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115-2015 建标库

9.2  总平面布置

9.2.1  与上游聚酯装置或下游加工装置合建的固相缩聚工厂,固相缩聚装置宜靠近聚酯生产厂房或下游加工工厂生产厂房。

9.2.2  厂区热媒站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。

9.2.3  开关站宜结合进线方向且靠近负荷中心布置。

9.2.4  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组织人流与货流。厂区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,并宜人、货分流。

9.2.5  厂区通道宽度应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火间距、消防车道、货物运输与装卸、地上与地下工程管线、大型设备吊装与检修、挡土墙与护坡,以及厂区绿化等要求合理确定。

9.2.6  厂区道路宜为城市型、环状布置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  50565有关消防车道的规定。道路的路面结构、道路宽度、道路纵坡及路口转弯半径等,均应满足所使用车辆的行驶要求。

9.2.7  仓库区域宜设置装卸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