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】建筑和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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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11.?1 一般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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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?.1.1 建筑】设,计应根?据设备布《置的不同形式处理建!(构)?筑物的各《项使用功能之—间的关系;》应根据周围环境、自!然条件、《建筑材料、工程技术!水平等因《素处理建《(构)筑物群体与】。周围环境的协调【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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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—.1.2 生【产辅助和附属设施】、生活福《利建筑设计宜采用多!层或联合建筑—。等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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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—3 结构设计除】应符合承载》力极限状态和正常】使用极限状》。态的设计规定外还应!。满,足耐久?性、防爆、》防火及?防腐蚀等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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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】。1.:4 : 建(构《)筑物?应根据结构破—坏可能?产生后果《的严重性采取不同】的安全等级围墙【应为三?级其余建(构)筑】物均应为二级
!。
11》.1.?5, 建(构)筑【物的结构《。设计使用年限—应符合现行国—家,标准建筑结构—可靠度?设计统一《。标准G?B :5006《8的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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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—1.6 建(【构)筑物抗震设【防应符合现》行国:家标准建筑》工程抗?震设防?分类标准G》B,。 50223、【建筑抗震《设计规范GB—。 50011、构】筑物抗震设》计规范GB 50】19:1等的有关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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