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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《。基本: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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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—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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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—.1.1 建筑】电,气,工程:。施工现场的》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!行国家?标准建筑工程施【工质量验收统—。一标:准GB 5030】。0,的有关规《定外尚应符合下【列,规,定
《。
1 ! ,安装:电工、?焊,。。工,、起重吊装》工和电力《系统调试等人员【应持证上岗》。;
?。
》 2 —安装:和调试用《各类计量《器具应检定合格【且使用时《应在检定有》效期内
!3.1.2 电气!设备:、器具和《材料的额定电压区】段划分应符合表【3.1?.2的规定
】
表3》.1.2 》 额定电压区—段划分
】
3.!1.3 电气设备!上的计量仪表、与电!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!检定合格且》当投入运行时应在检!定有:效,期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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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【.4 建筑电气】动力工程的空—载,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!明,工程负荷试运行前】应根据电气设—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!种类:、特性和技》术参数等编制—试运行?方案或?作业指导书并应经】施工单位审》核,同意、?经监:理单位确认》后,执行
3!.1.5《 高压的》。电气设备、布—线系统以及继—电保: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!合格
》
3《.1:.6 ? 低压和特低—压的:电气设备《和布线系统的检测】或交接试验应符【合本规范的规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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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7 ! 电气设备的外露】可导电部分应—单独与?保护导?体相连?接不得串联连—接连接导体》的,材质、截面积应符合!设计要求
】
3.1.8 !除采取下列任一间接!接触防护措施—外,电气设备或布线系】统应与?。。保护:导体可靠《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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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 采《用Ⅱ类设备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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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— , 已采?取电气隔离措施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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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3 — 采:用特低?电,压供:电;
【。
,。。 4 — 将电气设》备安装?在非导电场所—内;
》
《 , 5 设置【不接地的等电位【联结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