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?二章 建设和—规划
第五条! 城市燃气》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城!市,总体规划城市燃气】发展规划和城—市燃气计划由燃【气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有:关,部门编制
第六条! 新建、《扩建、改建燃—气工:程以及燃气经营网】点的设置必》须符:合城市总体》规划、燃气发—展规:划和消防安全要求】并经建?。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消!。防部门批准后方可】实施:
第七条 建【设液化石油气贮【罐站必须经市—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审查【批准并?报省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门》备案
在设市!城市建设液化石油】气贮罐站必须经【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审,查批准?
:第八:条 :从事燃气《工程设计《、施工?。、安装的单位必【。须具:。有相应的资质证书】并向燃气行政—主管部门登》。记,。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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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》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燃,气,工,程,必须:遵守以下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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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采用符合国家规】。定的质量标准的【设备、材料、零部件!及安全附件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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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有具备相应【资质的?质量监督机构进【行工程质《量监督; —
燃气工程竣工】后由:燃气行政《主管:部门组织有关—部门验收《。;未经验收或验收】不合格的不得投【入使用
第十【条 城?市,。新区开发和旧城【改造应?。依,照燃:气发展?规,划配套?建设燃气《设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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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—住宅应当配套安【装燃气管《道设施?并与主体工程—同时设计同》时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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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套?燃气设施由燃气【行政主管部门—组织验收未经验【收或经验收不合格】的不得办《理工程竣工手续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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