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。 第:四章: 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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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各级负《有安全?生产监?督管理?职责的?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!生产“三同时”的实!施,实行安全生【产监督:
【 : (一)【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!承担建设《项目可行性研究、】安全预?评价:、设计?、施工等任》务的单位贯彻执行“!三同时”《规定的情况;—
:。 :。 (二)【根,据国:家安:全生产?标准和行业安—全生产设《计规定,审查建设单!位报送的建设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!文件:中的安全论证内容】,审查(或》组织审查)》建设:。项目安全预》评,价报告和建》设项目安全专篇【;
【 (三《)根据建设》单位报送的》建设项目安全验收专!题报告,对建设【项目竣工进行安【全验:收; ?
】(四:)对违?反,建设:项目安全生产—“三同时”规定【的建设单位,应【责令其限《期整改?;
》 ?。(五)承担安全评】价的机构应当具备国!家,规定的?资质条件,并对【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!果负责,出具虚【假证明的《,,。按照有关《规定进行《处罚 ?
:第十四条生产—经营单位建设—项目未?按规定进行安—全评价、安全设施】未经:审查同意进》行施工或者未经【竣工验收擅自投【产和使用的,由安】全生产监督管—理部:门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未改《正的:。,责令停止建设或】。者停产停《业整顿,可以并【处三千元以》上五万元以下—的罚款,《对有关责任人—员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,依法【追究刑事《责任
第十五】条市、县两级—纪,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预!防为主和关口前【移的原则,按照许昌!市安全?生,产,行,政过错责任追—究暂行办法的—。要求,对《。建,设项:目安全生产“—三同时”工》作,开展不?力的:。责任:单位和个《人实施行政过错责任!追究,依照有—关规定给予行政【处分;构成犯罪的,!依,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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