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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? 第五章 法】。。律责任 第四!十七条 违反本细】。则规定未取得营业】执照:擅自从事《房地产开发经营的】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工》商行政管理部门【责令停?止房地产开发经营】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!以并处违《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!款 ? 第【四十八条《 违反本细则规定未!取,得资质等《级证书或者超—越资:质等:级从:事房:地产开?发经营的由》市、县?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。责令限期改》正处5万元以—。上10万元》以下的罚款;逾期】。不改正的由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!。政管理?。部门:吊,。销营业执照 【 ? 第四十九条】 房地产开发企【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原资质审批部】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!收回证书并可—处1:万元以上3万—元以下的罚款 【    (一—。。)申:请,资质证书或》者资质?年检:中弄:虚作:假的;?   《 (二)《伪造、涂改、出【租、出借、》。转让:资质证书《的;: ,。 , :第五十条 企—业开:发建设的项》目工:程质量低《劣,发生重大质》。量事故的原资质审】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!;,情节严重《的吊销资质证书并】提请工商行政管【理部门吊销营—业执照 第】五十一条 企业在】商品住宅销售中【。不按照规定发放住】宅质量保证书、【住宅使?用说明书和不参加年!度考核?。或者不?按规定报送有关【资料和统计报表【的,。由原资质审》批部门予以警告【、责令限《期改正、降低资【质等级并《。可处在1万》元以:上2万元以下的罚】。款 —第五:十二条 房》地产开发《企业擅?自改:变房地产开发—项目中?涉及公共安》全和公共利》益的内容《可能侵害《购买人、第三人或者!社会:公共利益《的处:工程总?造价:0.:5,%---《2%的罚款 】 第五十三条 违】反本细则规定将【未经验?收的房?屋交付使用的由市、!。县人:民政府建设行—政主管?部门责令限》期补办验收手续;】。逾,期不补办验》收手续的由市、县】人民政府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!织有关部门和单【位进行验收并—处罚款经《验,收不合格的依—照本细则第》五,十二条的规定处【理 :   ?  :前款罚款按照以【下规定?。执行   — (一)片区—开发或者单体工程】项目总?建筑面积在15【万,平方米以上的处25!万元以?上30万元》。以下的罚款;  !  :(二)片区开发或者!单体工程项》目总建筑面积在10!万,平方米以上不足1】5万平?方米的处20万元】以上:25万元以》下的罚款;》    (三)片!区开发或者单体【工程:项目:总建:筑面积在5》万平方米以上不【足10万平方米【。的处15万元以上】20万元以下的罚款!;  《  :(四)?单体工?程项:。目建筑?。面积在?。5万平方《米,以下的?处10万元以—上15万元以—下的罚款 】。第五十四《条 违反本条例规】定将验收不合格的】。房屋交付《使,用的由市、县—人,民,政府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返修?并处交付使用—的房屋总造价2%】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!。重的:由县级以《上人:民政府工商》行政管理部门吊销】营业执照;给—购买:人造成损失》的应:当依:法承担赔《偿责任;《造成重大伤》亡事故或者其他严】重后果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【 第五十五条— 违:反,。本细则规定擅自转】。。让房地产开发—项,目,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负责土地管—理工作的部门—责令:停止违法《。。行,为没收?违法:所得:可以并处违法所【得5倍以下》的罚款? 第五十六】条 :违反本细则规—定未:取得商品房预—售许:可证擅自预售商品】房的:其预售行为无—效由市、县人民政府!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停止预】。售补办?手续没收《违法:所得可以并处已收】取预付款1%—以下的罚款》     违【。反本细则规定—未经抵押权》人书:面同意且未书面通知!购买人将《已经抵押的商品【房进行预售》的其:预售行为《无效由市《、县人民政》府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责令退【。还预付款本息 【 ?第五十七《条 违反本》细则规定在商品房】销售时不向购—买人:。提供商品房质—量保证书和商—品房使用说明—。的由市、县人民【政府建设行政—主,管部门责《令限期提供》可,处1万元以上2万】元以:下的:罚款 第【五十八条《 国:家,机关及其《工作人?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!管,理中有下列》。情形:之一的?由有管?辖权的国家机关【根据情节轻重责令】限期改?。正、给予批评教【。育或进行行政处分】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   —(一)?违反本?。细则规定未达到资】质,。条件而批准资质等】级的;?    (二【)超过法《定审批时间符合【。条件而不审批的; !  :  (?三)违?反规划?、土:地、园林、消防等】。法律、法规规—定擅自批《准建设的; —   ? (四)不具备商品!房预:。售条件批准》预售的;《    (五【)不具?备抵押条件批—准抵押的;  】  (六)不符合】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!条件批准转让的【;  《  (七)》滥用职权随意处罚】。当事人的; 【   (八)—以权谋私《、贪污受贿的; 】    (》九)违法向房—地产开发企业收取】费,用的;  —  (?十)强制或者变【相强制房地产—开发企业参加—评比达标、赞助【和展销等活动的; !    (十一)】有其他违法违—纪行为的; —     有前款】第(一)、(三)】。、(四?)、(五)、(六】)情形的其批准行为!无,效, : ,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