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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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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】加强:高层建筑消防—安全管理,》预防:。和减少火灾》危害,保《护人身?。、财产安全,维护公!共安全,根据中【华,人民:共和国消《防法、?。。河,南省:。消防条例等》法律、法《。规,结合《。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!法
第二条 【本省:行政区域内高层建】筑的消防工》作适用本《办法
! 本办法所称高层建!筑,是指10层【以,上,的居住建筑》(包括首层设置【商业服务网点—的住宅)《和建筑高度超过2】4米的公共》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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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高层工业建】筑和单层主体建筑】高度超过24米的公!共,建筑的?消防工作按照国家】有关:规定执行
第三条! 高层建筑消防工】作贯:彻预防为主、防【消结合的方针—,,按,。照政府统一领导【、,部门依法监》管、单位全》面负责、公》民积极参与的原则】,,实行消防安》全责任?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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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》各级人?民政府应《当加强本行政区域】高,。。层建筑消防工—作
《 ,。 县级以上】公,安机关对本》行政区域高层—建,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!管,理,并由《本级公安《机关消防机》构负责实《施公安派出》所应当按照》国家和本省有—关规定负责高—。层居住建筑的日常】消防监督检查、消防!宣传:等工作
【 ?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其他有关部】门按照各自职责做】好高层建筑》消防安全的相关工】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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