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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基本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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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3?.1 一》般规定
《
3.!1.1 建筑电】气,。工程施工现场的【。质量管理《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!准建筑工程施—工,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!B 503》00的有关规定外尚!。应,符,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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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1 安装电工】、焊工?、起重吊装工—和电力系统调试等】人员应?持证上岗《;,
》
? 2 《 安装和《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!应检定合《格且使用时应—在检定有效期—内
【3.1.2 电】气设备?、器具和《材料的额定电压区段!划分应?符合:表3.1.》2的规?定
【表3.?1.2 额—。。定电压区段划—分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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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3 】 电气?设备上的计量—仪表、与电气—保,护有:关的仪表应检定【合格且?当投入运行时应在检!定有效期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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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—4, 建筑电气动【。力,工程的?空载试运《行和建?筑电:气照明?工程负荷试运行【前应根据《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!设备的种类》、特性和技术参【数等:编,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!指导书并应经施【工,单位审核《同意、经监理—单位确认后执行
!
3.1.】。5,。。 高压的》电气设备、布—线系统以及》。。继电保护《系统必须交接—试验合格《
—3.1.6 — 低:压和特?低压的电气》设备和布线系统【的检测?或,交接试验应符合本】规范的?规定
?。
3.1】.7 电气设备】。的外露可导电部【分应单独与保—护导体相连接不【得串联连《接连接导体的材质、!截面:积应符合设计要求
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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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《.1.8 除采】取下列任一间—接接触防护措施外】电气设备或布—线系统应《与保护导《体可靠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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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 —采用Ⅱ类设》备;
【
? 2 已—采取电气隔离措【施;:
【 3 采用特!低电压供电;—
【。 , 4 将—电气设备安》装在非导电场所内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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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5 设置!不接地的等电—位,联结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