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一章 总则】
第》一条 为加强城镇房!屋产权产籍管—理保护旁《屋,产权人的《。合法:权益根捂中华人【。民共和国《城,市房地?产,管,理法和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—结合我区实》际,制定本?办法:
,
第二?条 本办法适用于】自治区城镇规划【区内:各类房屋(包—。括全:民、集体《和私人所有的房【屋)的产权》产籍管理
》。
《 本办法所称城!镇是指国家按行【政建制设立》的市、镇《和未设?镇建制的独立工矿区!
第三条 本办】法,所称房屋产权是指城!镇房屋的所有权【;房屋产籍是—指,城,镇房屋的产权档【案、户籍图纸以及】帐册、表卡等其【他,反映:产,权现状和历史—情况的?资料
第》四条 房屋产权与】房屋占原土地—的使目权实行权利】主体一致的原则除】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外不得分离
第五!条 自?治区人?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!负责全区城镇—房屋产?权产籍的管理工【作
:
地(!市,。)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或房地《产行政主《管部门(以下统称建!设行政主《。管,部,门)负责《本行政?区域内城《镇房屋产权产—籍的管理工》作
?第六条 《建设行?。政主管?部门应当依照法律、!法规和规章做好城】镇房屋权属登—记、房屋《产权转移鉴定、房产!测绘和房地产档案】资料的管理工作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