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3  【。。。基本:规定 【 ? ,。 3.1  一般】规定 《 ,。 , 3.—1.1 《 现行国《家标准建筑工程施】工质量验收统一标】准GB 50—3,00-2013【。第3.0.1条对施!工现:场应:有的质量管理体【系、制度和遵循的】施工技术《标准及?。其检查内容》(见:现行国?家标准建筑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】统一标?准G:B 5030—0-201》3附:录A)?作出了明确的规定;!第3.0《.2条对未实行监】理时规定《监理职责《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!履行:。。但考虑?到,各规范的《专业性质不同故结合!。本专业特点在符合现!。行国家标准建筑工】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!标准GB 5030!0-20《13第3.0—.1条及第3—.0.2条规定【的前提下本条作了】必要的补充和说明 ! 3.【1.2  》本条是对建筑电气】。工程:高,压、低?压和特低《压的定义说明其【额定电压的区段【划分引自现行—国,家标准建筑物电【气装置的电压区段】GB/T 18【379-20—01/I《EC: 604491【973是《与国际标准相同的】 ? 3《.1.3  这些】仪表:的指示?或信号准确与否【关系到正确》判断电气设备和【其他建筑设备—的运:行状态以及预—期的功能和安全要求! 》 3.1.4 【 建筑电《气动力工《程的空载试运行是指!通电不带负载;照】明工:程一般不做空载试】。运行:通电:试灯:即为负荷试运行动力!工,。程,的空载试运行则有】两层:含义一是《。电动机或《。其他电?动,执行机构等与建筑设!备脱离无机械上【的连接单独通电运】转这对电《气线路、开关、【保护系统等是—。有载的不过》。负,荷,很,小而电?动机:或其他电《动执行机《构等是空载》的;二是电》动机或其他电动【执,行机:构等与建筑设—备相连?接,通电运转但建—筑设备既《不输入也不输出如】泵不打水《空压机不输气等这】时建筑设备》处于空载状》态如建筑设》备有输?入输出?则就成为《负荷:试运行本规范指的负!荷试运行就是建【筑,设备有?输,入输出情况下的【试,运行 】。3.1.5  本条!与本规范修订前一】致是原规范的—强制性条文交接试】验包括高压的电气设!备、高压的》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!护系:统,继电保护系统包括】二次接?线部分高《压的电气设备、【布线系统以及继电】保护:系统在建筑电气工】程中是电力供—应的高压终端—在投入运行》前必须做交接—试验值得注意—的是由于技术进【。步设备制造技术【标准:更新、进《口设备的引进交【接试验?标准也会《随着修订完善应密切!注意试验标》准的更新《并应符合现》。行国家标准电—气装置安装工—程,  电气设》备交接试验标准G】B 50150的规!定 — 3:.,1.6 《 ,为保证电气设备【的预:期使用和运行安全考!虑低压和特低压的】电气设备和》布线系统运》。行前应进行检—测或:交接试验《其,检测或交接试验【要求在各分项工程中!已作了补充规—定 》 3.1.7 】 本条是在》原规范强制性条文】的,基础上?进行了文字修改其】要求与原规范是一致!的电气设备的—外,露可导电部分—应与保护导体—。单独连接也就是【要求与保护导—体直接连接本规范所!涉及的?电气设备的》外露可导电部—分与保护导》体的连接《均应:符合本条规定要求】电气设备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!独与保护《导体相连《接是确保电气设备】安全运?行的条件需要—强调的是《单独连接也就是要】求不:得串联连接而是要求!与保护?导,。体干线?连接施工时应首先确!认,与电:气设备连接的保【护导体应为》保护导体干线在建】筑,物设备层等电气设备!集中的场所》有可:能选用断面为矩形的!钢或:。铜母线做接地—。干线可?在,其上:。钻,孔后将每个电气设备!的接地线与钢或【铜母线接地干线直】。接连接电气设—。备移位或维修—拆卸都不会使钢或】铜母线?接,地干线中《断电气连通》同样情况建筑工程中!的每一插座(灯具)!回路的保护》接地导体(》PE:)在插座(灯—具)接线盒内—。也不:。应剪断与插座(灯】具):连接当然末端插座】。(灯具)的》保护接地导体(P】E)连接时是要【剪断的连接导体的】材质、截面积设【。。计是根据电气设备的!技术参数《、所:处的:不同:环,境和条件进》行,计算和?选择的施工》时应严?格按设计要求执行】 《 :。。3.1.8》 , 本条是《根据现行国家—。标准低压配电设计】规范GB 5005!4-2011第5.!2.1条作出—的规:定与保护导》体可靠连《接的均是指Ⅰ类【。电气设备或》布线系统《但需要?强调的是《。采用特低电》压供电?系统:。的电击防护》。应满足设计要求特】低电压PELV系】统的接地《配置和外《露可导?电部分?需要用保护导体连】接到总接地》端子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