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4 消防设施
11.4.1 固相缩聚工厂应设置室内、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。消防给水设施的设置范围、用水量以及安装等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565的有关规定。
11.4.2 丙类原料库、成品库等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自动喷水火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84和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565的有关规定。
11.4.3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各层及各房间的灭火器配置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GB 50140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