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六章》 法律责任》
第三十六】条 违?反本办法第二十一】条,、第:二十七条规》定的,由《县级以上电力行【。政管理部门》依法责令停止作【业、造成损失—的依:。法赔偿损失
第三!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!第二十二《条、第二《十三条、第二—十四条、第二十五】条,的规:定,由县级》以上电力行政—管理部门责令—其限期改正;—逾,期不改正的,可按】照以下规定处—以,。罚款构成《犯罪的,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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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。一)从事危》害输电、配电线路】设施行为的,处以1!000?元,以上10000元以!下的罚款;
】 《 ,(二)在保护—范围或者保护—区内从事可能危【。及电力设《施安全?行为的,处以5【000元以上—1万元以《下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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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,)在保护区》以外,从事》危及架?空电力线路》。杆塔、拉线基础安】全作业的,》处以5?0,00元?以,上1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
】 (四)从事危】害发电、变电—、电力调度设施【行为的,处》以3万元以上5万元!以下:的罚款;
【 : (《。五)未经电》力,行政管理部门—批准,或者未采【取安全措施在—架空电力线路—保护区内进行作业】的,处以《3万:元以: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!
第三十八条 违!反本:办法第二十》四条第一、三、【。。四项:、,。二十:五条第一项》规定,危及电力设】施,安全的,由》县级以上人民—。。政府责令《限期改?。正;逾期不改正的,!依,法强制清除》障碍
第三十九】条 违反《本办法第《。三十一条规定,由县!级以上公安机—关按:照以下规定处罚:】
】(一)收购》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未!如实进行登记或者】登记内?容,不完整的,责令【其改正,并处以2】0,00元以《上,500?0元以下的罚款【;
!(二:)登记记《录保:存少于两年的,处以!500元以上—1000元以下的】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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