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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保!护生活?饮用水?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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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!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!保护:区分为一级保护【。区、:二级: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!的水质执行国家地表!水环境质量标准Ⅱ】类标准;二级保护】区内的水《质执行国家地表【水环:境质量标准Ⅲ类【。标准
第三—。十五条河流》型饮:用水水源地取水【口所在河段上—游1:0,00米下游10【0米及?两岸外延《100米《的陆域为《。水,质一:级保护区;》一级保护区河—段范围?之外上游4》0公里向下游—延伸5?公里的水域和—一、二级保护区河段!沿两岸各5公里【的陆域为水》。源地二?级保:护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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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— 水库?、湖泊?。型饮用?水水:源地取水口所在【水域最高水位线以外!100?米范围?入流河道上溯1【。000米及两岸外延!100米范围陆【域为水源地一级保】护区;最高水位【线向外延伸》5公里范围入流河道!上溯10公里及【两岸外延伸5—公里的陆域为水源】。地二级保护区
】第三:十七条 《集中:式生活?饮用水地下》水源保护区》分,为一级保护区—和二级保护区水质】类别分别执行国家地!下水水质《标准Ⅱ类、Ⅲ—。。类标准?
以开采【井为中心半径30】米范围内《为一级保护区—;以开?。采井为中心半径【30-20》0米范围《内为二级保护区
!第,。。。三十八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》负责保护《本行政区域》内的生活饮》用,水水源加强监—。督管理
第三十】九条: 在生活《饮,用水地表水源一【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!、,扩建与供《。水设施和保护水【源无关的建设—项,目禁:止从事一切污染或】者可:能污:染水源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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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禁止向生《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!级保护区的水体排】放污水在《生活饮用《水地表水源》一,级保护区内》已,设置的?。排,污口必须限》期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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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生活饮用水【地表水源二级—。保护:区,禁止:下列: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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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?)新建、扩建、改建!向水体排放污染物】的建设项《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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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新建畜禽养殖场;】
(三)改】变原有?建筑:物用途产生或者可】能产生水污染物【的
第四十条【 在生活饮用水【地,表水源保《护区内禁止从事【水上旅游、游泳和】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!用水:体的活动
第四】十一条 在生活饮】用水地表《水源保护区内实行以!下控: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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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严》格控制销售和使用】。。含磷洗涤《用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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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限制和逐》步取消投饵网箱、围!网养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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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减—少农:药和化肥的施用量加!强对农业面源污【染和:农村生活污染的【治,。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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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严》格控制装《载油类?、粪:。便、有毒有害等物】质的车辆《驶入
《第四十二条 在生活!饮,用水地下水源—保护区内建》设单位?。必须遵?守,国家和?本市:。有,关建:设项目环境保护管】理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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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生【活饮用水地下—水一级保护》区内禁止建》设除取水构筑物以外!的其他建设项—目禁止从事一—切污染或者》可能污染水》源的:行为
在!生活:饮用水地下》水源二级保护区【内未:经批准不《得从事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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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新》建加油站等贮存液】体化工原《料或者其他有毒【有害:物质:的地下工程》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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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新建渗!坑、渗井《、,污水渠道、垃圾以及!固体:废弃物的转运—、堆放场所;—
(》三)新建、》扩建、改建》电镀、?采矿、冶炼》、酿造、印染、化】学工业?以及畜禽养殖—。场等:排放污?水的项目
第四】十三条 在生活饮】用水地下《水,源一级、二级保护】区内:。禁止与河道清障和】疏浚无?关的挖砂、取土等】改变:地形地貌、危害地下!水源:的行为?
第?。四十四条 在生【。活饮用水《地下水?源一级、二级保【护区内现有》的污染水源或者可】能,污染水源的排—污单位应当搬迁 】
现有》的垃圾填埋》场、有毒有》害废:物源:的经营?管理单位《必须制定应急事故】处理方?案配套建设观测【井,并定期向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》部门提交监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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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在生】活饮用水《源受到?污染或者可能威【胁供:水安全的紧急—情况: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:应当采取强制性措】施责令有关》排污单位减》少或者停止排—放污染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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