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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【拆迁管?理
第—七条:。 拆迁房屋》的单位必须》按照国务《院城市房屋》拆迁管理条例—的规定?取得房屋拆》迁许:。可证后方可作为【拆迁人实施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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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补—偿安置资金应—当全部?用于房?屋拆迁的《补偿安置不得挪【作,他,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加强对拆迁【补偿安置《资金使用《的监管
市房!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在颁发房屋拆迁】许可:证,的同时可与拆—迁人、办理存—款业务?的,金融机构签订拆迁补!偿安置资金使用监】管协议督促拆迁人】和金融机构按照【协议内?容使用、划拨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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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条 市房—屋拆迁?管理:部门在发放》房屋拆迁许可证的】同时应当在拆—迁范围?内发布房屋拆—迁通告对于规模较】大的拆迁应》登报告示《房屋拆迁通告应当载!明,拆迁许可证》批准:文号:、,拆,迁人及工程》名称、拆迁单位名称!、拆迁范围、拆迁】。期限、搬《迁期限以及其—他相关事《项
? 被拆迁人—应当在房屋拆—迁通告规定的期【限内向拆迁》人申报产权》。提交有关的房屋【权属证明文件和产权!人(继承人》)联系地址、—电话等资料》
市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和》拆迁:人应:当,及时向?被拆迁人做》好,宣传、解释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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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拆—迁人应当在房—屋拆迁许可证—规定的拆迁范围【和拆迁期限内—实施房屋拆迁
】。 拆?迁期限自拆》迁许可证颁布之日】起最长为1年—。拆迁人需《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!当在拆迁期限—届满15日前向市房!屋拆迁?。管理部?门申:请,延期市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应自收》到延期拆迁申请【之日:起10个工》作日:内给予答复延长【的拆迁期限由—市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根据拆迁规模】、拆迁进《度确定
【经,。市规划建设、土地行!政,主管部门批准变更】拆迁范围的拆迁人】应当:在批准后5日内【到市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!续
变更【拆迁范围和拆迁期】限的市房屋拆迁管】理,部门应?在批准变更后—5日:内重新予以通告
!第十一条《 拆迁人可以自行】拆迁也?。可以委托具有—拆,迁资格的单位实施】拆迁
《 , 市房屋拆》迁管:理部门不得作为【拆迁人不得接受拆】迁委托
第十二条! ,拆迁人?委托拆?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!拆迁单位出具—委托书并订立拆迁】委托合同拆》迁,。人应当自拆》迁委托合同》。订立之日起15【日内将拆迁委托合】同报市?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备案
! ,被委托的《拆迁单位不得转【让拆迁业《务
第十三—条 自?。房屋拆?迁通告发布之日起】拆迁:范围内?的单位和个人不【得进行下列活—动
《 (一)新建、改建!、,扩建或突击装修【房屋及其附属物【;
》(二)房屋买卖【、交换?、赠与、抵押、租赁!;
《 (三?)改变?房屋、土地用途【;
市房屋】拆迁管理部》门应当就前款—所列事?。。项书面通知有关【部门暂停办理—相,关手续?。并在拆迁范》围内予以通》告通知和通告应当载!明拆:迁范围、暂停—事项和暂停期限【暂停期限最》长不:得超过1《年拆迁?。人需要延长暂—停期限的必须经市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!。延长暂停期限不得】超过1年
—第十四条 》拆,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!按照本?办,法的规定签订拆迁】补偿安置书》面协议
《
拆迁补—偿安置协议》包括:下列:。内容
(一)!被拆:迁房屋的建》。筑面:积及:使用土地面积—;
《 (二)补偿—安,置方式;
】(,三)货币补偿金额】、付款方《式、付款期限;【
(四)产权!调换房屋的基本【情况包?括房屋的地点、面积!楼层:。、,。价格和?需要结清的差价【等内容;《
(五—)搬迁?期限;
(】。六,)临时?。过渡方式《和过渡?期限;
(】。七)违约责任;
】
(八)当【事人需要约定的其】他事:项,
拆迁租赁房!。。屋的:拆迁:人应当与《被拆迁人、被拆【迁房屋承租》人订立拆迁补偿安】置协:议
:。
拆迁补偿安置!协议的示范文本由】市房:屋拆:迁管理?部门统一拟制供【拆迁当事人》参照:使用
第十—五条 政府代—管房屋的拆迁补偿安!置协议必须》经,公证机关《。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!手续有关手续及所需!费用由拆迁人负责】
前》。款所称政府代管房屋!是指房屋所有人出走!弃,。留或:者下落不《明由:市、:区房产管理部—门代:为,管理的房屋
第十!。六条 拆迁华侨房屋!的按照国《家和省有《关拆迁城镇》侨房的规定及本【办法的有关》规定办理;拆迁军事!设施:。、教堂、《寺庙、?。文物古迹的》按,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规?定办理
第十【七条 拆迁补—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!拆迁人或被拆迁【房屋:。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!搬迁期限内拒绝【搬迁: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!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】或向人民法》院起诉?诉讼期间拆迁—人提供?货币补偿《。、产权调《换,房屋或周转房的可以!依法申请人》民法院先《予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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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》人未按照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补偿安置的!被拆迁人《、被拆迁房屋承租】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!构申请仲裁或向【人民法?院起诉
《
第十八条 拆迁】人应当按照城市规】划要求拆迁建—设用:地红:线内需要拆迁的房】屋和其他附属物建设!用地红线穿》越被拆迁房屋的【整间:房屋拆迁但超出红】线部分经市规划【建设部门《批准可保留的除外】
《一,处房屋或者附属物】。。。位于2个或2个【以上拆迁人建设用】地范围?内的由先申》请拆迁许可证—的,拆迁人?先,予全部拆除》并对被拆迁人给予】补偿:安置:其他拆迁人》按,所占被拆迁》房屋的比例向先【予拆除房屋的拆【迁人:支付拆迁安置补【偿费
第十—九,条 拆迁《人经批准将尚未完】成,拆迁:补偿安置的》建,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!市房屋拆迁》管理部?门审核同意并自同意!之日起30日内持有!关文件到市房—屋拆迁?管理部门办理—。拆迁许可《证,变更手续市》房,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应当将变【。更后的房屋拆迁许】可证的内容予以通告!项目转让人》及受:让人:应当自?转让合同生效—之日起3《0日内将建设—项目:转让以及《市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核准?。转让:的有:。关情况共同书面通知!被拆迁人《、被拆迁房屋—承,租人
第二十条】 转让?尚未完成拆迁—补偿:安置的建《设项目的原》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》中的有关权利—、义务随之全—部,转移给受《让人
《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!应,当按照规定及时【整理并?妥善保管拆迁档案】资料签订的》协议书送市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办理有关!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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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房屋拆【迁,主管部门《应当建?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!对拆:迁档案资料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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