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基本!规,定
—。
3—.1 一般规定
!
《
3.1.1】 建筑电气—工程:施工现场的质量管】理,除,应符合现行国—家标准建筑工—程施工质《量验:收统:一,标准GB 50【300的《有关规定《。外尚应符合下列【规定
】 1 【安装电工、》焊工、起重》吊装工和电力系【统调试等人员应持】证上:岗,;
?
—。 2 》安,装,和调试用各类—计量器具应检定合】格,且使用时《。应在检定有效—期内
—
3.1.2【 电气《设备、器《具和材料的额—定电压区段划分应】符合:表3.1《.,2的:规定
【
表3.1》。.2 额定电压】区,段划分
】
《
3.1.3】 , 电气设备上的计】量仪表、与电气保护!有关的仪表应检【定合格且当投入运】行时应在《检定有效期》。内
?
,
3.》1.:4 建筑电—。气动力?工程的?。空,载试运?。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!程负荷试运行前应】根据电气设》备及相关建筑设【备的种类、特性和技!。术参数等编制试运】行方案或作》业指导书并》应经:施工单位审核同意、!经监理单位确认【后执行
《
?
:3.:1.5 高—压的电气设备、布线!系统以及继电保护】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!格
3.!1.6 》低压和特低》压,的电气设备和布线】系统的检测或交接】试验应符合本—规范的规定
【
,
3.1—.7 电气设备】。的外露可导》电部分?应单独与保护导体】相连:接不得?串联:连接连接导体的【材质、截面积应【符合设计要求—
3.1!.8 除》。采,取下列任一间接接】触防护措施外电气】设备或?布线系统应与保护】导,体可靠连接
【
,
:
? , 1 ? 采用?Ⅱ类设?备;
】 , 2《 , 已采?取电气隔离措施;】
《
3 】 ,。采用特低《。电压供电;
】
? , , 4? 将电气设备安装!在非导电场所内;
!
》 5 设置!。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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