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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章 消防管理和!火灾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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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新建、改建、扩【。。建高层?建筑的外墙》保温材料,应当按】照,国家和省有关规定】使,用,不燃或者难燃材料,!不得使用《易燃:材料使用可燃材料】应当严格执》行国家规定标准
!第十六条 》建筑高度超过10】0米的?公共建筑应当设【置避难层(间—)建筑高度超过【100米且标—准层建筑面》。积,超,过1000平—方米时?。,应当设《。。置屋顶直《升机停机坪或者【供直升机救助的【设,施
第十七条 】托儿所、《。幼儿园、游乐厅【等儿童活动场所【和老年公寓不应设】。在高层建筑内当【必须设在高层建筑】内时,应当设在首】层或者二、三—层,,并设置单独—出入口
— 高层【建筑内设置公—共娱乐场所的,应当!。设置在首层或者二、!三层,并《符合国家相》关规定?;必须?设置在其他楼层【时,还应当》保证建筑《面,积、出口数量—、防烟排烟设施、疏!散指示标《志等符合国家相关】。规定
第十八条】 高层建筑内的【儿童活动场所—、老年?公寓:、公共娱乐场所、宾!馆客房和医院的高】层病房楼应当设置应!急疏散路线》图,配备移动照【明,灯具:、防烟面罩》、逃生绳《、缓降器等辅—助逃生?器材,并放置在【醒目、?便,于操作?的部位
第十九】条 :高层建筑外墙—装饰、装修》。及广告?牌设:置应:当符合消防安全【技术要?求,不得影响高层】建筑防火《。防烟性能和》火灾扑?救行动
第二十】条 高层建筑施工现!场消防?安全由?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!位应:。当按照有关消防技】术标准和管理规【定,,,明确:施,工现场消防安全【责任,落实消防【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!
》 ?高层建筑施》工现:场的外脚手》架,、,支模架?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!材料搭设,外脚【手架的安全》防,护,网应当采用阻燃型安!全防护网
【 : 高层建筑施工!高,度超过24米的【,施工单《位应当随《。施,工,进度保证消防水【源
? 在建】高层建?筑内不得设置员工宿!。舍,以及锅炉房》。、厨房操《作间:、,可燃物品《或者易?燃易爆危险品存【放库房等火灾危【险性较大的临时用】。房
第《二,十一条 工程—监理单位应当按照】有关规定对高层【建筑施工现场消防】安全进行《监理工程监理单位】发现: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!。技术标?准和管理规》定的,应当》要,求施工单《位整改;情》况严:重的,?应当要求施工单位】暂时停?止施工,并及时报】告建设单位施—。工,单位拒不整改或【者不停止施工—的,工程监理—单位应当及时向【当地住房城乡—建设行?。政主管部门或—者公安?机关消防机》。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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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高】层建筑内的住—。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!。有部分的所有权【人,或者使用《人对高层建筑—进行局部改造或者内!部装修的,应当【事先告知高层建筑的!。管理单位、物业【服务企业或》者消防安《全管理组织,并采取!必要的安全防—范措施
》 》 对高层建》筑进行局部改造【或者内部装修不得影!响,其他区域消防设施】。的使用,施工—区域与其他》区域之间应当采取可!靠的防火分隔措【施,
任!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变更高层建筑—使用功能,》改动防?火分区、消防设施等!消防设?。计内容,《降低装修材料—燃烧性能《等级
第二十三】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!车通道、消防—救援场地、消防【车取水口、室外消】火栓、消防水泵接】合器等,应当—按照规定设置—明显标志,并加【。强日常管《理
!高,层建筑周边不—得设置妨碍消防车】。通行或者在高层建筑!消,防救援场地》上空设置妨》碍举高消防车作业的!建筑物、构筑物【和其他有关设施、】设备
第二十四】。条,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!。。施、:器材,应《。当按照规定设置消防!安全:标,识,:明,示使:用、维护的方法和】要求
【 ?。高层建?筑的主要出入口、电!梯口、防火门—等,应当设置明显标!志或者警示》标语,提示火灾危险!性,标明《安全逃生路线和安】全出口?方位
!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。得占用、堵》。。塞、封闭、分隔【安全出口、疏散【走道、疏散楼梯【,不得占用避难层(!间)或者改》变其使用功》能
第《二十五条 》高层建筑《。消防控制室应当落】实每日2《4小时专人》值班制度消防控制】室值班人员应—当掌握?接警处警操作程序】和,要求,按照有关规】定检查自《动消防设施、联动】控制:设,备运行情况》,确保其处于正常工!作状态,并及—时,处理火警信号
第!二十六条 》高,层建筑应当根据火】灾危险性划定禁【火,、,禁烟区域《,并设置醒》。目的警示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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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在高层建筑》内举办大型群众性】活动,?承办: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!关申请安全许可【,制定灭《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!组织演练,明确消防!安全责任分工—,确定消防安—。全管理人员,保持】消防设施和消—防器材配置齐—全,、完好有效》,保证疏散通—道、:。安全出口、疏散指示!标志、?应急照明和》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!技术:标,准,和管理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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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七,条 :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不?得在高层建》筑内及其地》。下,部分生产、储存【、经营易燃》易爆危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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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高层建筑使用燃!。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!。方式禁止在》高层建筑地下部分使!用液化石油气在高】层建筑内使用其他易!燃易爆危险品以及】设置使用其他易【燃易爆危险品的设】施,、设备?,应当符《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!理规定
第二【十八条 高》层,建筑的管理》单位、物业》服务企业或》者消防?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建!立并落实《消防安?。全培训制度,—对专兼职消》防安全管《理人员和《新上岗的职》工进:行,消防:。安全:培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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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高】层建筑?的管理单位》、,物业服务《企业或者《消防安全管》理组:织应:当,。定期进行《防火:安全检?查,,并填写检查—记录
【 高层建—筑,内的公众《聚集场所在营业【期间,应《当每2?小时至?少进行1次》防火巡查《;营:业结束时,应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!面,检查,?消除遗留火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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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条 高层《建筑:的,共用消防设施发生故!障或者损《坏的,管理单位、】物业服务企》业或者消防安全管理!组,织应当及时组织维】修因建筑改》造、设备《。检,修,。等情况需《要临时停《用消防设《施,的,应当采取有【效措施?确保消防《。安,全
》。 : 高层建筑的共用!消防:设,施需要维修、更【新和改?造的,可以依法使用!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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