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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】。 : ,第五章 法律责任 ! ,。 第四十七条 违!反本细则规定未取】得营: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!产开发经营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,责令停止《房地产开发经—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!可以并处《违法所得《5,倍以下的罚款 】 《 第四十八—条 违?反本细?则规定未取得资【质等级证书或—者超越?资质等?。级从事房《地产开发经营的由】市、县人民政府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处?5万元以上10【万元:以下的?罚款;逾期不改正】的由市、县人民【政府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提【请工商行《政管理部门》。吊销营业执》照 ? 第四】十九条 《房地产开发》企业有下《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!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!收回证书并可—处1万元以》上3万元以下的【罚款  》  (一《)申请资《质证书或者资—质年检中《弄,虚作假的《;    (【。二)伪造、》涂改、?出,租、出借、转让资质!证书的; — , 第五十条》 企业开《发建设的《项目工程质量—低劣:发生重大质量事故】的原:资,质审:批部门降《低资质等级;情节】严重的吊《。销资质?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!管理部?门,吊销营业执照 】 第五十一条 企!业在商品住宅—销售中不按照规定】发放住宅《。质量保证书、住宅使!用说明书和不—参加年度考核或者不!按规定报送有关【。资料和统计报表的由!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!警告、责令限期【改正、降低》资质等级并可处在1!万元以?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! 》第五十二条》 房地产开发企业擅!自改变?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!及公:共安全?和,公,共利益的内容—可能侵害购买人【、第三人《或者社会《。公共:利益:的处:工程总造价0.5%!---2%的罚款 ! : ,第五十?三条 违《。反本:。细则:规,定将:未经验收的房屋【交付使?用的由市、》县人民政府建—设行政?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补办验【收,手续;逾期》。不补办验《收手续的由》市、:县人民政府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!和单位进行》验收并?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!的依照本细则第【五十二条的规定【处理 《    前》款罚款按照以下规定!。执行    (】一,。)片区开发或者单体!。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!。在,15万平方米以上】的处25《万元:以,上30万元以下【。的罚款; —   (二》),片区开发或者单【体工程项目总建筑面!积在10万》平方米以上不—足15万平方米的】处20万《元,。以上25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— :   (《三)片区开》发或:者单体工程项目【总建筑面积》在5万平方米—以上不足1》0万:平方米的处1—5,万元以上《。20万元《以下的罚《款; 《   (《。四)单体工程项【目建筑面积在5万】平方米?以下的?处,10万元以上—15万元以下的【罚款 》 第五十《四条 ?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!收不合格的房屋【交付使用的由市、县!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主管部?门责:令限期返修并处【交付使用的房—屋总造?价2:%以下的罚》款;情节严重—的,由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吊销营业执照;给!购买:人造成损失的应当】依,法承:担赔偿责《。任,;造成?重大伤亡事故或者】其他严?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:究刑事责任 】 第五十《五,条, 违:反本细则规》定擅自转让》房地产开发项目【的由县?级,以上人民政府负【责土地管理工作【的部门责令停止【违,法行:为没收违法》。所得可以并处—违法所得5倍以下】。的罚:款 第五【十六条 违》反本细则规定—未取:得,商品房预售》许可证擅自预售【商品房的其预售【行为无效《由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停止【预售补办《手续没收《违法所得可以并【处已收?取预付款《1%以下的罚款 !    违反本细】则规定未经抵押【权,人书面同意》且,未,书面通知《购买人将已》经抵:押的商品房进行【预售的其预售—行为:无效:由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。主,管部门责令退还预付!款本息 《 第五十七条】 ,。违反本细则规定在】。商品房销售时不向】购买人提供商—品房质量保证书和】商品房使用说明的由!市、县?人民政府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,责令限期提供—可处1万元以上【。2万元?。以,下的罚?款 》第五十八条 国家】机关及其工》作人: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!。管,理中: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有管辖权的!国家机关《根据:情节轻重责令限【期改正、给予批评】教育或进行》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   】(,一)违反本细则【规定未达到》资质:条件而批《准资:质等级的;》 :   (《二)超过法定—审批时间《符合条?件而不审批》的;    (三!。)违反规划》、土地、园林、消】。防等法律、》法规规定擅自批【准建设的;   ! (四)不具备商品!房预售条件批—准预售?的;:。    (五)不!具备抵押《条件批准抵押的【; ?。   (六)不符合!房,地产开发《项目转让条件批准转!让的; 《    (七)滥】用职权?随意处?罚当事?人的;  —  (八)以权【谋私、贪污》受贿的; 》    (九)【违,法向房?地产开发企》业收:取,费用的;    !(十)强制》或者:变,相强制房地产开发企!业参:。加,。评比达标《、赞:助,和展销等《活,动的; 》   (十》一):有,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!;    — 有前款第(一【)、(三)》、(四)、(—五,。)、:(六)?。情形的其批》。准行为无效 — 《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