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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章 规划和建】设
第八条 !。城市绿?。化,规划应纳入城市【。总体规?划城市建设》。行政:主,管,部门应根据城市总】体规划编制分期【绿化建设方案并【。组织实施
—第九:条, 各机?关、企业、事—业、学校、部队【单位:的庭院、居住区【。等专用绿地的绿化应!在城市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的指导下进行规划】和建设? :
公共绿地—、专:。用绿地和《干道绿化带的—设计:方案必须经》城市建设行》政主:管部门审批设计和施!工应委?托有专业技术资格】证书:的单位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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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城市【规划和?建设:绿,化用地面积应达到】。以下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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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一:),单位及?居,住区的绿地率不低】于30?%;
】(二)学校、—医院、疗养院—。所、机关团》体、公共文化设施】、部队的绿地率不】低于3?5,%;
】(,三)旧城区改—造时绿地面积应占总!用地面积《的25?%以上
因特!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!。准进行建设的单位须!经城:市建设行《政,主管部门批准统【一组织异《地,绿化标准由市物价部!门核定
第十一】条 城市公共绿【地,、防护绿《地、生产绿地的绿化!由城市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组织建设;新建!、,扩建、改建的—居,住区:绿,化、:单位专用绿地的绿】。化,由建设?单位负责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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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条 城市新建、【。扩建、改建工程项目!和居住?区,开发:项,目其基本建设—投资中应包括配套】的绿化建设投—资绿化配套工程应与!主,体工程同时规划同】时设计在主体—。工,程,竣工时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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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因季节!原因不能实施—的经城市建设行政主!。管部门?批准并签定绿—化协议书后方可办】理工程验收有关【手续
第十三条 !电力、通讯、公【用事业?、市政等《。部门新建《管线园林绿化部【门新种树木应服【从,规划本着后建让【先种、后种让先建】的原则以相互协商】的办法?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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