【据国家有《关规定?。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!有关技术规范进行】试验
【 湿地保护主管部门!对引:进,物种进?。。行跟踪监测发现对】。湿地造成危害的【应当及时报告—本级人民政府—和,上一级?主,。管部:。门并:采取措施《消除危?害
第十五条 !禁止开垦、擅自占用!或,者随意改变列入【。。国际重要湿地—和国家重要》湿地名录的自然【湿地以及位于—自然保护区》内的自然《湿,。地的用途确》需改变湿地用—途的应当按照有关】规定和程序》报批
》第,十六条 开发利用】湿地资源不得—破,坏湿地生态系—统的基本功能—不得破坏《野生动?植物栖息和生—长环境禁止在—湿,地范:围内从事下列活【动
《 (一《)向湿地排放超【标污水或者有毒有害!。气体倾?倒、:丢弃难以降解以及易!腐烂的废《弃物投?放可能?危,。害水:体、水生生物的化学!物品;?
(—二)擅?自在湿?地狩猎、捕》捞、采集国家和【省重点?保护的野生》动植物?;
(三】)破坏鱼类》等,水生生物洄》游通道或者野生【动物栖息地采用炸、!毒、电等灭绝性方】式捕捞鱼类》及其他?水生生物;
】 (四)捕杀候鸟!以及在候鸟越—冬、:越夏期在候》鸟主要栖息》地进行捕鱼》、捡:拾鸟蛋等危》及候鸟生存、繁【衍的活动《;
? (五)在沼泽!湿地排水造》地擅自筑《坝挖塘在《。。泥炭:湿地擅自采矿挖砂】、揭取草皮或者【。修,建阻水、排水设施;!
《 ,(六)其《他破:坏湿地的行为 【
:第十七条《 重要湿地》所在地的县人民【政府应当依照有【关法:律、:法规规?。。定公告湿地禁牧区】、禁猎区、禁渔【区、禁?采,区和禁牧期》。。、禁猎期、禁渔期】。、禁采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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