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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章 在建项目审】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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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凡属国?家规定的建设期【较长的大中型国【家建设项目在其已】开工建?设、尚未《办理竣工验收和【交付使用《。的阶段审计机关应当!。依照国?家有关?。规定或同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!其进行在建审计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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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六条 》 ,国,家建设项目在建审】计的主要内容为【。
【 : (一)—。项目设计总》概算调整情况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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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: : (二?)设计变更的内容】和调整情况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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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(三)各项!建设资金《。来源到?位情:。况和按照国家规【定用途使用情况; !
— , , , (四)》建设项目经济合同】实,施情:况;
【
》 (五)有无非】。法集资?、,摊派和乱收费的情】况;:
! ?(六)建设成本【及财务收支》核算情况《;
《
》 《(七)是否按—国家规定足额计提和!缴纳国家税费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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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七条 审!计机关对存》在重:大问题的在建—项目:除依法?进行处理外对应由其!他部门处理的应当】及时移送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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