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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:章 ?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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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》 为?保,。障中心城区城市【规划建设《。的顺利进行加强【征地房?屋拆迁?管理保护拆迁—当事人的《合,法权益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!理法、四川》。省〈:中华: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〉实施《办法等?有关法律法规和政】策规定结合乐山实】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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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条? 乐?。山市中心城区城【市规划区范围内【征地房屋(包括【。建,筑物、构筑》物下同)的拆迁补】。偿安置适用本办【法
】 原农?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!被征收(用)其原】建于农民集体—所,有土地上《的房屋?被拆迁的以》及在原宅基》地上依法新建、改建!的,房屋被?拆迁的均适用—。本办法?
大!中型:水利、水《电工:程,以及:公,路、铁路等重—大基础设施和—重点建设项目—国务院和省》人民政府对其征地】房屋拆迁《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!从,其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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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《条 本办法所称】。征地房屋拆迁—补偿安置是指因【经济社会发展—和城市?规划建设需》。要市及市中区人【民政府依《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!程序将?农,民集体所有土地【转为国有土地—需,实施:征地房?屋拆迁并依法对【被拆迁人进》行补偿安置》的行: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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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征地房》屋拆迁补偿》安置分为拆迁补偿和!拆迁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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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拆迁各类】合法的建筑》。物,、,构筑:物对被?拆迁人进《行拆迁补偿;被【拆迁人属本办法规定!的安置对象》的再:行对其?拆迁:安置
【 : 拆迁?。各类违法、违章【建(构)筑物一【律不作补偿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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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条 安置对】象为常住户口在【征地拆迁范围内住】房被拆迁的原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】成员(以《征地公告之日为【。基准日确定)及其】因依法婚嫁、—生育而登《记入户的《人员
》 ? 住?房在征地拆迁范围内!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人员《可计入安置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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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一)原常住》户口在拆迁地的现】。役士兵?;
】(二)原常住户口在!拆迁地?的各类在校学生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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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:三)原常住户口【在拆迁地《。的劳动教养、—监狱:服刑人?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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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符合】政策回乡落户的【干部、职工、城【。镇居民和华侨、港】澳台同胞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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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!符合法律、法—规和政策《规定应当计入的其】他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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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。人员:。不得计入安置—对象
《 (一【)没有承包地、不参!。。加被征地农村集体】经济:组织分配《的空挂户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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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通过继承、》赠送房屋等形—。式在征地拆迁—范,。围内取得常住户口、!。没有承包地、不参】加分配的非被征【地,农村集体经济—组织成员;
! : (三)虽有常住户!口但系寄居、寄养】、寄读的;
【 , (四)按】照法律、法规和【政策规?定不应计入的其他】人员
— 征地—拆迁单位会同相关】的村组(社区)【、乡镇人《民政府(街道办【事处)和公安派【出所负责拆迁安置】对象的审核认定并】在被拆迁《房屋所在地村组(社!区)张榜公示接受社!会,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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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征地拆迁单位应当】遵,循公:。。开、公?平、公?正的原则《按照本办法规定实】施补偿安置被拆迁】人应当服从建设【用,地,。需,要在规定期》限内搬迁腾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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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条 乐山【。市国土资《源局是市人民政【府征地房《屋拆迁补偿安—置,的行政?。主管部门负责补偿】安置的合法性审【查制订补偿安—置的统一标准会同有!。关部:。门测算并筹措落实补!偿安置资金审核上报!征地手续依法—查处土地违法行【为
? 《 :征,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!实行属地负责制市中!区人民政府是—乐山市中心城—区城市规划》区征地房屋拆迁【补偿安置的责—任单位和实施主体】。成立乐山《市中心?城区城市规划—区征地?。拆迁办公室办公【室主任由市中—区人民政府区长担】任市、区相关—部门及?乡镇人民《政府(街道办事【处):负责人为办公室成】员具体负责征—地房屋拆迁补偿安】置,的,组,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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