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
》第三章 城市新区】。开发建设《和旧区改建
】
第十五条 城【市新区开发建设和旧!区改建必须》坚持统?一规划、合》理布局、因地制【。宜,、综合?开发、配套建—设的原则统筹兼【顾,社会:效益、环境效—益和经济效》益
:
市人!民,政府: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】综合开发的规模【、程序有计划地分】期分批组织实施【
?
综合开发应当按】照规划的《要求和先地下、后】。地上的?建设:顺,。序配套?。建设市政公》用设施、公共—服务设施、绿化等】工程努力做到按【规划建设《一,片,使用一?片严格限制零星分】散建设
第十六条! 各项建设工程选】址、布局、定点【不得妨碍城市的发】。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!染和破坏《城市环境、城—市风貌影响城—市各项功能的协调】
—。
城市各项建设】必须:按,照下列规《。定合理布局
!。
(一)城市【。开发建设和》各项建设的选址【、定点应保证有可】靠的:。水源、能源、交通】、防灾?等建:设条件并避开—。有开采价值的地【下矿藏有《。保护价值的地下【文物古迹《以,及工程地质》、水文地质条件【。不宜修建的地段
!
(二—)居住区《应,优先安排在自—然环境良好的地段相!邻地段土地利—用不得?妨碍居住区的—安全:、卫生和《安宁:
,
》(三)工业项目【应考虑专《业,协作的要求合理组】织、统筹安排—
对产生!。有,毒有害?废弃物和放射性污染!的项目不得安排【在市区主导风向的上!风、水源地》及水源保护区、文】物古迹保护》区和风景名胜区【
?
生《产,或储存易燃、易爆、!剧毒物的工厂和仓】库以及严《。重影响环境》卫,生的:建设项目《不得在市区》安排建设
—。 :
建设有放射性】危害的工业》设施必须避开城市市!区及:其它:居民密?集的:地区同时设置保护工!程、事故和放射性】废弃物处理设施
!
(四)城】市沿:河(湖)《的建设必《须综合考虑岸线【的合理?分配和利用保证【留有足够的生活岸】线
(五!)城市人防工程的】规划、建设必须和城!。市,建设密切结合符【合城市?规划要坚《持平战结合》的原则在满足—使用功?能的前提《下合理开发》和综合利《用城市?地下空间
【
(六)城市集贸市!场和重?要的商场应根—据其功能合理—定位:并避开?。城市交通干》道
?第十七条 城市新区!开发和旧区改建应严!格,控制建筑密》度,和环境容《量并处理好给水、照!明、通风等邻—界关系各项建—设必须符合城市【规划:管理技?术规定
新】建、扩建《、改:建大型公共设施应】按照规定设置人流】疏散场地、停车【场地和绿地
—
第十八条》 城市?旧区改建《应遵循?加强维护、合理利用!、调整布局、逐【步改善的原》则统一规《划分期实施逐—步,改善生活居》住及运输条》件加强基础设施【和公用?设施建设重点—对,危房棚户和设施【简,陋、污染严重、生】活环境恶《劣,的地区优《先安排改建 【
市人民政府确】定的综合开发、【连,片改造?。区域实施改造前只】能进行旧《房维修、危房加【固修缮禁《止翻建、扩》建城市旧《区内应严格控制现有!。工矿企业的》规模已确定搬—迁的:企业不得扩建、改】建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