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:3  基本规—定 — 》3.1  一般规定! 【 3.1.》1  建筑电气工程!。施工现场的质量管】理除应符合现行国】家标准建筑工—程施工质《量,验收统一标准GB !50300的—有关:规定外尚应符合【下列规定 —     1!  安装电》工、焊工、起重吊】装工和电力系统调】。试等:人员应持证上岗【; ? , :   ?  :2  安《装和调?试,用各类?计量:器具应?检定合格且》使用:时应在?检定有效期》内 》 , 3.1.2  】电气设备、器具和材!料的额定电压区段】划,分应符合表3.1】.2的规《定 ? : 表3.1.【2  额定电—压区段划分 】 — ?3.1.3  【电气设备上的—计量:仪表:、与电?气保护?有关的仪表应—检定合格且当—投入运行时应—在检定有《效期内? : 3.1【.4  建筑电【气动力?工程的空载试运【行和建筑电》气照明?工程负?荷试运行前应根据电!气设备及相关建【。。筑设备的《种类、特性》和技术参数》等编制试运行方【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!经,施工单位《审核同意、经监【理单位确认》后执行 《 3.1.!5  高《压的电气设备、【布线: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!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! , 3.1】.6  低》压和:特低压的电》气设备和《布线系统的检测或交!。接试验应符合—本规范的规定 ! 3.》1.:7  ?电气设备《的外露可导电部【分应单独与保—护导体相连接不【得串联连接》连接导体的材质、】截面积应符合设【计要求 】 3.1.8—  除采取下列【任一间接接》触,防护措施外电—气设备或布线系统】应与保护导体可【靠连接 】  :   1  —采用Ⅱ类设》备; 》 ?  : , ,2  已采取电气】隔离措施《;   !  3  采—用特低电压》。供电; !    4 — 将:电气设备《。安装在非导电场【所内;?  【 ,  5?  :设,置不接地《的,等电位联结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