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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!法律责任
】第十七条 规—划审批机关对—依法应当编写有关环!境,影,响的篇章或》者说明而未编写的规!划草案,依法应【当附送环境影响报告!书而未附送的专项规!划草案,违法—予以批准的,对直接!负责:。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《任人员,由上级机关!或,者监察?机关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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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】 建设项目依—法应: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!而未评价,或—者环境影《响评价?文件未经依法批【准,市?(县)计划、—经贸、?土地、电《业、城建、》工商、水《利、技术监督、金融!等部门擅自批—。准,该项目建设的,一经!。查出,对责任单位】黄牌警?告;造成严重—污染后果《。的,对责任》单位实行《环保一票否决;对】直接负责《。的主:。管人:。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?,由上级机关或者监!察,机关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?,依: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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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九条 建设单位未】依法报批环》境影:响评价文《件,或?。者,未按规定重新报批或!者报请重新》审核环境影响评【价文件,《。擅自开工建设的,】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!境,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!保护行政主》管部:门责令?其停止建《设,:限,期补办手《续;逾期不补—办手续的,可—以处5万元以—上20万元以下的罚!款,对?建设单位《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责任人员【,依法给予行—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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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! ,建设项?目,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!。。经批准或者未经【原审批?部门:重新:审,核同:意,建设单位—擅自开工建》设的,由有权审批】。该项:目环境影响》评价文?件的环境保护—行,政主管部门》责令其停止建设【,可以处5万—元,以上20万元以下】的罚款,对》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!主,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任《人员,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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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。十一条 《建设项?目,投入试?。生产超过《3个月?,建设单位》未申请环境保护【设施竣工验收—的,由审批该建设】项目环境影响评【价文件的环》境保护行政》。主管部门责》令其限期办》理环境保护设施竣】工验收手续》;逾期未办》理的,责令》停止试生产,可【以处:5万元以下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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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建设】项,目需要配套》建设的环《境保护设施未建【成、未经验收或【者经验收不合格,主!体工程正式投入【生,产,或者使?。用,的,由审《。批该建设《项,目环境影响评—价,文件的环境》保,护行政?主管部门《责,令其停?止生:产或者使用》,可以处1》0万元以下的罚【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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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条 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或者其他》部门的工《作,人,员,徇私舞弊,滥用职权!,玩忽职守,—违法批准建设项目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!,依法?给予: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,依《法,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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