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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章 —财政扶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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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在!阿坝州?投资企业享受下列】财政扶持政策—
? (一《)凡固定资产—投资:在1000万元及】以上的鼓励类—新投:资企业从缴纳税收年!度起州、《县财政按企业的【贡献大小和缴纳【增值税地方所得【部分的一定比—例给予扶持前2【年按不超过企业缴纳!增,值税地方所》得部分的30—%扶持第3年—。至第5?年按不超过20%扶!持
《 (?二)新?创办并经国家或【省认定的高新技【术,型企业和民》营科技型企业、外商!投资型企业、出【。口产品?型企业省级以上政府!。认定的农产品加工龙!头企业新引进的国】内外 50》0强企业、知名【品牌产品企业符【合阿坝州规定的投】。入产出指标要求增】值税属地《。方分享部分投—产后前3年由州、】县财政全额》补助给企《业第4年和》。第5:年按50%的比【例补助企业
【 : (三)《。投资:从事服务业、交通】。运输业、文化体育】业,、娱乐业《的新办企《业从营业之日起按企!业当年缴纳营—业税新增《部分的一定比—例给予扶持其中【。年缴:。纳营业税额100万!元及以上300万】元,以下且?逐,。年增长?的前2年扶持8【%第3年至第5年】扶,持4%;年缴纳【营业税额300万元!及以上500万元以!下且逐年《增长的?前2年扶持》10%第3年至【第5年扶持》6%;年缴纳营业】税额500万—元及以上且逐—年增长的前2—年扶持12%第3】年至第5年扶持【8%企业在经—营发展?过程中同《时符合?上,述,条件的只能选择享】受其中一《项政策?。
? (四)新创办固!定资产投资》在3000万元以上!的工业?。生产性项目和固定资!产,投,资在5000万【元以上?的非生产《性项目自缴》纳税收年度》之日起?由州、县受益财政】按企业上缴所得税地!方,留,成部分的一定—比例给?予扶:持前3年按100%!给予扶持《第4年和第5—年按50%给予【扶持对六大》重点工业产业的下游!产品开发和》循环经济项目可【再享受?3年:与第4年和第—5年相同的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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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。(五)在项目建【设,中行政事业性收费】减半征收
— (六》)生产地《不,在阿坝?州,注册地和税收解缴】关系均在州内的总部!。企业自?达,到年纳税总额—30:0万元之日起三【年内按企业税—。。收,阿坝:州所得部分的—60%给《。予扶持成都》·阿坝工《业集中?。发展区等共建园区】的财政扶持政—策经合?。作双方协商一致后】可,比照执行
!(七:)享受以上政策如有!重复企业只能选择】其中一项享受企业】当年可享受的各【。项财政扶《持金额累计不能超过!该年度所缴纳—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!总和:
》(八)本条财政【。扶持是指州、县财政!通,过,补助:、财政贴息等方式支!持企业技改》、扩能、研》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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