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】建筑和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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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,1.1 一般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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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》.1 ? 建筑设计应—根据:设备布置的》不同形式处理建(构!),筑物的各项使用功能!之间的?关系;应根》据周围环境、—自然条件、建筑材料!、,工程:。技术:水,平,等,因素处?理,建,(构)筑物群体与周!围环境的协》调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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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—。1.2 》生产辅助和附属【设施、生活福利建】筑设计宜采用多层】或联合建《筑等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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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11.1.3— 结构设计除应】符合承载力极限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!状态:的设计规《定外:还应:满足耐久性、—防爆、防火及—防腐蚀等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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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【.1.4 —建(构)筑》物应根据结构破坏】可能产生后》果的严重性采取不同!的安全等级》围墙应为三级—其余建(《构)筑?物,均应为二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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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!.5 建(构)筑!物的结构设计—使用:年限应符合》现行国家标准—建,筑结构可《靠度设计统一标准】GB 50068】的规定
!11.1.》6 : 建(?构):。筑物抗震设防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!建筑工程抗震设【防分类标准GB 】50223、建筑抗!震设计规范GB 】50:011、构筑物抗】震,设计规范GB 50!191?等的有关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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