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三章【 工?伤认定
【第十四条 用人单!位、工伤职工—或者其近亲属、【工会组织(》以下简称申请人)应!当按照条《例第十七条规定【的时限和要求向社会!保险行政《部门提出《工伤认定《申请
【。 因交通事故、!失踪:、因公外出》期间发?生事故伤害以及【受其:他条件?限,制不能按《照规:定时限进行》申请:的经社会保险行政】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!以适当延长延长时】间,最长:不得:超过3个月
【 ? 因确认劳动—关系:。等,发生争议影响工【伤认定的应当在申】请工伤认定前依法】解决:劳动:争议解?决劳动争议的—时间不计算在—工伤认定申》。请时限内
第【十五条 提出【。工伤认定申请应【当提交下《列材料
《
(一!)工伤认定》申请表及本》人身份证《复印:件;
?。
》 (二)用人单】位营业执照或者【机,构,代码证复印件—(工伤职《工或者?其近亲属、工—会组:织提出?申请的可以不—提供);
! (《三,)与用人单位存在劳!动,关系(包括》事实劳动关系)的】其他证明材料—;
】 ,(,四,)医疗诊断》证明或者职业病【诊断:证明书?。(或者职业病诊【断鉴定书)
—
第十六条 属于!下列情?形之一的除提供【本办:法第十?五条所规《定的:材料外还《。应,当提交以下相—关,证明材料
》
— ,(一)因履》。行工作职责受到暴】力等意外伤害—的提交公《安机关或者人民法】院证明或《者判决书;
—
: ? (二)因工【外出期间由于—工作原因受》到伤害?或者发生《。事故下?落不明申请认定因】工死亡的提》交人民法《院死:亡,宣,告书;
【 《(三)在上下班途】。中受到非本人主要】责任的交通》事故:。或者城市轨》道交通、《客运轮渡《、火:车,事故伤害的》提交公安《交通:管理部门出具的【交通事故《认定书或者相关【证明;
》 (四】)属于因战、—因公致残的转业、】复员、退伍军—人,旧伤复发的》提,交革命?伤残: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!定委:员会出具的旧伤复】发证明;《
】。(五:)在抢险救》灾等维护国家利【益、公众利益—活,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!县级以?上,人,民,政,府民:政部门或《者其他相关行政部】门按照规定》出具的证明;
】 (六)!在工作时间》和工作岗位》突发疾?病,死亡或者在4—8小: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!亡的:提交抢?救治疗记录、病历复!印件和死亡证明【;
— : (七)符》合享受工伤保险【待遇条?件的见义勇》为人:员提交县级以上【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】或者其他相关—行政部门按》照规定出具》的证明
《
第十七条 — 社会保《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!人的工?伤认定申请后—应当在1《5日内对申请—人,提交:的材料?进行审核对申请材】料不完整的》应当以书面形式一】次性告知申》请人:需要补正的全部【材料补正《全部材料后应当【。作出受理或》者不予受理》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!政部门对于》事实清?楚权利义务明确的】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!受理工伤认定—申请之日起15日】内作出工伤认定【决,定对事实或提供资】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在!60日内作出工伤】认定决定作出—工伤认定决定应出具!认定工伤决定书或】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!书送达申请人和经】办机构
第【十八条 》社,会保险行《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!申请:要求用人单位提交有!关材料逾期未提交】的或者用人单—位不认为是工—伤又不履《行举:证责任的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可以根据职》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!的证据依法作出工】伤认定决定申—请人对工伤认定不】予受理决定》不服或者《对工伤认定决定【不服的可以依法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】提起行?政,诉讼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