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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二章: 城:市规划的编制和审】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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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《 城市?规划的?编制应依据本—市的经济和社会【发展情况以》及自然环《境、:。资源条件《、历史?情况:、现:状特点统筹兼顾【、综:合,部署
第》九条 ?城市规划按总体规划!、分区规划、控制性!详细规划、修建性详!细规划四个层次编】。制
(】一):内江市城市总体【规划和市域城—镇体系?规划由内江》市,人民政府负》责编:。制县人民政府—按照内江市市—域城镇体系规—。划的要求《编,制城市总体规划由】县人民政府所—在地镇?的,城市规?划纳入县《城市总体《。规划由?县人民?政,府负责编制建—制镇的总体规划由】镇人民政府负责编】制;
《 , (二)—城市:各项专业《规划由各《。专业主管部门依据内!。江市城市总体—规划的要求编制经批!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!划,;,
—(,三)城市各项—控,制,性,详,细规:划和修建性》详细规划由市—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组织?编制
第十条 】编制城市规划必【须贯:。彻执行?国家有关方》针政策和法律—法规及?有关技术标准—、规范结合》。内江市?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进行多方案比!较,和经济技术论证城市!规划编制工》作由市规划行—政主:管部门组《织具有?相应:资质的?城市:规划设计单位承【。担
第《十一条 编制城【市规划必须采用【市规:划行政主管》部门认可的城市勘察!、测量资料》。编制城市规》划所:必需的基础资—。料有关?部门和?单位必?须无偿提供
【第十二条 》城,。市规:划实行分级》审,。批,
—(一)内江市城市总!体规划?和市域?。城镇体系规》划经内?江市人民政府审查后!报省:人民政?。府审批;
! (二)县城—市总体规《划经内江市人民政府!审,查后报省人民政【府审批;《
《 (三)由内江】市人:民政府指定》的建制?镇的总体规划由县】人,民政府审查同—意后报内江市人【民政:府审:批;其他《建制镇的《总体规?划经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审查后由县》人民政府审批—;
》 :。。(四)国家和省批准!的远离城镇的开【发区的总体规划【由所在地县人民政府!报内江?市人民?。。政,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!民政府审《批,;其他开发区的【总,体规划经市规划行】政,主管部门审》查同意后报》市人:民政府审《批;
【。 (五)专业规【划、分区规划除国】家和省有明确规定】外报市人民政府【审批:。;
(】六)内?江市城市规》划区范围内》的各项详《细规划?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审查同意》后报市人民政府【审批;?
》 (七)城市总【体规划报批》前必须经同级—。人民代?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!会审查?同意
第》十三条 城》市规划一经批—准即具有《。。。法律效力市、—县人:民政府应当公布并】。严格按批准的规定认!真,组织实施
—第,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!府可:以根据经济和社会】发展需?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!行局部调整有下【列重大?变,更之一?的按规定《报,原批准机关审批
! 《(一)规划期限变更!。的;
(!二)城?市性质发生变化的】;
》 , (三)城市—规划区人《口或用?地规:模发生重大》变更的;《
(四】),城,市用地发展》方向改变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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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城市】主要功能区》的性质和对》外交通枢《纽位:置改变的;
!。 (六)城—市,主干道?改变走?。向或宽度变更量超】。过三分之一》的
第十五—条, 城市详细规划经】批准后确需局—。部调整的由》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审查后报》内江市人民政府审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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