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3  ?基本规定 ! 3.1 ! 一般规定 】 :。 3.》1.:1  建筑电气工】程施工现场的质量】管理除应符合现【行国:家标准建筑工—程施工?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!B 50300的】有关规定外尚—应符:合下列规定 【 ?   ?。  1?  安装电工、焊工!、,起重吊装工和电力】系统调?试等人员应持证上岗!; 》   《。  2 《 安: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!。器具应?检定合?格,且使:用时应在检定有【效期内 》 ? ,3.1.2 — 电气?设备、器具和材料】。的额:定,电压:区段划分应符合表3!.1.2《的规定 【 表3.1—.,2 : 额定电压区—段划分 ! 3【.1.3《  电气设备上【的计量仪表、—与电气保护有—关的仪表《应检定合格且当【投入:。运行时应在检—定有:效期内 — 3.》1.4  》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!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!气照明工程负荷试】运行前应根据电气设!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!种类、特性和技【术参数等编制—试运:行方案或作业指导】。书并应经施工单【位审核?同意、经《监理单位确认—后执行 【 3.1》.5  高压的电】气设备、布线系统】以及继电保护系【统必须?交接试验《合格 】。3.1.6  低压!和特低压的电气【设备和布线系—统的检测或交接试】。验应符合本规范的】规定 ?。 》3.1.7  【电气设备《的外露可《导电部分应单独【与保护导体相连接】不得:串联连?接连接导体的材质】、截面?积应符合《设计要求 》 3—.1.8  除采】取下:列任一间接接触防护!措,施外电气设》备或布线《系统应与保护导体】可靠连接《   】 ,。 ,1  采用Ⅱ类设备!;  】 ,  :2  已采取电气隔!离措施; — 《    《。3 : 采用特低电—。压,供电; !    4 — 将电气设》备安装在非》导电场所内; !。。 :    《 ,5  设《置不接地的等—电位联结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