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》市建:设,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!理规则(《试,行)
《第一条 总则—
为—提,高日照分析》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!化水平根《据城市居《住区规划《设计规范(20【。02年修订版)、】住宅设计规范(【GB500》96-?99, 200【3年版)和东—莞市:城,市规划管理》技术规定(自2【006年1》月,。。1日:起施行)结合东莞】市实际情《况制定本《规则
日】照分析?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!作为:规划管理部门进【行规划建筑管理【时的依?据
:。。。第二条 定义
! 日?照分析是《。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!技术部门或咨询机】构,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!用计算?机在指定日期进【行模拟计算》某一高层建筑、高层!建筑群对其北侧某】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!建筑、?建筑部分层次的日】照影响情况》或日照时数》情,况的技?术,分析行为
第三条 !。适用范围和对—象、日照《。标准
》。 涉及居住特【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!行建筑间距》审查时应提交—日,照,分析报告以保—证建筑间《距,。符,合国:家,和我市关于居住建】。筑日照的要求—居住:特征建?筑,具体是?指下列?对象
1、!住宅的卧室和起【居室;
— 2、医院的病房!;
3【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】的卧室和活动室;
! ? 4、中小学教学】楼的教室;
— 5、公寓】、宿:。舍;:
? :6、养老院、休(疗!)养楼、老年居【住建筑等
【 :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!满足下列日照标【准
《 1、《受遮挡的住宅建筑】主,要朝:向的居室为冬至日的!有效日?照不应?。低于1小时三房以下!至少:一个居住空间三【房或三房以上至少】两个:居住空间应达到日照!标准要求
— 2《、敬:老院、老人公寓【、,休(:疗)养楼《、老:年居住建筑等特定的!为,老年人服务的—设施其居室冬—至日的有《效日照?不应低于2小—时
?。 ?3,、托儿?所,。、幼儿园生》活活动用房的—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!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!学楼教学《用房冬至日有—效日照(一般为南】。外廊:)不应?低,于2小?时中:小学:学生宿舍《的日照要求》参照住宅建筑
】 4《、医院病房楼的病房!部分: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!低于2小时
第四!条 日照分析—客体:建筑
日】。照分析?客体建筑指》在拟:建建筑遮《挡范围内被遮—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!居住或教育、卫【生建筑
— 日照分析客体建!筑范围和对》象的确定应符合【以,下要求
【 1、在新建高层】建筑冬至《日上午9时至下午1!5时(如图1);】
:图1 冬至》日,。客体范?围图
2】、在上述《范围内设计》方案已经规划—报建、?待建、在建等有日照!要,求的居住建筑—。也应确认为客体【建,筑
第五《条 :日照:分析主体建筑
】 日照分析主】体建筑指对客—体建:筑产生日照》遮挡的建筑
— ?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!范围和对象的确定】应符合以下要—求
1【、,以已确定的客体建】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!。合拟建?高层建筑调查了【解周围可能对其【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!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!主体建筑范围—
2、【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!。已经有关部》门审定或已经批准】尚未建设以》及正:在建设的居》。。住建筑?和教育卫生建—筑,也,。应纳入主体》建筑:范围
》 3、《。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!的旧建筑的围—墙作为日照分析主】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!作为:日,照,分析主体
》 4、—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!建、构?筑物均应纳》入分:析当屋顶构》。架截面尺寸小于30!cm*30c—m且屋顶构架—累计总截面宽小【于,。建筑东?西向面宽10%时】可忽略不计
