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? , 第二章】 ,环境影响评价和建】设项目环《境保护 第】四条 ?负责:。编制市土地利用规】划,区域、》流,域的建设、》。开发利用规划的政】府有关部《门,在?规划编?制过程?中应:当组:织进行?环境影响评价,【编写该规划有关环】境影响的篇章或【者说明,对规划实】施后可能造成的【环境影响作出—分析:、预:测和评估,》提,出预防或者减轻【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!和措:施,作为规划草【案的:组成部分一》并报送规划审批【机,。关凡:未编写有《关环境影响的—篇章:或者说明的规—划草案,审批—。机关不予审批 【    《 ? 《第五:。。条 负责编制市【。工业:、,农业、畜牧业—。、林业、能源、【水利、交通、城市建!设、旅游、自然资】源开发?的有关?专项规划《(以下简称专—项规划)的有关【单,位,,在该专项规划草】案上报审批》前组:织进:行环境影响评价,并!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!机,关提出环境影—响,报,告书对专项规划【中的指导性规划,】按上述第四条规定】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!。者说明    ! 专项规划的【编制机关在报批规】划草案时《,应当将环境—。影响报?告,。书一并?附送审?批机关审查》;未附?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!,,。审批:机关不予审批— :   《 第六】。条 我市行政区【域,内所有新、改、扩】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!及区域、流域—。开发,开《发区建?设等项目必须进行】环,境影响评价,按国】家规:定编制环《境影响报告书—、环境影响报告【表或者?环境影响《登,记表(以《下简称环《境,影响评价文件)(一!)可能造成重—大环境?影响的,应当编制】环境影响报告书【,对产生的环境影响!进,行全面评《价,;(二)可》能造成轻《度,环境影响的,应当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!,对产生的环—境影响进行分—析或者专项评价【;(三?)对环?境影响很小、—不需要进行环境【影响评价《的,,应当填报环境【。影响登记《表   》 : 第七条! 建:设,。项目环境《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完!成后,由建设单位】报送市、《县(区)《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。门,市?、县(区)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审批权限—依法审批《。或者提出预》审意见后报上—一,级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进—行审批建设项目【。有行业主管部门的】,其环?境影响评《价文件应《当经行业主管—部门预审后,报【有审:批权的环《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审批 《 第八条! 建设?项目环?境影响评价工作【必须由持有国务院环!境,保,护,行政主管部门颁【发的建设《项目环?境影响?评价证书的单位【承担,评价单位【按照证书《中规:定的评价范围开展环!境影响评价工作 】    】 , :第九条 建设—单位应?。在项目可行》性研究阶段》报批建?。设项目环境影响评】价文:件;对不需要—进行可行性研—究的建?设项目,建》设单位应在开工【前报:。批建设?项目环境影响—评价文件;》其中,需要办理营业!执照的,建》设单位应当在办理】营业执?照前报批建设项【目环境影响》评价文件 —   — 第十条 建!设项目?的环境影响评价文】件经环?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批准后,】建,设单位?。方可进?行初:步设计、《办理相关证照、【开,工建:设否则,《任何单位和部门【不得为其办理—各种证照,不得批准!其建:。设 :  :  若—建设:项目:的,性质、规模、地【点、采用的生产【工艺或者防治污染、!防止生?。态破坏的措施发生了!重大变动,建设【。单位应当《重新报批《建设:。项目的环境》影响评?价文件 《  :  建—设,项,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自批准之日【起超过?五年,方《决定该项目》。开工建设的》,其环?境影响评价》文件应当报原审【批,部,门,重新审?核第十一条 —建设单位《在项目建设》。。、,运行过程中》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!环,境影响评价文件的】情形的,应当组织环!境影响的《后评价,采取—改进措?施,并报原环境影响!评价文件审批—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!部门备案 》    》。 《 第十《二条 ?建设:项目需要《配套:建设的环《境保护设施》,,必须:与主:体工程?同,时设计、同时施【工,同时投产使用 !    ! 第十三条 建】设项:目的初步设计—,按环保设计规范的!要求,编制环—境保护篇章,并依】据经批准的》建设项目《环境影响《。评价文件《,,在环境保《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!境污染和生态破【坏的措施以及—环境保护设施—。投资概算   】 :。 ? 第十四—条 建设项目的主】体工程完工后,【需要进行试生产的,!其配套建设的环境】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!工程同时投》入试运行 —   ? 第】十五条 《建设项目竣工后,建!设单位应当向审批】该建设项目环境【影响评价文件的环】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,《申请该项目需—要配套建设的环境】保护设施竣工验收】    【 需要?进行试生产的建【设项:目,,建:设单位应《当自建设项目—投入试生产之日【起,3个月内,申请该】建设项目需要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】护设施竣《工验收分期建—设、分期投入生产】或者:使用的建设项—。目,其相应的—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!期验收    】 【第十六条 》建设项目需要配【套建设的《。。环境保护设施经【。验收合格,》该建:设项目方《可,正式投入生》产或:。者使用 《   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