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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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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】保,障中心城《区城市?规,划建: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征!地房屋拆迁管—理保护?拆迁当事人》的合法权益根—。据中华人民共—和,。国土地管《理法:、四:川省〈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土地管?理法〉实施办—法,等有关法《律法规?和政策规定结合乐】山实际制定》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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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条?。。 乐山市中—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!围内征地房屋(包括!建筑物、《构筑物下同)的【。拆迁: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!
【。 原农?村集体经《济组织土地被—征收(?用,)其原建于农—。民集体所有土地上】的房屋被拆迁的以及!在原宅基地上依法】。新建、改《建,。。的房屋被拆迁的均适!用本办?法
— 大中》型水利、《水电工程以及公【路,、铁路等重》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!设项目国务院和省人!民,。。政府对其《征地:房屋拆?迁补偿安置另—有规定的从其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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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条 本办法所【称征地房《屋拆迁补《偿安置是指因经【。济社会发展和城【市规划?建设:。需,要市及市中区人民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!权限和程《序将农民集体所有】土地转为国有—土地需实施征—地房屋拆《迁并:依法对?被拆:迁人进行补偿安置】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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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 征地!房屋拆迁补》。偿安置分《为拆迁补偿和拆【迁安置
》 《 拆迁各类合法】的建筑物、》构筑:物对被拆迁人进行拆!迁,补偿;被拆迁人属】本,办法规定的安置【对象的再《行对其拆迁安置
! 拆【迁各类?违法、违章建(构】)筑物一律不作补】偿安置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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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— 安置对》象为常住户口在【征地:拆迁范?围内:住房被拆迁》的原:农,村,集体经济组》织成:。员(以?征地公告之日—为基准日确定)【及其因依法婚—嫁、生?育而:登记入户的人—员
《 住—房在征地拆迁范围】内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人—员可计入安置对象】
? 《(一)原常》住户口在拆迁地【的现役士兵》;
— (二《)原常住《户口在拆迁地的【各,类在校学生;
】 , 《(三)?原常住户口在拆【迁地的劳动教养【。、监狱服刑人员【;
— (四》)符合?政策回乡落户—的,干部、职工》、城:镇居民和华》侨,、港澳台《。。同胞等;
【 : (五)》符合法律、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!。计入的其他人—员
? 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!员不得计入安置【对象
》 (》一)没有《承包地、不参加被征!地农村集《体经济组织分配的】空挂户口;
! (二)通过继!承、赠送房屋等【形式在征地》拆,迁范围内取得常【住,户口、没《有承包地、不—参加分?配的非被征地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》。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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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虽【有常住户《口但系寄居》、寄养、寄读—的;
!(四)?按照法律、法—。规和政策规定不【。应计入的其他人【员
】 征地拆迁单位【会,同相关的村组—(社区)、乡—镇人民政府(街【道办事处)和—公,安派出所《负责拆?迁安置对《象的审核认定—并在被拆迁》房屋所在《。地村:组(社区)张—榜公示接受社—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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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条 征《地拆迁单位应—当遵:循公开、公平、公】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!规定实?施补偿安置被拆迁】人应当服从建设用地!需要在规定》期限内?搬迁腾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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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】。 乐山市国土资源!局是市?人民政府征地—房屋拆迁补》偿安置的行政主【管部门?负责补偿安置的【合法性?审查制?订补偿安置的—。统一:标准会同有关部门】。测,算并筹措落实补偿】。安置资金审核上报征!地手续?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!为
《 ? , 征地房屋》拆迁:补偿安置实行属【地负:责制市中区人民政府!是乐山市中心城【区城市规划区—征,地房屋拆迁补—偿安置的责任—单位和实施》主体成立乐》山,市中心?城区城市规划区【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!室主任?。由市:中,。区人:民政府区长》。担任市?、区相关部门—。及乡镇人《民政府?(街道?办事处)负责人为】办公室成员》具体负责征地—房,屋,拆迁:。补,偿安置的组织实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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