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》 系?统组件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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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5,.1 储存装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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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1【 储存装》置宜由干《粉储存容器、容【器阀、安全泄压装置!、驱动气体储瓶、】瓶头阀?、集流管、减压【阀、压力报警—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!。应符合下列》规定
》
1 干【粉储存?容器应符合国—家现行标准压力容】器安:全技术监察》规,。程,。的规定;《。驱动气体储瓶及其】充装系数《应符合国家现行标】准气瓶?安全监察规程—的规定 《。
—2 干《粉储存容器设—。计压力?。可取 ?1.6MPa 或 !2.:5MP?a 压力级;其【干粉灭火剂的装【。。量系数不应》大于0.85 ;】。其增压时间不应大】于30s
】
3 安全!泄压装置的》动作压力及额定【排放量应按现—行国家标准干—粉灭火系统》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!GB 166—。68 执《行
《
《。4 干粉》。储存容器应满足驱】。。动气:体系:数、干粉储存量【、输出容器阀出口干!粉输送速率和—压力的要求
!
5.1.【2 ?驱动:气体应选《。用惰:性气体宜选》用氮气;二氧化碳】含水率不《应大于 0.0【15% 《(m/m《) 其他气体含水率!不得大于 0.0】。06%(《m/m)《 ;驱?动压:力不得大《于干粉储存容器【的最高工作压力 】
5【.1:。.,3 储《存装置的布置应【方便检查和维护【并宜避免阳光—直,。射其环境温度应为 !-20~50℃【
5.!1.4? 储?存装置宜《设在专用的储—存装置间内专用储】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!合下列规定 —。
?
,
1 》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!直接:。通向室外或疏散通】道
】2 ?耐火等级不应低【于,二,级
】3 宜保》。持干燥和《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!照明
【
5.1.5【。 当采取防湿、】防冻、防火等—措施后局《部应用灭火》系,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!在固定的安全—围,栏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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