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?
》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!。职责:
《第四条 》。巴中市、县(区【)、乡各级政府应】成,立巴中老《区公路项《。。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强!项目建?设的:组织领导并按照【政府负责、交通【牵头、部门配—。。合的原?则出台建设优—惠政策在《土地及?。林地审批和调整、地!材料场?等方面给予》公路建设支持;发动!。各部门、社》会各界从多种渠道】筹集配?套资金;发动—群众自愿、积极、无!偿地:通过投劳捐》。资等形式支》援农村公路建—设
】 第五条 省【级交通主管部门的】监督、管理职责【。
,。
? 省交—通厅总体负》责,建设项目的监—督管:理组织领导》建设规划并报—省政府审《批、划拨部补助资】金,、安排省补》助,资金并成《立巴:中,老区公路《建设督导组负责领导!相关:项目建设工作—
: ?。 : 省交通厅公路【局,受厅委?托,对建设工作》进行具体归口管【理承担省督导—组日常?工作实行督导工作制!度对项目建设进行检!查、督促、指导及时!发现和协助解决公路!建设过?程中存在的问题并】落实对市、县(区】)交通主管》部门、项目业主【。的管理力量》和项目?设计工?作进行技《术支援的《具体:事项
— 省》交通厅公《路水运质量监督站】负责巴中老区公路】项目工程《质量监督的行业【。管理和指导
—
? 《省交通厅交》通基本建设工程造】价管理?。站负责巴中老区【公路:项目造价的行业管】理和指导工作—
,
》 :第六条 巴中市】交通主管部》。门的职责
— (一)】监,督、管理职责
】
— 巴中市交通局负】责对:建设项目前期—工,作、工程进》度、工程质量、安全!生产、?资金管理、廉政【建设等进《行检查、《督,促、指导成立专门的!督导和?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!督导和?管理:办法具体执行—监督、管《理职责
! 巴中市公路【质,量监督分站》具体负责巴中老区】公路项?目的质量监督工【作同时?应建立巴中老区【公路项目中心试验】室配备足够的试【验,设备和人员》保证试验数据—的,准确
! 巴中市公》路造:价站具体负责巴中老!区公路项目造价【的行业管理工作【
,
? (《二)负?责,组建市级项目法人担!任部分干线》公路项目业主
!
第七条】 , 县(区)交通【主管部门的职责
! 《 ,。(一)监督》、管:理职责?
? 《 县:(区:)交通主《管部门负责对通乡公!路的前?期工作、工程进度、!工程质量、》安全生产、资金【管理、?廉政建设《。等进行?检查、督促、指导并!协助乡(镇)—人民政府或村民委】员会完?成通村公路的—设计:指导项目建设
【
? , (?二)负责组建县级】项目法人担任通【乡公路项目业主
! :
,
第《。八条 干《线公:路项目的实施主体原!则为巴中市个—别前:期工作已由》县(区)完成或技】术相对简单的干线公!路项目经《。市、:县(区)《协商可由县(区【)作为实施主—体通乡公《路,建设项目《的实施主体为县(区!)级业主其实施主】体不得?变化
— 各级交通】。主管部门不》得担任项目业主公务!员不得?兼任项目业主的法定!代表人?及管理人员
【
第九条!。 通村公路的实】施,主体为村民委员【会乡(镇)人民政府!应,加,强通村公路建设【领导和监督
—
, 群众是!农村公路《建,设的:主体和依靠》力量县(区)交通局!应报请?县(区)人民政【府敦促乡《(镇)人民政—府充分发动》和紧:紧依:靠,广大群众《进行通村公》路建:设
?
—第十条 项目建设实!行项目法人》负责制法人》对项:目资金筹《集和工程质量、进度!、造价?、安:。全全面负责
—
? 项目业主应具备!足够的管理力—量及时?向交通主管部门【报送进?度报:表、质量工作—动态积极创造有利】。。条件协调好各从业单!位确:保项目顺利进行
! 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