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, 第【一章 总 》。则 第一【条 :为贯彻“安全第一、!预,防为:主、综合治理”的】方针加?强安全生产源头【管理和过程控—制确保建设项—目符:。合国家规定的—安全标准减少—或消除事故》隐患保证《劳动者在生》。产劳:动过程中《。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安全】生产法、中华人【民共和国矿山安全】法、危?险化学品安全管【理条例、国务—院关于进一步—加强安全生产—工作的决定》(国发?(20?04)2号)、【河,南省安全生产—条例、建《。设项目(工程)劳动!安全卫生监察—规定(原劳》动部令第3号—),以及有关法》律、法规的规—定结合我市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! , 第二条 建设项目!。是指信阳市行政区】域,内的新建《。、改建、扩建项目(!以下统称建设项【目)军事《建,设工:程、抢险救灾和居民!自,建3层以下住—宅,。等,项目的安全设施监督!管理不适用本规【定 第三条 建设!项目中的安》全设施必须符合国】。家标准或行》。业标准必须与—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!同时施工《、同时投入生产和】使用(?以,下简称?“三同?时”)安全设—施投资应当纳入【建设项目概算—   存在重【大危险?、危害因素的建设项!目的:可行性研究报告【、立项?应当:有本:项目的危险、有【害因素分析和所采取!的安全防范》措施的专门章节论】述(编制安》全,专篇) 《 第四条 建设【项目的安全设施是】指为保证劳动者在生!产劳动过程中—。。的安全?和,健康及为保护通信】电,缆、石油天》然气管道、电力设施!。、市政管网、消防管!网、各类桥涵、各类!市政工程等》而设立的《设备、装置和相应的!技术措施 》  : 建设项目中引【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!应当符合《我国:规,定或认可的安—全标准设计亦应【符合我国的安全【。。。标准和规范的要求】从国外购进设—备主机的同时应同时!购进与?之相配套《的安全?。装置(附机)—和对防火、》防爆、防《中毒:、,防,人,身伤害?等,方面:的设计说明书 】第五条 《。在经济合理、技术可!行的条件下按“以新!带老”的原则对建设!项目中相关的—己建成设施中不【符合安全《标准的应同时采【取安全技《术措施? :第六条 建》。设项目安全设施【。“三同时”工—作程:序,分五步实施》即备案、《安全:审查、施《工检:查、竣工验收、立卷!归档  【  (一》) 建设项目在可】行性:研,究阶段建设单位【必须到安全》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!备案;  —  (二)建设项!。目在施工前建设单位!必须向安全生产【监督:管理部门提出—。安全设施设计—审查申请 》安全生?产监:督管理部门应当组】织,中介机?。构或相关《行,业专家对建设项目的!安全设施设计进【行审查?; :    》(三) 建设项【。目,。在施工过程中 需对!安,全设施设计作—出变更的必须经【原安全设施设计【部门同意并报安全】生产监督管理—部门审查《批准;    】 (四)建设项目建!成后 建设单位【向安全生产》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!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! 安全?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应当组织中介!机构或相关行业专】家对建设项目—安全设施进行竣工】验收;?   《(,五) 建设项—目竣工验收后— 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应及【时将建设项》目执行安《全设施?“三同?时”情况进行立卷】归档明确专》人,负责做到“一项【一档” 第七条】 以下单位和部门应!当按照各自的职责】对建设项目》安全设施《“三:同时”的实施负【责 》 ,  (一)—建设单位对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!三同时”的实施【负全面责任对不使用!政府投资的建—设项目在组织—可行性研究、初步】设计审?查和:竣工验收时应严【格按国家《。和省、市关于建设项!。。。。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!”的规定《到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!手续;    !(二)建设项目【的投:资主管部《门、项目建》设,立项及?审,批部门、建设—项目主管部门—和行业管理部门应贯!。。。彻执行国家和省【。、市关于建设—项目安全设施“【三同时”的规定【协助安全生》产监督管《理部:门指导建《设、: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。等单位严格执行【“三同时《”的要求《并依:法承担相应的监【。管责任;《   (三)【安全生产监督—管,理部门对建》设项目的《。安全设施设》计进行审《查,和竣工验收时—。应组织中介》机构或相关行业专家!(以下称审查机构】)进行;审查机构及!其负责?。审查的人《员,对审查结果负责【;,验收部门《及其验收人员—对验收?结果负责 第八条! 建设项目安—全设施“三》同时”?实行分级、属地管】理原则国家、省【级安全生《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非!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!、烟花爆竹》行业建?设项目安《全设施“三》同时”另《有,规定的依照其规【定,。执行 ? 第九条 市—级安全生《产监督管理部门【指导、监督全市建设!项,目安全设施设计【审,查和竣?工验收工作具体【负责下列建》设项:目的安?全设: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!收    】 (一)市》直单位建设项目;】    》 ,(二)市工商—局登记?注,册,的企业建设》项目;?    》 (三)中》央、省驻信企业(】除省管企业》外):和市属企《业的建设项目—。;,。    (四)!本市:行政区域内各—建设单?位(含生产》经营单位以及依【据河南省《安全生产条例—第二条?列入安全设施—“三:。同时”管理》范围的国家机—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!团体:等单:位下同)总投资30!00万?元(含本数)以上并!列入市政《府重:点,建设项目的》项目;  —  : (:五)市管各管理区】、开发区《。的建设项目(—待其具?备,条件后再行移交建设!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!时”:职责:),;   (—六)市级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!要由其负责》审查的建设项目【 第十条 县区安!全,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指导、监督!检,查本行政区》。域的:建设项目安全—设施“三同时—”工:作并负责第》八条、第九条—规,。定以外的建设项【目及:受市安全《生产监督管理—部,门委:。托建设项目的安全设!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!收 第十一—条 由市级安—全生产监督管理【。。部门负?责组织涉《及对县(区)建设项!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!和竣工验《收时:应邀请建《设,项目所?。在县:(区)的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部门派员参加;由县!区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审查同】意和竣工《验收的?建,设,项目应当《在每季?度末5日《内报市?级安全?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备案  】 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