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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水!源保护和水量调【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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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—条 建立黔中水【利枢纽工程饮—用水水源保护区黔】中水利枢纽》工程: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!分方案?由省人?民,。。政府批准《
黔中】水利枢纽工程—饮用:水水:源保护区的管理按】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水污染防治法—等有关法律、法【。规执行
第二十】条 黔中水利枢纽工!程,调水水质按照国家】。地表水环境》质量:标准执行水》源,保护区的一》级、二级保护—区水质?。分别按照《国家地表水》环,境质量标准的二【类和三类标》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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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【黔中水利建管机【。构应当加强黔中水利!枢纽工程水质监【测,管理工作建》立健:全水质监测制度【和检测体《系,并,按照国家《规定的标准对—水资源水质进行监测!定期向省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报告
— : 省《。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按照黔中水!利枢纽工《程饮用水《。功能区对水质的【要,求和水体的自—然,。净化:能,力向省人民政—府环:境,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水:源,保护区限制排污总】量意见
第二十二!。条 黔中水利枢纽】工程水资源应当【优先保障《黔中水利《枢纽工程涉及市(州!)、县(《区)的城镇》供水和农业灌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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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?。。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擅自改》变工程用途》调整用水蓄水—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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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三条 黔中水—利建管机构应—当依据?省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!用水计划科学编【制工程?调度运行规程和【供水方案并组织【实施优化调》度水资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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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平》寨水库、桂家湖水库!、革寨水库、凯掌】水,。库、克酬水库、松柏!山,水库、?红枫湖以及其—他与黔中水利枢【纽工程有关的供【水调度、发电用水应!当符合黔中水利建管!机,构年度调水、—供水: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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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四条 禁止任—何单位和《个人在黔《中水利枢纽》工程管理《和保:护范围?内拦截和抢》占水源擅自》引,。水、提水或者实【。施其他破坏正常调】水、供水秩序—的行为
第二十五!条 黔中《。水,利枢纽工程供—水实行年《基本水费保》护制度受水》。地区年基本水费【按照省人民政府确】定的受水地区协议】年用水量《计算
! 黔中水利建管【。机,构应当与《用水单?位和个人签订供水】。协议按照协议供水用!水单位和个人确需超!供水协议用》水的应当签订—供水补充协议
】第二十六《条 黔?中水利枢纽工程实行!有偿:供水用水单位和个】人应当按照规定【缴纳水费
】 ?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!供水价格由省—人民政府价格—。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按照补偿成!本、合?理收益、公平负【担的原则确定—
第?二十七条 因抗旱、!调水、防汛或—者排涝使用黔中水】。利枢纽工程调水设施!的使用?人应当依法给予【。适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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