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】章 法律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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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的行为】,法律法规已有【法律责任规》定的:,从其规定
第!三十八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六,条规定,有下列【行为之一《的,由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湿地主管部门按照管!理权限,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、限期改】正、恢复原状或者】采取:其他补救措》施,并按照下列规定!处以:罚款;造成损失的】,依法赔偿损失【;,有违法所得的,【没收违法所》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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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一)擅—自围垦、填埋、占用!湿地或者《。改变湿地用途的,处!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!十元以下罚款;【
— , :(二)?擅自:挖塘、采砂、—采石、?取土、烧荒》、,采集泥?炭的,处三》百元以上五千元以】下罚款?;造成严重后—果的,处五千元以上!五万元以下罚—款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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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三,)擅自排放》湿地水资源或者【堵截湿地水系与【外围水系《通道:的,责令《限期拆除相》关设施,处三千【。元以上?五千元以下罚款;造!。。成严:重后果的,处一【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!罚款:;
— (》四)捡拾或》者,。损坏鸟卵《、鸟巢,情节轻微的!,给予警告;—情节较重的,处一百!元以上一千元以【下罚款;情节—严重:的,:处一千元以上—。五千元以下罚款;】
—。 ?(五)破坏》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!。通,道和野生动物的重】要繁殖区以及栖【。。息地的,处一—千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:罚款;情《节严:重的,处五千—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!款;
【 : (六)》破坏湿地保护设施设!备的,可以》处一千?元以上一万元以【下罚款
】 ?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湿地主管部门,!可以在其《法定权限内,依【法委托具备中—华人民共和国行政】处罚:法规定条《件,的湿地?管理机构《实施:行政处罚 》
第三《十九条 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!、管理机《构及其?工作人员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,由—有关:部门按?照管理权限,—对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:给予行政处分,【构成犯罪的》。,依法追究刑事【责,任:
— 《 (一)未按照规定!审批建?设项目?环境影?响评价文件以及【临时占用湿》地申请的;
】 ? (二)未依法!履行:监督管理职责—或,者因保护和管理不】当,造成湿地生态】系统损害的》;
— (三)对违!反湿地保《护规定的行为制止不!力,造成湿地破【坏或者污《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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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其?他滥用职权、玩【。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!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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