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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: 第—五章 监督管—理 第—四十七?条 :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!。应当建立公共租赁住!房档 案《详细记载规》划、计划《、建设和住房使【用以及?承租人的申请、 】审核、轮候、—配,租、违?法,违约情况等有—关信息?。 第?四十八条《 ,公共租赁《住房承租《人不得擅自》对,。住房进行二》次 装修、改变原】有使用功能和—内部结构《   承租人【可根据生活需要【添加生?活设施自行添加【的生活设施》 在:。。退租:时不予补偿 — 第四十九条 公共!租赁:住房承租人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解除 租!赁合同收回公共【租赁住房其》行为记入信用—档案:。3年内不 得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;! , ? ,  (一》)采取提供虚假证】明材料等欺骗方式】取得公?共租赁住房 的; !    (二)转!租、出借的;  !  (三)改【变公共租赁住房结】构或使?用性质的; —。   ? (?四)承租人无正【当理由使公共租赁住!房连续空置》6个月?以 上的;  】  (五)—拖欠租金《累计6个月以上的;!    —(六)在公》共租赁住房中从【事违法活动》的;  《 :(七)违反租赁【合同约定的 第五!十条 公共》租赁住房经》营单位违《反,本办:法规定擅自提 【高公共租《赁住房租金标—准,的由:市价格主管部门【依法:查处 ? 第五十一》条 公?共租赁住房建—设,单位:有下列行《。。为之一的3》 年内?不得参与公共—租赁住房建设—活动并由市》住房:城乡建?设、国 土资—源、规?划城管执法》等部门根据有—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处!罚    】 (一)擅自改变】。公共租赁住房—土地:用,。途的; 》   (二)擅】自销:售公共租赁住—房的;   (三!)擅:自改变公共》。租,赁,住房单套《住,房建筑面积和套型】结构 比例的— 第五十二条 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!者其:他有关行政管理【部门 的工》作人员违反本—办法规定《玩,。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、【。 索:贿受贿或者》侵害公共租赁—住房:申请人、承租人合法!权益的由 其所在单!。位或者?上级主管部》门给:予处分?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 其刑事【责任 ?。 ,第,五十三条《 各县(市、区)政!府可以?结合本地实际情况】 参:照本办法执行 第!五十四条 本办法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