—第六条? 建筑朝《向及分析要求—
1、条】。式建筑以垂直长【边的方向为》主要:朝向点式建》筑以主要居室朝向
! 2、居【住,。。建筑一?个户型有几个朝【向的居?室的应保证其主【要朝向的居室满足】。日照有效时间—的要求次要朝向【按规定?的建筑间距》。控,制不作日照要求 】
第七条 》日照分析参数要求】
: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!法要求
— 1、对于未【能,确定窗户位》置的已批规划建【筑、申报《建筑和?在批规划建》筑可采用多点沿线分!析方法进《行,。分析
? 2、对于】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!窗户计算数据的生】活居住特征》建筑应?。采用窗户分析方法】进行:分析
第九》条 居住建筑窗户】有效日照计算范围
! 当发—现,。客体建筑范围内【有日照情况不满足】第三条日照标准时】可再对其按以下要求!进行窗户《分析:
1.满窗!日,照的计?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!算基准面左》右两个端为计—算点:窗户(或阳台)的宽!度小:于等于2.4米的按!实际宽度的》左右两个端》点为计算点宽度【大于2.4米的按2!.4米计算以窗【户,(或阳?台)的?中点:两侧各延伸1.【2米为计《算范围(如图—。2)
图2 普通!窗满:窗日照的计算点
! 2.》计算基?准面按以下规—则确定
—。 2.1》、一般窗户以—外墙皮窗台位置【为计算?基准面
【 2.2、》转角直角窗户、转角!。弧形窗户、凸—窗等一般以居室【窗洞开口为计算基】准面(如图3)
!图3 异形》窗日照?的计算?点
2.】3,、窗户?计算高度(》含落地门《窗、组合门》窗、阳台封窗等【门窗形式)按—离室内地坪0.【9米:。的高度计《算
2【.4、两侧》。均无隔板遮挡也未】封闭:的凸阳台以居—室窗户的外墙窗台】面为计算基准面
! 2.5、两侧!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!凸阳台凹阳》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!以阳台与外墙—相交的墙《洞口:为计算基准》面(如图4第1至4!种方式所示)—
图4 各类【阳台窗日《照的计算点》
2.6】。、设计封《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!台,栏,杆面为计《算基准面(图4第】。。5,、6种方式所示【。);:阳台被住《户自行封闭》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!的窗台面
》 ? 3、涉及其它【分析要?素的计算《要求
3.!1、计算建》筑的屋顶《部分,包括屋脊、】。凸出屋?面,的水箱、电梯—间,、楼梯间、》女儿墙、构》架等设施必须按实】际造型建模, 并】纳入计算
》 3.—2、各计算建筑间】的,地坪高差《须纳入?计,算
3.】3、建筑自身阳台、!隔板、遮《阳板:等对建筑自身—窗户:的日照遮挡属建【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!。。建筑的?日照遮挡可忽略【不计:但对相?邻,建筑的影响须纳入】计算
》 :3,.,4、桥梁、山—体、围?墙的遮挡影响可以】不纳入计算》但,是,挖山体?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!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!。算内容?
第十条 主要日照!分析资?料,
》1、覆盖所有主客体!。建,筑范:围的1500或1】1000现势—电,子地形图
— , :2、拟建建筑的总】平面图、屋顶—平面图和平》立剖面图《的电子文件(附有】建筑坐?标和屋顶标高、女儿!墙详:细标:高和建筑《总高)
》。 3、已建的客!体,建筑的平面》图和立面图(附有】需分析的窗户的【。详细位置和尺寸)
! 4、—已建的?主体建筑《。的平面图和立面【图,(附有各屋顶详【细标高、《。女儿墙?详细标高和》建筑总高)》
5、【根据本规定已确【定纳入?分析范?围的已批《或在批主客体建筑】的有关资《。料
6【、本条第《1款中的地形—图,由具备资质的测【。绘单位提供;第3、!4,。、5款规定的—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!有关规定向市城建】。档案管理部门—或市规划《管理部门查询
】 7《、资料来源及—提供资料的单位【应在日?。照分析报告中注明】资料提供单位应在】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!单位印章并对所【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!性负责
第十一条】 日照?分析报告
》 日照分【。。析报:告应包含以下内容
! : :1.委托方名—称、地?址、法?定代表人、联系【方式:
》2.受托《方名称?、资质?证书编号、地—址、法定《。代表人?、联系方《式
3.日!照分析项目情况
】。 ,。 1) 建筑】项目名称、》地点、用地范围【;
? 2) 本【基,地拟建主体》建筑的基本》情况:(编号、使用—性质、层数、建筑】高度、底标》高,等如下?表,所示:),;
:。。 《基地内拟《建建筑
》
》。
编 号》
使用性【质
层数
!
