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工?伤认定
第】十四条 《 ,用人单?位、工伤职工—。。或者其近《亲属、工会》组织(?以下简称申请人【),应当按照条例第十】七条规定的时限和】要求向?社会保?险行政?部门提出工伤认定】申请
《 因交通!事故、失踪、—因公外出期》间发生事故伤害以及!受其他条件限制【不能按照规》定时限进行申—请,的经社会保险行政】部门同?意申请?时,限可以适当延长【延长时间最长—不得超过3个月
】
, , , 因确认劳动关】。系,。等发生争议影—响工伤认《定的应当在申请工】伤认:定前依法解决—劳动:争议解决劳动争议】的时:间不计算在工伤【认定申请《时限内
第十五】条 提出工伤【。认定申请应当提【交下:列材料
《
? (一)工】伤认定申请表及本人!身份证复印件;
】
,。 : :。 (二《。)用人单位营—业执:照或:者机构代码》证复印件(工伤【职工:或者其近亲属、工】。会,组,织提出申《请的可以不提供)】;
《 ? (三)与—用人单位存》在劳动关系(包括】事实劳?。动关系)的其—。他证明材料;
! (—四)医疗诊断证【。明,或者职?业病诊断证明书(或!者职业病诊》断,鉴定书)
—第十:六,条, ,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!的除提供本》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!。的材料外《还应:当提交以下相关【。证明材?料
!(一)因履行工作职!责受到暴力》等意外伤《害的提交公》安机关或者》人民法?院证明或者判决书】。;
】 (二)因工外出期!间由于工作原因【受到伤害或》者发生事《故下落不明》申请认定因工—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!死亡宣告书;
】 《 (三)在上下班!途中受到《非,本人主要责任的【交通:事,故或者城市轨—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!火车事故伤害的提】交公:安交通管理》部门出具《的交通?事故认定书或者相关!证明:;
】。 (四)属于—因战、因公致残的】转业、?。复员、退伍军人旧】伤复发的提交革【命伤:残军人?证和:劳动能?力鉴定委《员,会出具的《旧伤复?发证明;
》
? :。 (五)在抢险救!灾等维护国家利【益、:公众:利益:活动中受到伤害的】提交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民政部门或者—其他相关《行政部门《按照规定出》具的证明;
】 : (六)—在工作时《。间,和工作岗位》突发疾?病,死亡或者在48【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!死亡的?提交抢救治疗记录、!病历复印件和死亡】证明:;
】 (七?)符合享受工伤保险!。。。待遇条件的见义勇】为人员?提,交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民?政部门或者》其他相关《行政部门按》照规:定,出具的证明
【第十七条 社会保!险行政部门收到【申请人的工》伤,认定申请后》。应当在?15日?内对申请人提交的】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!材料不完整的应当】以书:面形式一次性告【知申请人需要补正】的全部?材料补正《全部材料后应—当作出受理或—者,不予受理的决—定 社会《保险行?政部门对《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!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!应当自受《理工伤认定申—请之日起15日【内作出工伤认—。定决定对事实或【提供资料需要调查核!实的在60》日内:作出工伤《认,定决:定,作出工?伤认定?决定应出具认—定工伤决定书—或者:不,。予,认定工?伤决定书送达申请人!。。和经办机构
】第十八条 社会】。保险行政《部门:受理工伤认》定申请?要求用人单》位,。提交有?关材料逾期》未提交的或者用【人单位不认为是【工,伤又不履行举证责】任的社会保险—行政部门可》以根据职《工,或者:其近亲属《提供的?证据依法作出工伤】。认定决定申请人【。对工: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!不服或者对工伤【认,定决定不服的可【以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或者》提起: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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