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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— 环境?影响:评,价和建设项目—环境:保护
第四条!。 负责?编,。制市:土地利用规划,区域!、流域的建设、开】发利用规划的政府】。有,关部门,在规划编】制,。过程中应当》组,织进行环境》影,响评:价,编写该》规划有关《。环境影响的篇章【。。或者说明,》对规:划实施后可能造成】的环境影响作—出分析、预》。测和评估,提—出预防或《者减轻不良环境影】响的对策和措施,】作,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!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!机关凡未编写有【关环境影响》。。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!划草案,《审批机关不予—审,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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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条 负责编制市【工,业、农业、畜牧业】、,林业、能源、水【利、交通、城市建】设、旅?游、自?。然资源开《。发,的有:关专项?。规划(以《下简称?专项规?划,)的有关《单,位,在该专》项规划?草案上报审批前【组织进行《环境影响《评,价,:并向审?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!提出环境影响—报告书对专项规划中!的指导性规划,【按,上述第四条规定【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!者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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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专项规划的编【制机关在报批—规划草案时,应当将!环境:影响报告书》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!查;未附送环境【影响报告书》的,审批《机关:不予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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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我市?行政:区域内所有新、【。改、扩建和技—术改:造项目以及区域【。、流域开发,开发区!建,设等项目必须进【。行环境?。影响评价,》。按国家规定编—。制环:境,影响报告书、—环境影响报》告表或者环境—。影响:登记表(以》下简称环境影—响评价文件》)(一)可能造成】重,大,环,境影响的,应当编】制,环境影响报告书,】对产生的环》境,影响进行全面评【价;(二)可能【造成轻度环境影响】的,:应当编制环境影【响报告表,对—产生的环境影响【进行分析或》者专项评价》;(三)对》环境影响很小—。、不需?要进行环境》影响评价的,应【当填:报环境影响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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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七条 建设项目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】。编制完成后》,由:建,设单位报送市、县】。(区)环境保—护,行政:主管:。部门,市、县(区)!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按照?审批权限《依法审批或者提出】预审意见后报上一】级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进行审批建设!项目有行业》主管部门的,其【。。环境影响评》价文件应当》经行业主管》部门预?审后,报有审批权的!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,。门审批
! 第?八条 建设项目环】境影响评价工—作必:。须由持有国》务院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门颁发的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】评价证?书的:单位承担《,评价单位按照证书!中规定?的评价范围开—展环境影《响评价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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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九条 建设—单位:应,。在项目可行》性研究阶段报批【建设项目环境—影响:评价文件;对—不需要进行可—行性:研,究的:。建设项目,》。建设单位应在—开工:前报批建设项目环】境影:响评价文件;其中,!需要:办理营业执照—的,建?设单位应当在办【理营业执照》前报批建设》项,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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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建】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!价,文件经?环,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批准后,—建设单位方可—进行初?步设计、办理相关证!照、开工建设—。否,。则,,,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!为其办理各种证【照,不得批》准其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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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若建:设项目的性质、规】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!产工艺或《者防治污染》、防止生态破坏【的措:施发生了重大变动,!建,设单位应当》重新报?批建设项目的环【境影响评《价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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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【项目的环《境影响?。评价文件自》批准之日《起超过?五年,?方,决定该项《目开工?建设的,其环—境影响评《价文件应当》报原审?批部门?。重新审核第十—一条 建设》单,位在:项目建设、运行过】程中产生不符—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!评价文?件的情形的,—应,当组织?环境影?响的:后评价,采取—改进措施,》。。并,报原环?境,影响评价文件审【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!批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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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,二条 建《设项目需要配—套建设的环》境保护设施》,,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!设计、同时施—工,同时投产使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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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!,按环保设计规范】的要求?,编制环境保—护篇章,并依据经批!准的:。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!价文件,在环境【保护篇章中落实【防治环境污》染和生?态破坏的《。措施:以及环?境保护设施投资【概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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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—建设项目的》主体工程《完工后,需》要进行试生产的【,,其配套建设》的环:境保护设《施必须与主》体工程同时投入试】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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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条 建设项】目,竣工后,建设单位应!当向审批《该建设项《目环境影响》评价文?件的环?境保护行政主—。管,部,。门,申请该项—目需要?。配,套建设?的环:境保护?设施竣?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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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进行】试生产的建设项【目,建设单位应【当自建设项目投【入试生产之日—起3个?月内,申请该建设】。项目需要配》套,建设:的环境保护》设施竣?工,验收分期建设、分】期投:入,生,产或:者,使用的建设项目,】其相应的环境保【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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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六条 建设项目】需要配套建》设的环境保护—设施经验收合格,该!建设项目方可正式】投,。入生:产,或者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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