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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?章 城市市容管】理
第—。九条: 城市《中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》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!规定的城市容貌【标准任何单》。位和个人《都应当保《持其临?街建:筑,物、构筑《物及其他设施的完】。好、整洁并适当【清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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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: 城?市主要街道的临【。街建:筑物阳台和窗外不得!堆,放、吊?挂影响市容的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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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城市主要街道的临!街建筑物外》和屋面不得堆—放搭建各种临—时性建?。。筑,物、构筑《物影:响市容市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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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?一条 城市中设】置的:户外广告、霓虹灯】、橱窗、宣传栏、】标,语派放、《地名牌、建筑物标牌!。应当内容健康、外】型,美观、?用字规范设置—单位应当加》强管理定《期维:修、清理确》保完好、整洁;损】坏严重?、影响市容》的由市建设》局责:令其及时拆》除
【 大型户》外广告的设》置,必须经市建设局同】。意后按照有》。关规定办《理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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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城市雕?塑、:喷泉设施应当保持整!洁,和完: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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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。二条 《城市:中的道路、交通、给!排水、电力、电【讯、照明、》供气等公共设施应】当按行业规》范建设保持完—好、整洁、美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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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:条 ?临街树木、绿篱、花!台、草坪等》应当保持整洁、美观!栽培、整《修或其他作业留【下的渣土、枝—叶等作业者应当【及时清除
! : 严:禁攀:折花木践《踏草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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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《四条 ? 严禁?擅自占用城》市道路?和公:共,。场地摆摊《设点、堆放物—料、乱搭乱》建各种临时》建筑:物、构筑物设置集贸!市场、停车》场及晒场因建设等】特殊需要在街道两】侧和:公共场地临时堆放】物料搭建非》永久性建筑物—、构筑?物或者其他设施【的必须征得》。市建设局同》意后按?照有关规定》。办理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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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五,条 在城区道路】行驶的机动车辆和】非,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!行完好整洁并遵守】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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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【不得向外《抛撒:。废弃: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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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运载:废土废渣、生活【垃圾、液体货—物以及其它散装物】体应当装载适量、牢!固捆:扎、封盖《严密不得沿街—撒,落、泄露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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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必须《在停车场(位)或】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!依次停放;》
(四!)驶入市《区内的机动车辆应】做到车容《整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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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?六条 城区内的】。工程施工单位—现场作业应》当遵守下列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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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:)施工现场的材【料、机具应当—。堆放整齐废土废渣】应当及时《清,运到市建设局指【定的地方倾倒处理】;
【 (:二)临街工地—应当设置《装,饰围墙?、安全网和围布【遮挡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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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施工废【水,、泥浆应按规定【处理不得随地排放】施工工地进》出,口应当?设置必要的卫生【设施不得污染街【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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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四)工程竣—工后应当《。。及时清理和》平整场地被损坏【的城:市设施、城市道路和!绿化带要及时恢【复临时工《棚、围?墙,应当及时拆除—;
【 ,(五)停《工场地应当及时进行!整理覆盖严密—
— 单位和家庭装】修产:生的建筑垃》圾应当及时自—行清:运、处理《不得随意倾》倒
】 ,第十七条 经批】准临时占用》或者挖掘城市—道路的?施工产生《的,。垃圾应及时清运【竣工后对被》损毁的市《政设施、街道—路面和绿化带—等应及时进》行恢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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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《。。八,条 ?禁止在城市建—筑物、公《。。用设施及《树木上?。涂写、刻画
】 在城市】建筑物、公》。用设施上悬挂、张】贴,。宣,传品等须经市建【设局批准并保持完好!、整洁设置期—满后必须《清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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