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— 基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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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】1 一般规—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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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《。.1.1 —现行国家标准—建,筑工程施工》质量:验,收统一标准GB 5!。。0300-201】3第:3.:0.1条《。。。对施:工现场应有》的质量管理体系、制!度和遵循的施工技术!标准及其检查内容】(,见现行国家标准建】筑工程?施工质量验》收统一?标准GB 5030!0-201》。3附录A)作出了】明确的规定;第3】.0.2条对未【实行监?理时规定《监理职责由建—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!但考:虑到各规范》的专业性质不同【。故结合本专业特点】在符合现行国—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!质,量验收统一》标准G?B 50300-】2013第》3.0.1条及第】3.0.2条规【定的前提《下本条作了》必要的补充和说【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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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《.2 本条是【对建筑电气工程高】。压、低压和特低压的!定,义说明?其额定电压的区段划!分,。引自现行《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!装置的电压区段GB!/T ?。18379-20】01/IEC— 604491【973是与国际标】准,相,同的:
—3.1.3 这】些,仪表的指示》或信号准《确与否关系到—正确判?断电气设《备和:。其他建筑设备的运】行状:态以:及预:期的功能《和安全要《求
3】.1.4 建筑】电气动力《工程的空载试运【行是指通电不带【负,载,;照明工《程一般不做空载试】运,行通电试灯即为负】荷试运行动力工程】的空载试运行则【有两层含义一是电】动机或其他电动执】行机构?。等与:。建筑设备脱离无机械!上的连接单独通电运!转这对?电气线路、开—关、保护系统等【是有载的不过—负荷很小而电动【机或其他电动执【行机构?。等是空载的;二【是,电动机或其他电动】执行机构《等与:建筑设备相连接通电!。运转但建筑设备【既不输入《也不输出如》泵不打水空》压机不输气等这【时建筑设备处—于空载状态如建【筑设备?有输入输出则就成】为负荷试《运行本规范指—的负荷试《运行:就是建筑设》备,。有,输入输出《情况下的试》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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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【。5 本条与本规范!修订前一《致是原规范的强【制性条?。文交接试验包括高压!的电气设备、高压的!布线系统《以及继电保》护系统继电保护系统!包括二次接线部分】高压的电气设—备、布线系》统以及继电保—护系统在建》筑电:气工:程中是电力供—应的高?压终端在投入运行】前,必,须做:交,接试验值得》注意的是由》于,技术进步设备—制造技术标准更新、!进口设备的引—进交接试《验标准也会随着修】订完善应密切注意试!验标准?的更新并应》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!气装置?安装工程 电【气设备?交接试验标准GB】 50150的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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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.1.《6 为保证电气设!备的预期使用—和运行?安全考虑低》压和:特低压?的电气设备和布线】系统运行前应进行】检测或交接试验其】检测或交接试验要求!在各分项工程中已】作了:补充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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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】7 本《条是在原规范强制】性条:文的基础《上进行了文字修改】其要求与《原规范是一致的电气!设备的外露可—导,电,部分应与保》护导:体单独连接也就是要!求与保护导体直接连!接本规范所涉及的电!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!部,分与保护导体的连接!均应符合本条—规定要求电气设【备的外露可》导电部分单独与保护!导体相连接是确保】电,气设备安全运行【的条件?需要强调的》是单独连接也就是要!求,不得串联《连接而是要求—与保护导体干线连】接施工?时应首先《确认:与电气设备》连接的保护导—体应为保护》导体:。干线在建《筑物设?备层等电气》设,。备集中的场所有可能!选用断?面为矩形的钢或铜母!线做接地干线可在】其上钻孔后将每个电!气设备的接地线【与钢或铜母线接地】干线直接连》接电气设备移位或维!修拆卸?都不会使《钢或铜母线接地干线!中,断电气连通同—样情况建筑》工程中的每一插座】(灯具)回路的保护!接地导体《(PE)在插—座(灯具)》接线盒内也不—应剪断与插座(灯】具)连接《当然末端插座—(灯具)《的保护?接地导体(P—E)连接时是要【剪断的连接》导体:的材:质、截面《积设计是根据—。电气设备的技术参】数、所处的不同环境!和条件进行计—算,和,选择的施工时—应严格按设计要【求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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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8 【 本条是根》据现行国《家标准低压配电设】计规范GB 5【00:54-2《011第5.2.】1条作出的规定与】保护导体可靠—连接的?。均是指Ⅰ类电气设备!或布:线系统但《需要强调的》是,采,用特低电压供电系统!的电击防护应—。。满足:设,计要求特低电压P】ELV系统》的接:地配置和外露可导】电部:。分需要用保护导【体连接?到总接地《端子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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