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二章 环境!影响评价和》建设项?目环境?保护 —第四条 负》责,编制市?土地利用《规,划,区域、》流域的建设、开发利!用规划的《政府有关部门,在】规划编制过程—中,应当组?。织进行?环境影响评价,编】写该规?划,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!或者说明,对规划实!施后可能《造成的环境影响【作出分析、预测和】评估,提出预防或】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!的对策和措施,【作为:规划草案的组成【部分一并报送规【划审批机关》凡未编写有关环【境影响的篇》章或者说明的规划】草案,审批机—关不予审批   ! ? : 第五条— 负责编制市工业、!农业、畜牧业、【林业、?能,源、水利、交通【、城市建设、旅【游、自然资》源开发的有》关专项规划(以下简!称专项规划)—的有:关单位,在该—专项规划《草案上报审批前【组织进行环》境影响评《价,并向审批该专】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!境影响报告书对【专项规?划中的指《导性规划,按上【述第四条规定编写环!境影响篇章或者说】明 :    专】项,规,划的编?制机关在报批规【。划草案时,应当将环!境影响报告》书一并附送审—批机:关审:查;未附送》环境:。。影响:报告书?的,审批机关不【予审批  —  《。 , 第六条 我!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!、改、?扩建和技术改造【。项目以及区域—、流域开发,开发区!建设:等,项目必须进行环境】影响评价,》按国家规定编制环】境影响报告书、环】境影响报告表—或者环境《影响:登,记表(以下简—称环境?。影响评价文件)【(一)可能》造成重?大环境影响的,应当!编制环境影响—报告书,对产生的环!境影响进行全—。。。面评价?;(二?),可能造成轻度环【境,影,响的,应当编制环境!。影响报告表,对产生!的环境?影响进行分析—或者专项《。评价;?(三)对环境影响很!小、不?需,要进行环《境影响评价的,【应,当填报环境》。影,。响登记?表  《  》 《第,七,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!响评价文件编制完】成后:,,由建设单《位报:送市、县(区)【环,境保护行《政主管?部门,?市,、县(区)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按照审批《权限依?法审批或《者提出预审意见后报!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:部门进行审批建【设项:目有行?业主管部门的,其环!境影响评《价文件?应,当,经行业?主管部门预审后【,报有审批权—的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 【 第八条《 建设项目环境【影,响评价工作必须由持!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颁发【的建设项目环—。。境影响评《价证书的单位承【担,评价《单位按?照证:书中规定的》。。评价范围开》展环境影响》评价工作    ! 《 第九条 【建设单位应》在项目?可行性研究阶段【报,批,建设项目环》境影响评价文件【;对不需要进—行可行性研究—的建设项目,建设】单,位应在开工前报批建!设项目环境》影响评价文件;【其,中,需要《。办理:营业执照的》,建设单位应当【在,办理营业执照前报】批,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!价文件    】 》 第?十条 建设项目【的,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!。环境保?护行政主管部—门,批准后,建设单位】方可:进行初步设计、【办理相关证照—。、开:工建设?否则,任何单位【和部门不得为其办理!各种:证照,不《得批准其建设—    】若建设项目的性质】、规模、地》点、采用《的生产?工艺或?者防治污染、—防止生态破》坏的措施发生了【重,大变动,建设—单,位应: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!的环境影《响评价文件   ! 建》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!价,文件自批准》之日起超过五年,】方决定该项》目开工?建设:的,:其环境影响评—价文件应《当报原审《批部门重新审核第】。十一:条 建设单位在项】目建设、运》行,过程中产生不符【合经审批《的,环境影响评价—文件的情形的—,应当组织环—境影响的后评—价,,采取改《进措施,并报—原环境影响》评价文件审批—部门和?建,设项目审批部门备】案 ?  : 第!。十二条 建设项目】需要配套建设的环】境保:护设施,必》须与:主,体工程同时设—计、同时施工,同】时投:产使用   【 — 第十三条 建设!项目的初步设计,】按环保设计》。规范:的要求,编制环境保!护篇章,并依据【经批准的建设项目】环境影?响评价文《件,在环境保护篇章!中落实防治环境【污,染和生态破坏的【措施以及环境保【护设施投资概—算 :   ? 》 第《十四条 建设项目】的主:体工程完工后,【需要进行试生产【的,其?配套建设的》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!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!运行 《   ! 第十五条 建【设项目竣《工后,?建设单位应当向审】批该建设项目—环境影响评价—。文件的?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,申请该项目】需要配套建设—的环境?保护设施竣工—验收  》  需要进行!。。试生产的建设项目】,建设单《位应当自《建设项目《投入试生产》之日起3个月—内,申?请该建设项目需【要配套建设的环【境,保护设施竣工验收】分期建设、分—期投入生产或—。者使用的建设项目】,其相应《的环境保《护设施应当分—期验收 《    《 ?。 , 第十六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!套建设的《环境保护设施—经验收合格,该【建设项目方》可正式投入》生,产或者使用  】 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