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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系统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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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—。.1 一般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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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》1 本条》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!规定了干粉》灭火系统按应用方】式分两种类型即全淹!没灭火系统》和局部应《用,灭火系统国外标准】也是这样进行—分,类,如日:本消防法施行令第】 18 条§—1 “干粉》灭火设备分为—固定式和《移动式两种型式;固!定式:干粉灭火设》备又分为全保护【区喷:放方式?。和,局部喷放方式两种类!型”二是《。规定了两种系统【的选用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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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【全淹没灭《火系:统、局部应》用灭火系统的应用美!国标准?干,粉灭火?系统标准NF—PA 171—998? §4-1》 “全淹没灭—火系统只有在环绕火!灾,危险有永久性密【。封的空间《处采用这样的空间内!能足以构成所要求的!浓度其不可关—闭的开口总面—积不.能超过—封闭空间的侧面、顶!面和底面总内表【面积的 15%【不可:关闭开口面积超【过封闭空间的总【内表面积的 —15%时应采用局部!应,。用系统保护”英国标!准室内?灭火装置和设—。备·干?粉系统规范 —B,S 530》。6 :pt7198—8, ,§14 “》能用全?淹没系统扑灭的火】灾是包括《可燃液体和固体的】。表,面火灾”;§18】。。 “能用局部应【用系:统扑灭或控制的【火灾:是,含有可?燃液体和固》。体的表面火灾”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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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指出在满【足全淹没灭》火系统应用》条件时也可以采【用局部应用灭火【系统具体选型由设】计者根据实际情【况决定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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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?。1.2 本条规】定了全淹没》灭火:系统的应用条件第】 1 款等效采用国!外标准?数据 ( 见 【3.1.1 条说明! ) 第 2 款等!效采:用现行国家标准二氧!化碳: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!B 50193【93(19》99 ?。年,版 ) 第》 3:.1.2 条数据】
规】定“不能自动关【闭的开口不应设在】底面”出于以下考】虑国家?标准规定干粉灭【火,剂的:松密度?大于或等《于 0.《80g/mL—(kg/L)— 若设计《浓度:。按 :0.65《kg:/m:3计算则体积为 】0.:81:L因目前国内厂【家没提?供驱动气体系—数数据现按日本消防!法施:行规则§《4 数据1kg【 干:。粉,灭火:剂需要 40L 标!准状态下氮气 (】 标准?。状态下氮气密—度为 1.2—51g/L》) 那么 0—.65 kg— 干粉灭火剂需要】 26L《(32.5》26:g) ?氮气;?如是粉?雾的密度为 25】.5g/L[(【65:0+32.526)!。g/(26+—0.81《。)L]显然》比空气重(标准【状态下空气密度【为 1.293g/!L 常态下空气【密度更小)另—外,一般都是《从上向下喷》射带有一《定动能和势》能很容?易在底面扩散—流,失影响灭火效果故】作此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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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粉【灭,火系统是依靠—驱动气体《 (: 惰性气体 )【 驱动干《粉的干粉固》体所占体积与驱动】。气体相比小得多宏观!上类似气体》灭火系统因此可【采,用,二氧:化碳灭火《系统设?计数据防护》区围护结构具有一定!耐火极限和强度是】保证灭火的》基本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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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3【。 本条规定了局部!应用灭火系统的【应用条件参照国内】气体灭火系统规范制!定其中空气流—动速度不应大—于 2m/s 是】引用现行国家—标准:干粉灭火系统部件】通用技术条件 GB! 16668199!6 中的数据 【
这【里容器?缘口:。是指容器的上—边沿它距液面不【应小于15》0mm ; —150m《m 是?测定:喷头保护面积等参数!的试验?条件是为了保—证高速喷射的粉体】流喷到液体表面【时,不引:起液体的飞溅—避免产生流淌火【带来:更大的火灾危险【所以应遵循该—试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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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4! 喷?射干:粉前切断气体—。、液体的供应源的】目的:是防:止引起爆《炸同时也可》防止淡化干粉浓【度影响灭火 —
—3.1.5》 :扑灭 ?B,C 类?火灾的干粉》中较成熟《和经济的是碳—。酸氢钠?。。干粉故予推荐; A!B,C 干粉固然—也能扑?灭 :BC 类火》。灾但不经济故—不推荐用 》A,BC ?干粉扑灭《 BC 类火灾扑】灭 A 类》火灾只能用》。 ABC 干粉其中!较成熟和《经济的是磷酸铵【盐干粉所以扑灭 】A :。类火灾推荐采—。用磷酸?铵盐干粉 》
3.】1,.6:。 组合分配系统】。是用:一套干粉储存—装,置同时保护多个【防护区或保》护对象的灭火系统各!防,护区或保护对象同时!着火的概率很小【不需考虑同时向各个!防,护区或?保护对象释放干粉灭!火剂;但应考虑满】足任何?干粉用量的防护【。区或保?护对象灭火需要【组合分配系统—的干粉储存量—只有:不小于所需储存【量最多的一个防护】区或保护对》象的储存量才—。能够满足这种需【要提请注意防护【区体积最大用量不】一定最?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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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3,.,1.7 《 本条规定了组【合分配系《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!护对:象最大限度、备【。用灭:火剂的设置条件、数!量和:。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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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防护区!与保护?对象:之和不?。得大于 8 个是基!于我:国现:状的暂定数据防护区!与保护对象为 5】 个以上《时灭:火剂应有备用量是】等效采用固定—式灭火系统·—。干粉系统· —pt2 设计、【安装:与维护? EN? 124162 】; 2001 【§7 ?的数据; 48h】 ,内不能恢《复时应有备用量是参!照二:氧化碳灭火》系统设计规范— GB 5》019393—(1999 年【版)确定《的,。;防护区与保护对象!的,数,量和:系统恢复《时间是设置》备,用灭火剂的两个【并列条件《只,要满足其一就—应设:置,备用量 《
应【该指出设置备用灭火!剂不限于这两个【条件当防护区或【。保护对象火灾—危险性大或为重要场!所时为了不》间断保护也可设置】备用灭火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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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灭!火剂备?用量:是为了保证系统保护!的连续性同时—也,包含:扑救二次火》。灾的考虑;因此【备用量不应》。小,于系统设计的储存】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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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— 备用干》粉储存?容器与系统管网相连!与主用干粉储存容】器切换使用的—目,的,是为了起到连续保】护作用当主用—干粉储存容器不能使!用时备用干粉储存容!器能够?立即投入使》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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