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3 基本规—定,
?
3】。.1 ? 一般规《定
】
3.1.1— 现行国家标【准建筑工《程施工?质量验收《统一标准GB 5】0300-2—013第《3.0.1》条对施工现》场应有的《质量管?理体系、制度—和遵循的施》工技术标准及其【检,查内容(见现行国家!标,准建筑工程施工【。质量:。验收统一标》准G:B, 50300-【2013附》录A)作出了明确】的,规,定;第?3.0?.2条对《未实行监理时—规定监理职》责由:建,设单位相关人员履】行,但考:虑到各规范的—专业性质《不同故结合本专【业特点在符》合现行国家标—准建筑工程施工【质量验收统一标【。准GB? ,50300-201!3第3.0.1条】及第3.0》.2条规《定的前提下本—条作了必要》的补:充和:说明:
—3.:1.2 本条是】对建:筑电气工《程,高,压、低压和特低压】。。的定义说《。。。明其额定《电压的?区段划分引自现【行国家?。标准建筑物》电气装?。置的电压区》段GB/《T 18379-2!00:1/IEC》 604491【。。。。973是与国际标】准相同的
—
《。3.1.3 这】些仪:表的:指示或?信号准确《与否关系到正确判】断电气设备和其【。他建筑设备的运行】。状态以及预期的功】能和安全要求
【
,。
3.1.】4, :建筑电气动力—工程的空载试运行】是指通电不带—负载;照明工程【一般不?做空:载试:运行通电试灯—即为负荷《试运行动力工程的】空载试运行则有两层!。含义一是《电动:机或其?他电动执行机—构等与建《筑设备脱离》无机械上《的,连接单独通电—。运转这对《电气:线路、开《关、保护系》统等是有载的不过负!荷很小?而电动机或其他电】动执行机构等—是空载的;二是电动!机,或其他电动执行机】构等与建筑设备相】连接:通电运转但建筑设】备既不输入也不【输出如?泵不打水《空压机不输气等这时!。建筑设备处于空【。。载状态如建筑设【。备有输入《输出则就成为负荷】试运行本规》。范指的负荷试—运行就是《建筑设备《。有输入输出》情况下的试》运行
?
《
3:.1.5 本条】与本规?范修订前一致是原】规范的强制性条【文交接试验包括【高压的电气设备、】高压的布线系统以】及,继电保护系统—。继电保护系》统包括二次接线部分!。。高压的电气》。设备、布线系统以及!。继电保护《系统在建筑》电气工程《中,。是电力供应的高压】终端在投入运行【前必须做交接试验值!得注意的是》由于技术进步设【备制造技术标准【更新:、进口设备的—引进交接《试验标?准,也会随着修订—完善应密切注—意试:验标准的更新并应符!合现:行,国家标准电气装置】安装工程 电气】设备交接试验标【准GB 5015】0的规定
!
,3.1.6》 为保《证电气设备的预期】。使用和运行安—全考虑低压》和特低压的电气设备!和布线系统运行前】应进行检测或交【接试验其检测—或交接?。。试验要求在各分项】工程中?已,作了补充《规定
《
?。
3.1.7— 本条是在原规范!强制性?条文的基础上进行】了文字修改其要求】与原规范是一致的电!气设备的外露可【导电:部分应与保护—导体单独连接—也就是要《求,与保护导体直接连】接本规范所涉—及的电?。气设备的外露可导】电部分与保护导【体的连接均应—。符合本条《规定要求《电气设?。备的外?露可:导电部分单独与保】护导体相《连接是确保电气【设备安全运行的【条件需要《强调的?是单独连《接也就是要求不得】串联连接《而是要求与保—。。护,导体干线连接—施工时应首先确认】与电气设备连—接,的,保护:导,体,应为保护《导体干线《在建:筑物:设备层等电气—设备集中的场所有】可能选?用断面为矩形—的,钢或铜母线做—接地干?线可在其上》钻孔后将每个—电,气设:备的接地《线与钢或铜母线接】地,。干线直接连接—电气设备移位或维修!拆,卸都不会使钢或【铜母线接地干线中断!电气连通同样情况】建筑工程中的—每一插座(灯具)回!路,的保护接地导体(】PE:),在插座(灯具)接】线,。盒内也不《应剪断与插座(灯具!)连接当然》末端插座(》灯具)的保护接地】导体(PE》),连接:时是要?。剪断的连接导体【的材质、《截面积设计》是根据电气》设备的技术》参,数、所?。处,的不同环《境,和条:件进行计算和选【择的:施工时应《。严格按设计要求执】行,
3.】1.8 本条是根!据现行国《家标准低《压配电?设计规范G》B 5005—4-2?011第5.2.1!条作出?的规定?与保护导体》可靠连接的》均是指Ⅰ类电气【设备或布线系统但】需要强调的是采【用特:低电压?。供电系统《的电击防护》应满足设计要—求特低电压PELV!系,统的接地配置和【外露可导电部分【需要用保护导体连接!到总:接,地端:。子上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