,
建筑高度(米)】
,。
,
受影阴面标高(!米)
《
x—x大厦
高层!建筑
21
!
69》.0
》
3.50
—。
,
…—…
》 ,
?
—
,
,
【3) 根据》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!。的阴影覆盖》范围确?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!情,况(:编号:、 名称《、建筑高度、—底标高等《);
? 基》地外阴影分析范围】内的客体《建,筑
!
编 号《
?
,使用性质
【
层数
》
建筑《高度(米《)
?
受影阴面标高】。(米)
对其!产,。生遮挡的
建筑编】号
X!。x住宅
》。。
多层《。建筑
8【
25.【5
3—.5:0,。
A》1,B2,B3,】B,4,B5
【
……—
,
【
—
】
—
4)】 参与叠《加分析的本基—。。地,外,主体建?。筑的基?本情况(编号、【名称、层《数、:建筑高度、底标高等!);
【基地外参《与叠加分析的主【体建筑
!
编 号
【
使用》性质
》
层数
《
?建筑高度《(米)
受】影阴面标《高(米)
【
?
x:x大厦
高层!建筑
?
,
,
18
《
54.0【
4》.50?
?
……
!
—
—
?
,
】 :5,) 以上资》料的:来源说明;
! 5:、日照分《析基础资料及其【来源说明;
】 :6,、日照?分,析所:采,用的软件、》参数和?分析方法;
】。 , 7、需做窗户分析!的计算出其》每一:分析窗位在申报【建筑:建,。成前后?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!日,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!间,表注明?不满足日照》要,求的窗位明确不【符合日照要求的窗】户数及户数》(如图?。5);需做》多点沿线分》析的计?算出其主要朝向的】沿线有?效日照?时数并绘《制,多,点沿线日《照分:析图注明不满足【日照要?。求的位置(图6)】;
—
分户
编】号
窗位【
层号
!
窗台高(米)【
:。
日照时间
】
朝向
(—有效:时间段)
!。
建设前》。日照
《
总有效
—日照
建设】后日照
《。
总有》效
日?照
:
《
A
《
1
1!~3
0【.90~6.90
!
:
0
》
00:00
!
,0
00:】00:
南偏西【13度
》
4
】
,
9.90》
10—:45~12:【19
《
01:34【
10—:45~12—:19?
:
01:34
!。
2—
1~3【
?
0.?90~?6.90《
1》0:1?0~10《:45?。。
?
00:35
】
0?
00:【。0,0
】4
9.9】0
》10:49~—12:27》
?
01:38
】
:1,0:49~1—2:27
—
01:38【。
—
……
【
】
》
】
—
】
》
图5 窗报批【表,
,
图6? 多点沿线分析【
》8、附件
》 《8.1、客体—建筑范围《图(日照阴影覆盖范!围图)(1》:5:00 ~《 ,1:100》。0,。);
》。 8?.2、日照分析总】平面图(1:5【00~ 1:—10:00)?;
: 《8.3?、多点沿《线,分析:图(1500—。~11000—)或窗报《批表:;
8.】4、窗户分析表【
第:十二条 责任
【 建》设,单位应对报送的【日照:分析报告及其附送】材,料的真实性负—责并应?如实回答《规划管理部门案【件经办人员的—询问:报送材料《不实或对《案件经?办人员?的询问有所隐—瞒而产生后》果,的应承?。担相:应的责任
!规划设计、建筑设】计单:位或咨询机构—应对编制《的日照分《。析报告的准确性【负责由?于日:照分析?报告结?果不真实、不准确】而产生后果的规【。划设计、《建筑设?计单:位或咨询机》。构应承担主要责任】
第十三条 解【释权
《 本规定由东莞!市,城建规划局》负责解?。释
第十四条— 试:行日期
— 本规则自发布】之日起试行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