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】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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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条 为《加,强高层建筑消防安】全管理,《预防和减少火—灾危害,保》护人身?、财产安全,维护】公共安全《,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消:。防法、河南省消【防条例等法》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!实际,制定本办【法
第二条 本】省行政区域内高层建!筑的消防《工作适用本办—法
【。 本办法所称高层!建筑,是指10层以!上的居住建筑(包括!首层设置商业—服,。务网点的住宅)【和建筑高度超过【。24:米的公共建筑—
? 高—层,。工业建?筑和:单层主体《建筑高度超过—2,4米的公《共建筑的消防工作】。按照国家有》关,规,。定执行
第三【条 高层建筑消防工!作贯彻预防为—主、防消结》合的方针,按照政】府统一领导、—部,门依法监管、单位】全面负责、》公民积极参与—的原则,实行消防安!全责:任制
第四条 】各级人民政府—应当加强本行—政区域高层建—筑消防工作
! 《县级以上《公安机关对本行政】区域高层建筑消防】工作实施监督—管理,并《由本级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!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国!家和本省有关—规定负责高》。层居住建筑的日常】消防监督《检查、消《。防宣传等工作
!。 县级【以上人民《政府其他有关部【门按照各自职责【做好高层建筑—消防安全的》相关: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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