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2 总平面布置
9.2.1 与上游聚酯装置或下游加工装置合建的固相缩聚工厂,固相缩聚装置宜靠近聚酯生产厂房或下游加工工厂生产厂房。
9.2.2 厂区热媒站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。
9.2.3 开关站宜结合进线方向且靠近负荷中心布置。
9.2.4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组织人流与货流。厂区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,并宜人、货分流。
9.2.5 厂区通道宽度应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火间距、消防车道、货物运输与装卸、地上与地下工程管线、大型设备吊装与检修、挡土墙与护坡,以及厂区绿化等要求合理确定。
9.2.6 厂区道路宜为城市型、环状布置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565有关消防车道的规定。道路的路 面结构、道路宽度、道路纵坡及路口转弯半径等,均应满足所使用车辆的行驶要求。
9.2.7 仓库区域宜设置装卸区。