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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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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条 ?为,。。了加强矿产资源的】勘,查、开发利用、保】护和管理维护矿【业秩序促进经—济发展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矿产资源】法和:。有关法?律、法规《结,合自:治区实际制定—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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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《 在自?。治区行政区域—。内从事矿产资—源勘查、开发利用的!单位和个《人及:。地,矿监管?部门:必须:遵守本条例》
第三条 矿【产资源属于国—家所有地表或—者地下的矿产资【源,的,国家:。所有权不因》其所依?附的土?地,的所有权或》者使:用权的不《同,。而改变
》 》 各级人民政府【。应加:强领导保障》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!利用禁止《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!、破坏或变相—买卖
第四—条 各级人民—政府对矿《产资源的《勘查、开发应—。当实行统《一规划、合理—布局、综合勘查【、合理开采》和综合利《用的方针《
: , : 自《治区:人民政府制定—的矿产资源》开发利用《规,划应当纳入国民经】济和社会发展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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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】在自治区行政—区域内开发》矿产资源应》当照顾地《方,和矿区所在地—群众的?利益:促进地方《经济发展和社—会进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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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自治区人!民政府根据法律【。。规定和国家的—统一规划可以—由本地方开发—的矿产资源应—。优先:合理开发利》用
【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:积极鼓?励、扶持和引导边远!贫困地区《从事矿业开》发
第六条 【从事矿产资源—勘查和开《采的必须符合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!资质条件依》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后!取得:探矿权、采矿—权
】 ,各,级人民政府应当【保护探矿权》、采矿权不受侵犯】维护本行《政区域?内的国有矿山企业和!其他矿山《企业矿?区范围内的》正,常秩序?
第七《条 探矿权、采【矿权实行《有偿取得制度探矿权!、采矿权有偿取【得的费用按国—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!也可以?按规定申《请减缴、免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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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矿!权、采矿权除国家】和自治区指定以【外也可以通过—招标、?投标的方式择优【确定探矿权》、,采矿权?。的中标人
【 《 开采矿产资源应】当按照国《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!资源税、资源补偿费!
? 依法取】得的探?矿权、采《矿,权经批准可以依法流!转严禁将探》矿权:、采矿权倒卖牟取非!法利益
第八条】 鼓励国内》外投资者依》法在:本行政区域内—勘查、开采矿产【资源
《第九条 各级—人民政府《鼓励矿产资源保【护、勘查、开—。发的科学技术研【。究推: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!资源:勘,查,、开发的科》学技术水平并对做出!突出成绩的单位和】个人给予奖励
第!。十条 勘查、开采】矿产:。。资源应当节约用地加!强环境保护、—。灾害:防治、水《土保持、土地复【垦和植被恢》复工:作
第十一条 自!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矿!产主管部门负责【本行政?区域:内矿产资源勘查、】开采的监《督管理工作自治【区人民?政府有关主管部门】协助自治区》人民政府地质矿【产,主管部门进》行矿产资源勘查、】开采的监督管理【工作
《 市【(地)、县级人民政!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!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矿产资》源勘查、《开采的?监督管理工作—市(地)《、县级人民政—府有关主管部门【协助同级地质矿【产主管?部门进行矿》。产资源勘查》。、开采的监督管理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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