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 原 材 料
3.2.1 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42.5级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,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GB 175的有关规定,并应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。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。
3.2.2 钢筋宜采用高强钢筋,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,应具备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,并应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。
3.2.3 混凝土所用的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普通混凝土用砂、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》JGJ 52的有关规定。采用的碎石料应质地坚硬、耐久、洁净;中粗砂含泥量不应超过2%,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。
3.2.4 拌制混凝土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混凝土用水标准》JGJ 63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