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第二》章 安全审》查
第十【二条 建设单位应】当将可行性研究【报告按?上,述审查?权限报送《。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部门收到可行】性研究报告的安【全生产?监督管理部》门,。应告知建设单—位应当履行建设【项目:安全设施“三同时】”的程序
》
,第十三?条 建设《项目正式进入实【。施阶段必须经过相应!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。部门进?行安全审《查
(一】)设计审查》
第十四条 建设!项,目安全设《施设:计应当由具有—相应:。资质:的设:计单:位,承担建设《。项目设计《单位和设计人对其】安全设施设计负责】
,
第:十五条 建》设,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!当包括主要灾害和事!故的防治《措施所?确定的设《施、设备、器材应当!符合:国,家标准?和行业标《准
第十六—条 建设项》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!后,建设单位《应当按?照本规定第八—条、第九条、第十】条的要求向相应的安!全生产监督》管,理部门提出建—设项目?安全设施设计审查】申请:。并提交相应的—材料
第十—七,。条 安全生产监督】。管理部门审查建设】项目的安全设—施设计应当自—。收到审查申请之【日,起20个工作日内】组织审查机构—按照不同行业设计审!查规定的内容审查】完毕经审查同意的】以书面形式批复建】设单位;不》同意的应当说—明理由并《以书面形式批复
】。
第十八条》 建:设项目?安全设?。。施设:计未经审查同—意的项目审》。批部门?不得:办理行政许可—。手续:
—
第十九条》 下列建设项目【在初:步设计前建》设单位?应当委托项目—设计单位以》。外的:具有国家规定—相应:安全预评价资质【的评价机《构进行?安全预评价并—编制安全预》评价报告在申请安】全设施设计》审查时提交的—材料中应有安全预】评价报告《
(【一)矿山建设项目】;
—
(二?)用于生《产、:。储存危险《物品的建《设项:目;
(】三)使用危》险化: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!建设项目;
!
,
(:四)属于重大—危险源监督管理范围!内的建设项目—;
:。
?
(五)具有【火灾爆炸《危,险,的建设项《目;
】(六)国《。家、省、《行业另?有,规定的建设项目;】
(七】)安全生产监—督管: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具!有较多?危险或危《险程度较高的—建设项目
】
(二《)施工?检查:
:第二十?条 建设项目—的安全?设施应由具》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!位承担施工单位【必,须,按照批准的安全【设施设计《施工并对建设项目】安全设施的工程质】量负:。责
第二》十一条 监》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!的,资质按照《有,。关,。法律、法规》。和强制性安全—标准对安全》设施:施工进行监理—并,对其做出的监理结论!负责
?
第:二十二条 各级安】全生产监督管理部】门应当加强对施【工单位执《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!“,三同时”施工—情况:的监督检查
!(,三)竣工《验收
第【二十三条《 建设项目竣工【后建: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!。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!全设:施竣工验收申请
!。 , :
符合第—十九条规定的建设】项目在申请》安全:设,施竣工验收前应当委!托具有安全》验收评价资》质的单位对》其安全设《施进行安全》验收评?价并:编制安全验收评【价,报告在申请安全设施!。竣工验收时提交【的材料中应有安全验!收,。评价报告
—第二十四条 建【设单位向安》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!提出建?设项:目安全设施竣—工验:收申请时应当具【备安全生《产条:件并提交相应—的材料
》第,二十五条 》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部门验收】建设项目的》安全:设施应当《自收到建设》单位验收申请之日】起2: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!查机构?对其安全设施进行竣!工,验收经验收合格的】以书面形式批复建设!单,位,。。;不:。合,格的应当说明理由并!以书面?形式批复
第二】十六条 安全—设施未经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?部门验收合格的项】。目主管?部门或审批部—门不得对建设项【目进行整体验—收企业不准》开工投产
》
: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